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房可以抵押嗎
1.首先我們敢肯定的一點是期房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既然房子已經有資格出售了,那麼辦理抵押貸款就不是問題了。
2. 然而並不是隨便辦理的,是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首先你要找一件銀行咨詢辦理期房抵押貸款的流程,把需要的材料准備好。
3. 一般會有年齡的限制,不能超過65歲,還要收入證明、工作證明,來證明的你的還款能力。
4. 如果房屋有共同所有人,還需要共同所有人的同意,需要簽字,並由共同所有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 同時要需要提供購房預售合同、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還有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6. 如果是期房抵押貸款的話抵押人必須是期房的預購人,也就是在預售合同上面簽字的購買房子的人。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Ⅱ 期房抵押貸款辦理條件
期房抵押貸款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預售合同、個人賬戶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質審核,審核通過簽訂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委託扣款協議,開立賬戶;到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支用貸款。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九條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Ⅲ 期房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否可以
一、期房 土地使用權 抵押貸款 是否可以? 期房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具體如下: 期房 抵押 ,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將在建的房地產或 商品房 預購人將預購的商品房設定 抵押權 ,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預購 房屋抵押 : 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的擔保。 2、預售房屋抵押是指買方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 購房 款,而其將所購的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的擔保。 以期房抵押的,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對於預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並取得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並且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期房抵押的登記則比較特殊,登記機關應當在 抵押合同 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二、辦理抵押登記應當符合下列程序 1、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 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 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 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 5、申請抵押登記; 6、審核、登記; 7、核發抵押證明書。 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徵 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 擔保物權 ,以清償 債務 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用期房的土地使用權申請抵押貸款的,只要是符合條件,那麼雙方之間的這種合作完全受到法律的保護,所謂的符合條件就是看期房做抵押的時候是處於哪一具體的階段,因為有些是剛處於預售的階段,還有一部分是屬於正在建設當中,這些不同的階段需要提交的材料證件都不一樣的。
Ⅳ 期房能貸款嗎,有哪些步驟
期房能貸款。期房貸款步驟:1、客戶提供資料;2、評估房產;3、銀行審核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4、贖樓並解押;5、抵押登記;6、重新開始還款。【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Ⅳ 期房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按揭期房是不能抵押貸款的,抵押貸款的房產必須是沒有任何抵押且無貸款的房產,辦理按揭時房產證抵押給了銀行,此時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只有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後,借款人才能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所以若是全款的期房一般來說是可以進行抵押的。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佔有為條件。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抵押物在有關部門登記的同時,原則上要進行資產評估並出具證明手續,便於合理合法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作為貸款保證,原則上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物保險,保單上應註明貸款公司為第一受益人,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Ⅵ 期房抵押貸款怎麼辦理
期房抵押貸款辦理的流程為借款人憑購房預售合同、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其他需要的相關證件到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銀行審核之後會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Ⅶ 期房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如果要辦理期房抵押貸款,首先借款人要提供購房預售合同、購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已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申請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
銀行受到相關資料後會對借款人進行考查,在銀行審核通過之後會發放貸款。在房產證下來之後需要交給銀行,以此作為抵押。當借款人將貸款還清之後,要到貸款銀行辦理解除貸款並取回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Ⅷ 期房抵押貸款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人必須在當地擁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可以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申請人有穩定的工作,收入水平較高,可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申請人需要提供房產證,期房房產證一般需要在交付房產的一到兩年下發,所以,還需耐心等待。
6、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條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