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1)小額扶貧貸款資產質量下遷風險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貳』 扶貧款還不上後果是怎麼樣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2)小額扶貧貸款資產質量下遷風險擴展閱讀: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扶貧貸款是政治任務與經濟工作的結合載體,它是國家為了促進和保持國內經濟的區域均衡發展,支持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本地優勢產業而實施的一項扶貧發展計劃。說它是一項經濟工作是因為它有別於其他的財政無償撥款和無償投人,實行以借貸有償和付息對價的原則,是一種信貸行為和經濟杠桿,具有政策傾向性、優惠扶持性的特點。而商業性經營是以經濟利益為出發點,獲取商業回報為目的,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遵循的最基本的經濟規律。當前扶貧貸款在農業銀行的商業化運作過程中,欲使熊掌與魚翅二者得兼,必然顧此失彼,從而導致扶貧貸款的商業化運作矛盾迭出。
扶貧貸款承貸主體的選擇是扶貧貸款投放的重要「門檻」,加強對扶貧貸款准人條件的嚴格要求,主要是為了防範貸款項目的風險。作為政府部門更希望貸款投向於生產困難的企業和急需解決貧困的農戶。而作為貸款主體的銀行首先選擇貸款有償還能力的企業和個人。根據農銀發[1998]99號《中國農業銀行扶貧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以種養、林果業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和扶貧經濟實體項目,項目資本金不低於總投資的20%。而在我州當前相當一部分企業虧損嚴重,自有資金嚴重不足,這無疑使大部分企業被拒之扶貧貸款門外。企業如此,對於貧困地區的個人來說,確實過於貧困沒有償貸能力,也使信貸主體對其失去信心,從而使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的需求與信貸主體對承貸主體的選擇矛盾加劇。
『叄』 銀行如何加強農村小額貸款的管理
農村信用代辦站是隨著農村信用社成立應運而生的歷史產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了點多面廣,業務靈活等諸多優勢對農村信用社面向農村,紮根農村,服務農民,充當金融紐帶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有不可磨滅的功勛。隨著先進的結算手段和高科技術在金融服務領域的運用和推廣,農村信用代辦站被淘汰出局。農村信用站撤銷之後,如何更好的服務「三農」,聯系「三農」則是當前農村信用社急需思考和解決的課題.
一、難點
農村信用站撤銷以後,農村信用社的網點布局,明顯驅於不合理。廣大農民不可能象過去一樣得到快捷的金融服務。筆者僅就湖南省武岡市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全市共有17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共有人口74萬,其中城區人口14萬,城區面積20平方公里;農村人口60萬,農村面積 1418平方公里。全市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網點 個其中城區有營業網點32個,農村地區有營業網點23個,一個營業網點要承擔 61.6平方公里區域和7479戶農戶的金融服務。這樣就形成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對廣大農民的金融服務很難到位,於是出現了很多新的難點。
1、網點緊縮,服務難度增大,導致農戶對信用社的信賴度削弱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信用社工作人員工作量急劇增大,信貸人員所面對的服務區域和服務對象明顯增多,有的到了難以承受的的程度。這樣農民享受農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務明顯沒有過去那麼快捷便宜了,因此農民在很大程度上懷凝農村信用社還是否姓農。比如晏田信用社信貸人員共有3人,所面對的貸款戶有3000多戶,平均每個信貸員要承擔1000 個農戶貸款的跟蹤和管理,一年之內很難訪遍所有的借款戶。比如司馬沖信用社管轄的正沖村,離信用社所在地有15公里之遙,加之交通不方便等原因,信用社工作人員一年很難去幾次。農民借貸很難找到信用社的管理貸款的工作人員,擔心這次還了貸款下次找誰借的問題。於是他們能拖就拖,能躲就躲,很大程度上對農村信用社持不信任的態度。
特別是近幾年,農村信用社開發出小額農戶信用貸款這一新品種後,出現了千奇百怪的現象。有的農戶認為信用社的貸款是政府的扶貧貸款,「不借白不借,借是白借」在認識上出現了很大的偏差。正因為這種認識的偏差,於是就出現了貸款投向易位的現象。他們以發展生產為由借款,實際卻用於建房、婚嫁等消費方面,有的還轉借給他人或投資非農的高風險行業。這樣,客觀上導致貸款不能及時償還。
基於農戶這種不信賴農村信用社和農戶信用觀念淡薄的意識,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大都有點談貸色變,對小額貸款能不放就不放,特別因為信息不對稱,還真的有點不敢放。因此就出現了一種惡性循環,即:農民借不到信用社的貸款,信貸人員不敢放貸款,農民就更不願還貸款。
2、人力不足,管理難度增加,導致信貸資產質量難以提升
信用站撤銷後,信用社的信息聯絡員,由於「三不帶」,在收貸、收息、收儲上,也沒有了過去那種積極性,加之,不是其謀生的主要手段,信用社的工作實際成了他一樁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他們辦理一筆貸款業務要跑一次信用社,前面所述有的行政村離信用社所在地十幾公里,加之交通不便,基本上就是收一筆貸款要半天或一天時間。特別是小額貸款,那麼,信息聯絡員一天之內所耗費的時間和所得到的收入明顯不對稱。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象過去安排專門時間去做信用社工作,那麼,真正要解決問題,只有靠信用社本身的工作人員,而有的信用社的信貸管理只有2至3人,卻要面對幾千戶客戶和幾十平方公里的地域,深感力不從心。
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在推廣的過程中,由於信用社本身人手不夠,在信用等級評定時實際沒有將工作做實。主要表現是: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無暇深入農戶調查,全靠各村村委會和信用社聘請的信息員憑個人印象和個人感情,進行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加之,有的信用社為了追求工作進度,忽略工作質量,使一些不夠條件的農戶也評上了信用戶。
貸款放出去後,由於人力不夠後續管理跟不上,導致部分貸款挪做他用後,信用社未能及時掌握情況。從而信貸資產質量的提升就大打了折扣。
3、考核從嚴,工作難度加大,導致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受挫
基於上述的種種情況,信貸人員惜貸、怕貸的情緒日益上漲,特別是貸款清收責任制實行以來,在信貸人員很難了解到農戶的經濟信息的情況下,更是懼怕發放貸款,因為一旦形成呆賬會給自己增添不少的麻煩。所以,多一事不與少一事,這是其一。其二,小額農戶貸款的管理和催收確實是一樁要走遍千家萬戶的事情,由於信息不對稱,信貸人員在付出勞動的前提下,不一定能得到收獲。而上面的考核又是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只看報表數字,不看你是否付出過勞動,付出多少勞動。因此對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有一定程度的挫傷。
