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離婚但戶口在一起,兩人可以共同作為子女的貸款共同還款人嗎
只要徵得雙方同意,即使戶口本不在一起,也是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的。其次,還是需要看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畢竟,如果是婚前購買的話,他依然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還是無權分享的,當然了,作為子女,看見父母離婚,是個正常的人,心裡可能都不好受,所以,作為子女,我們可以勸解父母,畢竟,如果兩個字真的沒有感情的話,
戶口本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我個人認為,父母還是存有餘地的,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房產,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了,所以應該平分,但是,我們作為子女的應該要知道,無論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買的,如果貸款是雙方一起還的,那麼剩下貸款的部分,跟增值的部分應該在婚後雙方平分。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貳』 父母替子女還貸算共同財產嗎
一、由父母出資償還貸款買房的是否為共同財產?
不一定,婚後購房父母出首付,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婚後夫妻一方或者雙方還貸,該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該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婚後子女在接受父母購房出資時,如果出資為借貸,應明確告知夫妻另一方,此為夫妻共同債務,並保留配偶一方認可出資為借貸的證據;如果出資為贈與,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予以明確。
總而言之,購房的資金是一個大數目,不管是父母出資也好,個人出資貸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應該立一個協議或者字據,避免以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或者糾紛,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有一種情況大家需要注意到,有些父母退讓不僅出首付,房子的貸款也一直是由父母在償還著的,但是房產證上寫的卻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可以認定房子是夫妻兩個人的,可是畢竟父母還是在一直的償還貸款,所以該套房子在抵押的狀態當中也沒有辦法完成分割的。
『叄』 父母可以給子女擔保貸款買房嗎
當然可以和給子女擔保貸款買房了,因為現在的父母好多孩子買房,父母都要付首付呀,如果父母的經濟寬裕的話,可以為子女擔保的,當然,如果你的子女比較多的話,還是要謹慎,如果大家都讓你擔保,你就沒有那個能力了
『肆』 父母可以給子女擔保貸款買房嗎
可以。
個人住房擔保貸款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4)父母離婚幫子女擔保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擔保人的相關規定: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5、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6、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伍』 父母離婚前為女兒貸款買房作了擔保,那父母離婚了之後父母還有義務繼續擔保嗎
有義務。擔保,是父母個人的擔保,而不是父母夫妻關系的擔保,所以,即使父母離婚了,他們還有擔保的義務。
『陸』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嗎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最好就是找其他的親戚,正常來講的話,自己的父母是不可以擔保。
『柒』 父母離異給19兒子買房可以貸款嗎
可以,都可以給兒子買房,這個跟父母婚姻無關。
『捌』 父母做擔保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房貸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玖』 離婚訴訟前貸款給兒子買房違法嗎
不違法,但是這樣的情況下貸款會由借貸方本人自行承擔。
明知道已經在離婚訴訟了,還貸款給自己的兒子買房子,這樣的目的就明顯帶有惡意性了,雖然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面來說不存在違法的行為,但是借貸關系是有借貸人自行承擔的。
1、離婚前的貸款買房行為不能算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
大家不要忽視了婚姻法中對於夫妻來說,還具備知情權的保護,也就是說夫妻中的一方刻意的欺騙或者隱瞞對方而進行的借貸行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是說是債務就一定要夫妻共同承擔的。
結束語:如果不愛請放手,不要在離婚的時候還咄咄逼人,因為這樣的行為真的很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