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我怎麼辦
給別人擔保別人還不上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證的,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擔保人要承擔償還責任;
2、如果是連帶保證的,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則債務人不還款擔保人就要償還債務。
根據法律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
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借款人幫擔保人貸款需要注意事項有如下:
1、擔保人提供的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情況是否真實;
2、擔保人的信用是否良好;
3、是否具有還款能力;
4、以及擔保人的借款用途是否合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B. 替人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在擔保人無力償還借款的,經債權人同意可以分期還款或是延期還款,擔保人無力償還債務的,債務償還責任不會轉移到擔保人家屬身上,若擔保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債權人仍然可以要求債務人還債。
如果擔保人名下有房產,汽車,等財產。那麼法院有可能對其進行拍賣,以此來履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C.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給人擔保貸款,對方不還了,具體如下:
1、有擔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有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要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D.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要確定你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如果是一般保證人那麼債權人在窮盡一切法律救濟手段都不能實現債權之前,你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你是連帶保證人那麼當債務人不能換款時,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代替債務人還款。在你代替債務人還款之後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歸還你的損失。最好是要求債務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在債務人消極不履行還款義務後,你要聯系債權人盡量控制借款人名下的可供執行的財產以減小你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先向債務人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若是連帶保證,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直接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規定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F. 替人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法律分析:替別人擔保,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擔保人按擔保方式承擔擔保責任:(1)如果設立擔保物權為借款人擔保,以擔保物價值為限承擔責任,拍賣、變賣擔保物後有剩餘財產的歸擔保人所有,不足的由借款人承擔。擔保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2)擔保人承擔一般擔保責任的,經仲裁或者訴訟後,仍然不能實現債權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承擔債務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3)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