二、對策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出現的這一系列的新工作難點,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話,會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一是不利於誠信社會風氣的樹立;二是給信用社造成嚴重的貸款損失,更為嚴重的是,農村信用社面臨郵政儲蓄銀行即將成立,農業銀行經營戰略的重大調整,農業發展銀行擴大業務等嚴重挑戰和壓力,將會使根植於農村這塊土地50多年的農村信用社失去最基本的群眾基礎,即最基本的客戶群。要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
1、切實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嚴格把好信用等級證的發證和年審關。
農村信用社在貫徹好小額農戶貸款「核定額度、周轉使用、隨到隨貸」的原則的同時,要認真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按行政村、組,逐戶地按戶口登記的戶數建立好檔案信息庫,並實行動態管理。記錄的內容為戶主姓名、家庭成員及其年齡和主要從事的職業、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收入概況和歷年的信用記錄、永久性的聯系方式。做好農戶的信用檔案信息工作,一是有利於掌握好客戶的誠信度;二是減少在核發信用等級證時,確定授信度的工作量;三是有利於小額貸款的動態管理。比如貸款即將到期催收時,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問題。
在做好信用檔案信息工作的同時,要嚴格把好信用等級的發放、年檢關,筆者建議各縣(市)的聯社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一個《小額農戶貸款信用等級證授信標准管理辦法》,將各個信用等級的授信條件和處罰辦法明文規定下來,將授信的權力、責任和違規處理辦法也明確規定下來,這樣既約束了農戶,也約束了信用社工作人員。
2、認真做好小額農戶貸款劃片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信用社要按照管轄的范圍,對小額農戶貸款要分片責任包干到人,每個信貸員對所轄的借款戶要有專門的工作台帳,及時記錄借款戶借款、還款情況和貸款管理、催收情況,並做為信貸人員的工作考核依據。一改過去那種只重工作結果,不重工作過程的考核辦法,將工作過程和工作結果考核相結合,並適當加大工作過程考核的份量,從而有效地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加強與村組、幹部的聯系,取得他們的積極支持。
大企業、大金融的信息往往是「硬信息」,他們的信息源主要是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具有可傳遞性,而農村信用社所面對的農戶,他們的經濟信息往往是「軟信息」,他們沒有財務報表可查,沒有詳盡的數據供你分析。因此,他們的經濟信息傳遞性差,而最能了解和掌握他們信息的人,應是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村組幹部了,所以信用社要想最充分地掌握農戶的經濟信息,必須依靠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一是充分尊重他們,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二是在選拔任用信息聯絡員時,盡量在村組領導中選拔。
4、積極推進新一輪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促進農村基層經濟組織的發展。
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的改革,很明顯的超前於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當然,從推進農村信用社的自我生存能力的增強,規避經營道德風險這個角度看,當然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從如何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更好地服務於「三農」這個角度看,就值得商榷。農村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很明顯地出現了信用社和農戶貸息不對稱的問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首選的應是盡快建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使信用社面對的客戶群體由過去的千家萬戶的單個農戶,變為更具經濟實力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全面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也寫下濃彩重墨的一筆,盡幾年,北方一些省份的農村信用社為我們樹立了典範,吉林省的太平百花信用社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經驗,他們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成立了農村專業合作社,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章程明確規定,入會成員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的社員,並投入合作社,投入一定數量的股本金,社員的生產和生活資料由合作社統一批量購進,然後再按市場價格賣給社員,形成的利潤的分配20%作為合作社的費用,10%作為合作社的積累,70%按社員的交易額返回給社員,對合作社的債務,所有社員有連帶責任。信用社只將貸款打包發放給農民合作社。這樣,一是增強了農戶的抗風險能力;二是大大地減少了農村信用社所要面對的借款戶的數量,減少了信用社的貸款管理難度,實現了信息的對稱,促進了農信社與農村經濟的雙贏。
『肆』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今天我們的話題是關於農村小額信貸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金融機構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採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支持,手續簡便,利率優惠。小額信貸保險,是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時,專為貸款農戶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涵蓋意外傷殘及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市場潛力巨大
小額信貸保險,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獲得迅猛發展,其發展潛力巨大。
一是承辦機構眾多。目前市場上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客戶為客戶提供小額信貸業務。這些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完善金融產品、雄厚資金實力、便捷銷售網路以及龐大優質客戶,為保險公司開拓小額信貸保險市場提供了優質發展渠道。
二是國家政策支持。「三農」發展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對金融支農工作的重視程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
2009
年全國壽險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保監會將推動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全面合作,與銀監會共同研究有關促進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發展的監管舉措。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小額信貸和小額信貸保險發展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廣闊發展空間。
