A. 有刑事案件的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犯過刑事案件的人也可以辦理貸款,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如果之前有過金融詐騙前科的就容易被拒貸;沒有法律規定有過刑事案件的就不能在銀行貸款或辦理信用卡,有過刑事案件的與普通人一樣可以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或信用卡,銀行是否同意許可則屬於銀行的經營管理權,由銀行自行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B. 借款刑事犯罪了,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第一,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八條之規定,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從程序上確立了借款人涉嫌或者構成刑事犯罪時出借人起訴擔保人的「民刑分離」司法處理原則。
第二,在民間借貸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較多表現為數個借款行為疊加後轉化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犯罪的情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行為通常以民間借貸的合法形式表現出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刑事法律事實是數個「向不特定人」借款行為的總合,從量變到質變。而單個借款行為僅是引起民間借貸這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民事法律事實,並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實。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嫌疑人向他人借款時,往往由第三人提供擔保,且多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人為單個借款債務提供擔保,是基於意思自治的合同行為,單個借款行為並不侵犯刑事法律規范,且擔保關系發生在貸款人與第三人之間,故單個借款行為疊加後構成刑事犯罪,不應牽連第三人為單個借款行為提供的擔保,第三人與貸款人之間的擔保法律關系還應認定為獨立於刑事法律關系的單純民事法律關系,此類擔保合同在效力上一般不宜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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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借款人刑事犯罪,擔保人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分析:如果事先不知情則無須承擔。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D. 急急!貸款人坐牢啦.法院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你家為其擔保的貸款人因何被抓坐牢?如果是刑事案件(如:殺人、販毒)與擔保人無關,警察找擔保人充其量是詢問調查核實一下;如果貸款人因經濟案件(如:詐騙、偽造)被抓,一般也不會抓擔保人,除非你家裡人與貸款人惡意串通、共同犯罪,這一點你家裡人自己心知肚明。總之一句話,願賭服輸,作科服罪,自作自受,不要慌張。
E. 擔保人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不會,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是不會坐牢的,但是要負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屬於民事糾紛,未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會坐牢的。但是若日後擔保人有財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存。擔保人要和債務人承擔相同的還款責任。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里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如果有部分還款能力,要部分還款,否則,即是對判決的拒不執行,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F. 貸款人犯罪入獄,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要起到擔保償還的責任的,畢竟你是擔保人,
所以擔保人還是不要輕易幫別人擔保
G. 辦車貸找的擔保人有過刑事案件能過嗎
辦車貸找的擔保人有過刑事案件能過
有刑事案底不影響貸款買車。
刑事案底就是犯過罪。犯過罪的人也需要正常生活,貸款買車就是為了生活需要,同樣也是正常的。
只要有工作,有收入,經銷商願意貸款,就可以貸款買車。
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 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H. 做刑事案件的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刑事附帶民事如果有賠償,被擔保人無法賠償或失聯,由擔保人先墊付,再找被擔保人追繳,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自然人做擔保,應當簽訂擔保合同,合同之中應當規定擔保方式、擔保期限、擔保責任方式等事項。
法律分析
一般負監管的責任。一旦被擔保人失聯,將負有罰款或者嚴重的還可能負部分刑事責任。刑事案件擔保人能不能替被擔保人開庭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擔保人符合法律規定的辯護人條件的,被擔保人可以委託擔保人作為辯護人出庭。另外,作為刑事訴訟中的被告,被告即使有辯護人也是必須出庭的。擔保人即保證人,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被擔保人(即犯罪嫌疑人)只要不違反相關規定,不影響刑事訴訟進行,就沒問題。無所謂報案的問題。如果有新情況,或者有提供刑事案件線索的情形,可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提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本章關於迴避的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迴避、申請復議。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I.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也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不會坐牢,但是會被拘留。不管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都不需要坐牢。由於債務產生糾紛的,屬於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沒有能力一般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如果有部分還款能力,要部分還款,否則就是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可以通過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