三是市場潛力巨大。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 878.47 億元,支持農戶
328.28 萬戶,涉農貸款總額佔全省銀行結構的 98% 以上。以中國人壽公司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險費率、50%
的投保率計算,僅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意外險保費規模就在 1 億元以上。
四是保險公司踴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因其獨有的市場潛力大、客戶優質、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點,已經成為保險公司開辟新市場、創新新渠道,謀求保費規模和利潤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各家保險公司都施展渾身解數,在此項業務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踴躍發展此項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國共有 28家保險機構經營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 5.4 億元。
2008 年以來,中國人壽忻州分公司積極創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法,採取「農戶 + 小貸款 +
小額保險」運作方式,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實現小額信貸保費收入 719.38
萬元,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額貸款保險是一項嶄新的市場,要加快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可從以下六個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體來說,一是險種定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到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的巨大潛力,將小額信貸保險定位在保險公司服務「三農」,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來對待,為業務發展明確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視程度要高。要將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作為市、縣公司創新意外險業務發展的重要途徑。公司的重視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得以成功啟動,快速發展的前提。
「誠」——溝通要誠。從銷售渠道上來說,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屬於代理業務,贏得合作單位,特別是合作單位的接受與支持,成為創建發展平台的關鍵。在開展業務公關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誠心和誠意去贏得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贏得發展平台、謀求合作共贏的關鍵。
「實」——基礎要實。在小額信貸業務發展中要根據業務實際,採取實用措施。一是要組建一支專項銷售隊伍,以保證此項業務開辦過程中所涉及的保單交接、保費劃轉、網點維護等實際業務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可參照銀行網點客戶經理的方式,制定實用管用的小額貸款保險專管員考核激勵辦法,建立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隊伍發展機制,充分調動一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是組織專項培訓提升銷售技能。對實際業務中的產品特點、業管實務、資金交接及銷售話術等內容進行練兵式培訓,盡快提升銷售技能,提高銷售業績。
「帶」——發展要帶。組織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推動競賽中,可根據合作單位投放小額貸款額度的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打造區域發展典型,構建以點帶面,連點成片的發展格局。為提高實際操作中的工作效率與質量,要及時將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與提煉,迅速進行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有力地帶動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發展。
「細」——工作要細。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中,細節決定成敗。一是在加強公關增進感情方面要細心。二是在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要細致。如在及時通報業務發展進度、保險案件賠付時效、保費及手續費劃轉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確高效。通過感情上的細心培養與工作上的認真細致,為業務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氛圍。
「快」——理賠要快。「保險作用最好、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服務,特別是理賠服務。要根據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特點,制定服務及賠付綠色通道,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事快辦的原則,用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現保險公司反應快速、服務便捷的優勢,讓合作單位增加對保險公司實力的認可,增進業務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進取
面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廣闊市場,只有凝智合力、科學發展,才能使小額信貸實現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關系不斷加深,合作成果不斷擴大。小額信貸保險成功啟動後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快速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
一是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要積極藉助各種宣傳媒介,加大對小額貸款保險投保手續、保險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潛工作。在擴大銷售領域的同時,重點做好網點產能的挖潛工作,按照網點貸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標擴大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細作,將小額貸款保險業務做細做實。
三是要嚴格管理嚴控風險。通過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規范業務流程、嚴格管理制度、開展風險排查等手段,杜絕業務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為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
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變遷和農民群體的分化,農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包括消費信貸需求、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創業貸款需求等,這些融資需求在融資規模、期限、風險等方面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小額信貸在提供基本信貸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資金困難起到了顯著作用,有效緩解了農民的資金需求,但是與目前整個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總量相比仍顯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營運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目前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唯一被默許的資金來源是國外或國際組織的資助和部分扶貧貸款,但是這種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續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由農業經濟的風險性和周期性等特徵,再加上我國央行對存貸利差實行比較嚴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收取的利率不能補償操作成本,無法達到自負盈虧的局面,很多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農民日益增加的融資需求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供給之間形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和矛盾。
信貸產品比較單一。由於農業生產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點,農戶在信貸資金的規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農戶對於小額信貸最基本的需求主要來源於購買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必需品的生產領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農民的融資需求則進一步轉向消費信貸。然而由於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提供生產性貸款,所以對於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農戶來說,消費融資需求往往得不到滿足。另外由於農業生產的周期長,大部分農戶希望能夠獲得中長期貸款,而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大多為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這很難滿足農戶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在過去2年有信貸行為的樣本農戶中,有60%左右的農戶期望貸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農戶希望貸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約10%的農戶認為1年以下期限的小額信貸可以滿足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利率結構不合理。一是由於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機構的信貸運營承擔很大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銀行往往會通過提高利率水平來防範風險。二是銀行對農戶的各種各樣需求和信用風險進行調查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造成了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小額信貸機構只能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來彌補費用成本。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利率是資金報酬率。但是利率是資金的價格,是農民生產成本和消費成本,因此從農戶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大約90%左右的農戶期望小額信貸的年利率在5%以下,僅有2%左右的農戶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貸款年利率。一些學者在海南省屯昌縣做的調查顯示,農戶對小額信貸的滿意度與政府補貼有著較強的相關性,即如果沒有政府對小額信貸進行利息補貼,那麼農戶對小額信貸就不太滿意。
根據筆者在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的調查表明,在樣本農戶中,有過借款行為的農戶有130戶,其中通過向親友借款來滿足資金需求的,占發生借款農戶的59%,向農村信用社借款的約為13%,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為的18.5%,向錢會借款的的約佔1.5%,民間有息借款利率約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款的農戶僅佔31.5%。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首先,小額信貸的核心是商業性,並不是無償性質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貧貸款,但是由於政府部門宣傳不到位以及農民認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農民可能會將小額信貸等同於國家扶貧款,降低了還款意願,形成了信用風險,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較大的損失。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農戶收入不穩定,還款來源得不到保證,增加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最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在發放貸款之前,通過嚴格的信用調查和提高貸款利率來防範風險。借款農戶會因為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而導致貸款質量發生變化。但是銀行在貸款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查,缺少一套比較健全的貸後機制,幫助農戶實現投資,獲得回報,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不足。政府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社會平等與穩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備商業性質的小額信貸機構與此不同,作為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開展業務,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維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我國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一些限制比較嚴格,例如小額信貸公司就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只能運用股東有限的自由資金來開展業務。這種限制使得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缺乏穩定充足的後續資金來源,一來無法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二來也使得信貸資金的風險加大。
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建議
擴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引導農村資金迴流。由於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利率較低,導致正規金融機構吸收的農村資金外流。政府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來引導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迴流。同時適當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利率,由農村小額信貸機構根據農戶的收入狀況、信用記錄以及風險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水平,可以將風險水平和貸款利率水平掛鉤,以貸款利率來補償風險損失。在資金來源渠道上可以將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監管范圍,合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擴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允許經營良好的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可以在同業拆借市場、再貸款融資。可以借鑒孟加拉國模式,資金來源於成員存款、經營收入和批發資金。
建立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與當地政府聯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從多層面來獲得充分信息,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大對小額信貸的宣傳,強化農戶的法律意識,明確了解違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後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可以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運用貸款小組成員互相擔保方式代替傳統的抵押擔保。對於銀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但是對於農村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而言,他們大多數是比較貧困的農戶,很難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品。這種「聯保」模式可以使得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為貸款小組成員的相互監督、相互負責所取代;銀行與分散貸款者的關系也變成了銀行與小規模集體的關系。因為同意貸款小組成員之間是比較熟悉的,一人違約會牽連到其他成員也失去借款資格。這樣有利於銀行發放貸款前節約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也降低了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
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農村金融體系面臨的困境之一,就是農戶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抵押擔保品的規定過於狹窄,一方面很多貧困農戶自身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還面臨很多困難,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無法貸款。所以創新抵押擔保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需求。根據《物權法》關於動產抵押擔保的規定,建議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戶和農村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候可以用動產作抵押。從事傳統農業產業的農戶可以用農產品和養殖品或者以產品的未來收入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這種方式還需要很多細則組織和配套設施。
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將小額信貸產品與農業保險產品捆綁銷售。農業生產客觀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自然風險,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農民的生活和經濟收入產生破壞性的影響,從而造成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高風險。發展農業保險是防範自然風險、災後迅速恢復農業生產的需要,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穩定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業生產積極性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適當放寬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結構。利率過分管制使得資金價格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議監管部門可以適當放鬆利率管制,允許小額信貸機構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小額信貸利率上浮的空間,使得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符。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可以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的供給,除了短期小額貸款,可以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提供,根據提供產品的種類和期限適當定價。在利率上浮的同時,應加強貸後管理,當農戶遭遇自然風險時,可以幫助農戶重組還款方案,以此保證農戶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賬風險。
『伍』 我國農戶小額信貸的發展狀況及前景如何
我國自1993年試辦小額信貸以來,至今已有1多年的歷史,經歷了從國際捐助、政府補貼支持到商業化運作的過程。目前,我國由民間組織主導的小額信貸開始發展。目前,我國小額信貸大體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大銀行提供的下崗失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和扶貧貸款,總計有幾千億元的貸款額度;二是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有61萬農戶享受到1927億元貸款,覆蓋面佔到全部農戶的27.3%;還有一部分農戶聯保貸款,約有12萬戶享受到141億元的貸款;三是目前存在的1多個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提供了約1億元的貸款。
盡管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小額貸款的前景依然是非常廣闊的,在央行全面放開貸款規模限制的政策號召下,小額貸款公司正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涌現。這些困境中的中小企業,在初冬的清寒中感受到了春意。
據統計,截至28年1月底,全國已經批准大約1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這些公司發放貸款總額大約相當於一家股份制銀行。繼浙江、江蘇、上海和福建等沿海地區的小額貸款公司上馬之後,北京、重慶、河北和山東等地的試點工作也在積極籌備中。
28年5月,央行和銀監會批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其目的是彌補銀行在當地中小企業客戶群的「盲區」。根據央行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不得高於央行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9倍。
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被認為是中國經濟最靈動的群體,當它們最先受到全球金融海嘯沖擊倒下的時候,「救中小企業即救中國經濟」的呼聲日漸強烈。事實上,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在雪中送炭的同時也迎來了自己茁壯成長的商業機會。盡管初期得不到投資回報,但小額貸款公司為實業資本合法地進入金融領域提供了通道。
『陸』 精準扶貧五萬貸款,還不上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議盡快還款。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6)小額扶貧貸款資產質量下遷風險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將收取罰息,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對逾期金額收取約定利率150%的罰息,直至逾期還清。您的逾期記錄將被上報人行徵信,將影響您的信用記錄,珍愛信用,請按時還款。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柒』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捌』 扶貧貸款到期無力償還怎麼辦
如果確實沒有還款能力,應該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延緩還款時間或者分期還款。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二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1、在與金融機構協商過程中,精準扶貧貸還不上的借貸人要說明自己的實際情況,自己因為什麼,遇到了怎樣的困難導致還不上貸款,在溝通過程中態度一定要誠懇,表示貸款一定還上,這樣會爭取到一定時間的延緩期,在延緩期內盡快籌集資金。
2、如果與金融機構協商不成,借貸人可以向當地的民政部門求助,向對方說明自己的困難,請有關部門從中協調,如果借款人確實有特殊情況,而不是惡意不還,有關部門是會出面幫助協商的。最後一個辦法就是向親戚朋友求助,東拼西湊,先臨時把精準扶貧貸款還上,之後再去慢慢還清從親戚朋友那借來的錢。建議盡快還款。
拓展資料
1、農商行弄得這個精準扶貧貸款利率很低,如果換不起的話按照規定要被罰滯納金。
2、不過現實是農商行為了擴大市場佔有率,往往會私下跟貸款用戶達成私下協商,免去滯納金和一部分利息,只需將本金換上即可。
3、銀行跟欠款人打官司過程很麻煩,農商行一般設有專門人員來處理,時間拖得比較長,你如果是真的不還,那官司早晚會輸,你上了黑名單就麻煩了,不能使用任何銀行卡了以後。
4、你可以去跟銀行談談,盡量拖延起訴日期。
5、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玖』 銀行在推進普惠金融發展方面面臨哪些問題,有何對策
2005年,世界銀行小額信貸年會首次提出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稱「包容性金融」。 一般認為,普惠金融是指在金融機構成本可負擔的前提下,通過不斷競爭和創新,以保證金融服務排斥對象逐步獲得其需求的相關服務。
2015年12月, 我國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通知》 ,明確:到2020年,要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 社會 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特別是要讓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近年來,在政策引領和推動下,我國銀行業採取一系列措施發展普惠金融,如大型銀行紛紛成立普惠金融事業部,中小銀行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基礎金融服務覆蓋面,提升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強化薄弱緩解的金融服務供給,取得較為明顯的成效。
不過, 我國普惠金融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 。我國幅員遼闊,經濟發展不均衡,區域發展水平不一,全面推進普惠金融面臨著較大挑戰。近年來,打著「普惠金融」旗號而進行的偽創新在我國大行其道,侵害了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了擾亂金融秩序,影響 社會 穩定。在這種情況下,普惠金融如何做到「成本可覆蓋」「風險可控制」仍有待進一步 探索 。
要改變普惠金融的不足和問題,除需要加大政府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做好基礎設施及信用環境建設外,重要的是藉助數字技術的深度應用和創新推動我國普惠金融進一步發展。2016年9月,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發布《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提出「數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毫無疑問,數字普惠金融引領是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出路。 從銀行層面看 ,關鍵是堅持商業可持續原則,依靠金融 科技 創新產品和服務, 探索 普惠金融發展新模式,走數字普惠金融發展之路,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
普惠金融的范圍很廣泛,普惠金融就是所有人都能有機會較便捷、較低成本獲得他們需要的金融服務,包括存取款、小額貸款等,甚至還包括零錢兌換。如要得到更准確的答案還應說具體點。這里說下在農村推小額貸款的問題,這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內容,最大困難是平時找不到人,都外出務工了,再就是放貸款後,到期收款難。如要進一步了解,可私聊。
問題一:普惠競爭激烈,產品同質化嚴重。
一方面,目前各行在普惠產品的營銷上並無行業較統一的利率定價,因此在營銷過程中,容易出現「利率戰」和搶挖現象,使企業融資結構不穩定,或出現盲目擴張的行為。
另一方面,為適應新舊動能轉換過程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有效增強客戶粘性,建立與現代化經濟體系相適應的小微企業服務新模式,目前四行均已創新推出「互聯網+企業納稅貸產品」。比如目前市場上的四款企業納稅信用貸款產品,如下表所示:
總體上看,以上產品均通過大數據連接工商、稅務、財務等模型,實現大批量在線獲客,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和擔保難問題,同時極大提升了服務效率和便利程度。但從產品開發及客戶定位上看,如何進一步加強產品創新,打造有特色的小額化信貸產品體系,是普惠金融業務拓展中面臨的挑戰。
根據近日《銀保監會發布2020年一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情況》顯示,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不良貸款率均有所上升,但信貸資產質量總體平穩,主要是由於結構性因素和疫情帶來的短期性沖擊造成了一季度銀行業不良貸款率的上升,不良的爆發還存在滯後性,這也給銀行拓展普惠業務帶來挑戰。
近年來,部分銀行已經組建普惠金融事業部,初步建立起能夠實現綠色金融、普惠金融與農村金融有機融合的組織架構和高效的運營機制。
但從普惠條線從業人員人數上看,兼職普惠業務的居多,尤其是在縣域等普惠業務十分重要的基層網點。
總體而言,銀行普惠條線呈現出專業化團隊建設發展滯後的問題。一方面是客戶經理隊伍人員不足。轄內部分支行客戶經理業務受理速度跟不上小微企業的發展速度和他行營銷速度;另一方面是從事小微企業業務的團隊專業化程度不高。目前為適應市場競爭和發展需要,小微金融產品更新迭代速度很快,但部分客戶經理習慣於傳統小微信貸業務的辦理流程,對新型小微企業產品的接受度不高,對產品開發設計、服務創新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基礎都相對薄弱。
對策:
(一)強化理念更新,充分認識深抓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的戰略意義。
(二)強化服務內功,全面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制機制的創新。
(三)強化戰略聯盟,著力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的生態環境。
(四)強化隊伍建設,培育一支能征善戰的優秀團隊。
2005年聯合國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後,國際 社會 開始對其廣泛關注。欠發達國家、地區大力推動 普惠金融發展 ,許多國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近年來我國政府也不斷發文大力推動我國普惠金融的發展,旨 在 讓 社會 各階層和群體都能夠享受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從而建立有效、全方位為 社會 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
在 政府大力推動、 社會 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國的普惠金融服務取得了驚人的進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務體系,服務覆蓋面達到一定水平,移動互聯網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據中國人民 銀行 發布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貸款余額達到13.39萬億元人民幣。但相較於其龐大的服務對象和資金需求,普惠金融的發展與我國經濟 社會 發展的要求和 社會 的期望還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進一步推動 普惠金融發展 已經成為我國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議題。
1 我國 普惠金融發展 中暴露的 問題
1.1 普惠金融頂層設計不到位
近年來,我國的國家層面對普惠金融的發展高度重視,出台了很多相關的政策文件來推動其發展。這些文件 在 宏觀層面上對普惠金融的發展進行了規劃,但是沒有進行細化,對普惠金融沒有一個系統性的布局,從而導致金融機構 在 發展普惠金融時缺乏主觀能動性。
另外, 在 普惠金融基礎設施 方面 頂層設計也存 在問題 。首先,普惠金融相關的法律體系沒有健全,導致普惠金融的發展缺乏清晰的法律規范。其次,普惠金融信用體系建設緩慢,由於普惠金融服務對象比較特殊,導致普惠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困難重重。最後,普惠金融的監管政策不健全,導致普惠金融監管的缺失。
1.2 對普惠金融認識不到位
無論是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還是消費者都存 在 對普惠金融認識不到位的情況。部分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對普惠金融存 在 誤解,把普惠金融等同於「扶貧」,要不就是忽視了風險 問題 ,降低信貸標准,盲目 推進普惠金融 的發展,要不就是感覺風險過大,不願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使得普惠金融的發展受阻。
同時,由於普惠金融服務的消費者是弱勢群體,這類人群受教育程度比較低,對金融不甚了解。他們很容易 在 對普惠金融提供的產品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只看到了高額回報卻忽略了風險 問題 ,結果與服務提供者產生糾紛。還有一些不法機構利用消費者金融知識的貧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義,做一些詐騙的違法行為,產生非常不好的 社會 影響,從而制約 普惠金融發展 。
1.3 普惠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以商業 銀行 為主、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務體系。但是由於以商業 銀行 為代表的大型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是高端客戶,對 普惠金融發展 缺乏重視,導致普惠金融進展很慢。而以小額貸款公司、村鎮 銀行 為主的金融機構雖然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實力不足、技術相對落後,導致其服務不夠深入、覆蓋面不廣。政策性金融機構則大多數是靠財政撥款,缺乏商業可持續性,無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續發展。
1.4 普惠金融風險控制體系不健全
普惠金融由於服務對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風險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 面臨 著信用風險、利率風險、運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等傳統風險之外,還要 面臨普惠金融發展 過程中衍生出來的技術風險、法律風險、信息安全風險、資金挪用風險、洗錢和套現風險。[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風險控制體系。
而目前我國的普惠金融沒有建立起安全有效的風險防範體系, 在 風險控制 方面 存 在 較大的 問題 。普惠金融消費者主要是長尾群體,信息收集難度大,導致其風險控制的難度非常大、調查成本非常高,傳統的風險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適應普惠金融的風險控制。[2]因此許多金融機構罔顧風險,導致大量風險積聚。
1.5 普惠金融產品創新能力不足、融資成本高
目前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雖然推出許多普惠金融產品,但是大多數產品設計存 在 許多 問題 , 在 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擔保方式等 方面 設計呆板,同質性強,缺乏創新,尤其是利率 方面 普遍較高。普惠金融消費者來源廣泛,需求也不一而足,這些產品往往根本不能滿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產品消費者缺乏對產品的鑒別能力,監管部門對產品的監管不到位,導致普惠金融產品的市場混亂,普惠金融的風險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數普惠金融產品的融資成本都 在 15%~20%左右,雖然要比高利貸低,但是卻遠遠高於 銀行 的貸款利率。這無疑對普惠金融產品的推廣、普惠服務的提供都帶來不利影響。
2 促進我國 普惠金融發展 的對策建議
2.1 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普惠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普惠金融的發展應該是以市場為主導,但是也離不開政府的規劃與引導。我國政府應該進一步細致規劃普惠金融的發展, 在 統籌規劃、均衡布局、組織協調、政策扶持等 方面 做出系統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體系,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使得 社會 效益與經濟效益實現有機統一。
在 普惠金融基礎設施 方面 ,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關法律體系建設的步伐,積極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規,對普惠金融的發展進行規范的同時為其保駕護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體系和信用平台建設,積極結合金融 科技 ,擴大現有信用體系的覆蓋面,緩解 普惠金融發展 中遇到的信息不對稱的 問題 。最後,加強監管,完善普惠金融監管工具箱,及時打擊不法行為,糾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2.2 提高認識,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和保護
一 方面 ,對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加強培訓、提高認識,使其清楚認識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貧」。普惠金融雖然是針對弱勢群體的一種金融模式,但業務面非常廣、資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業務「藍海」,等待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大力開拓。同時發展普惠金融時不能罔顧風險,不能盲目推進,應遵循市場規則積極推進。
另一 方面 ,要完善消費者教育保護體系。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應藉助互聯網、微博、微信、宣傳冊、宣傳流動車等工具積極進行金融知識掃盲,普及金融知識,使普惠金融消費者能夠理性地運用金融工具來享受金融服務。同時,政府應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發生金融消費糾紛時妥善處理,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如此,方能營造出一個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更好地推動普惠金融的發展。
2.3 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國家應加快現有傳統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改革轉型,積極引導以商業 銀行 為代表的大型金融機構繼續支持普惠金融的發展,擴大其 在 普惠金融市場的滲透率和覆蓋面,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國家應 在 現有小額貸款公司、村鎮 銀行 等金融機構的基礎上,學習格萊珉 銀行 的經驗,通過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導各類資本進入普惠金融市場,成立專門的普惠金融機構,以此增強直接服務普惠金融消費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和能力也要進一步拓展和加強,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發展。
2.4 藉助金融 科技 ,健全普惠金融風險控制體系
隨著普惠金融的高速發展,潛 在 的金融風險也正 在 不斷積聚。目前大部分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對風險的防控仍然採用傳統的風險控制體系,這已完全不能滿足我國普惠金融的發展需要。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套以互聯網為基礎的現代化的 普惠金融發展 體系, 在 風險防控時我國也應該藉助金融 科技 的特徵將其合理地運用到普惠金融的風險防控中去,建立一套與我國普惠金融體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風險控制體系。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應該積極主動將大數據等金融 科技 運用到普惠金融業務的貸前、貸中、貸後每個環節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風險分析和評估水平,完善風險控制模型,准確識別、預警、防控普惠金融風險。而各級政府也應出台相應的扶持政策,推動普惠金融數字化的進程。
2.5 降低融資成本,推出產品定製化服務
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應該根據消費者金融需求多樣性的特點,加大自主創新力度,結合金融 科技 ,為消費者提供定製化服務。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可以根據消費者不同的金融服務需求,結合消費者自身的情況, 在 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 方面 進行合理設計,為其提供優質的普惠金融服務。 在 普惠金融產品創新時,尤其要注意擔保方式創新,不能僅僅局限於不動產抵押擔保,要積極嘗試保險基金擔保、互助聯保、再保險擔保等擔保方式。產品貸款利率設計時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應該是以低成本、廣覆蓋、易獲得、可持續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普惠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應該 在 經濟利益和 社會 利益中找到平衡點,切實為普惠金融消費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務。
『拾』 金融扶貧小額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金融扶貧四大體系三級金融扶貧服務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防控體系、產業支撐體系;充分利用市鄉村三級金融扶貧服務網路主陣地,落實金融扶貧小額信貸政策。二、小額扶貧貸款簡介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年利率4.35%)、財政全額貼息。三、申請條件信用良好,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技能素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四、享受政策貸款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執行;5萬元以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已經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在脫貧攻堅期內保持扶貧小額信貸支持政策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