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幫別人貸款,要寫怎樣的證明,表示這錢由他還
個人推薦不要這樣弄,到時候還不上損壞的是你的徵信,如果實在是要這樣,那就在把錢貸出來給他的時候讓他打個欠條,並且付上利息。
⑵ 怎麼才能讓朋友幫我證明擔保貸款
這種事情沒必要去套路別人,如果你真的需要錢,可以跟朋友去借。讓別人幫你貸款,你不還別人是要承擔責任。
⑶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⑷ 借款人和另一擔保人找不到,我替借款人還一部分錢,剩下的錢債務人說與我無關,這個證明要怎麼寫
擔保人把錢交給債務人,債務人把錢還給債權人,屬於債務人還的債。1、如果借款人不還款,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擔保人就有義務償還,擔保人代為償還了借款後,有權起訴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償。2、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擔保應當屬於一般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和保證人都有義務償還借款,出借人有權選擇向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主張權利,借款人或擔保人均有義務償還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還錢的情況下,擔保人有償還義務。3、當然,畢竟是借款人的債務,最終的責任人是借款人,擔保人在履行了擔保責任,償還了借款後,有權利向借款人追償。4、請注意,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根據《擔保法》第25和26條的規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期限為主債務到期後的六個月。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擔保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主債務到期後的兩年。所以請擔保人考察是否已經超過了擔保責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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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甲幫乙擔保貸款 然後乙還清了 甲要去銀行開什麼擔保結束的證明什麼的嘛
要的。這屬於普通的民間借貸關系,是民事糾紛,對於甲方來說,應當積極的償還債務,如果有可執行財產,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
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
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採取本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第二百四十三條、
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0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⑹ 教師幫人擔保貸款要出具什麼證明
可以
借款人所需要提供的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如果結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工作證,收入證明
,好象還要有動產和不動產.
建議你去當地律師事物所去咨詢下.
這樣安全點.........
祝你擔保貸款成功.!
⑺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人保,即保證,它以人的信用(信譽)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設立屬於意定,需要保證人和債權人訂立書面的保證合同且無需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衍生問題:
如何解除擔保人關系?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⑻ 替別人擔保需要什麼證件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非已婚或非有配偶不須此證明)。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
哪些人可以成為擔保人?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二、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綜上所述,一些私企老闆在經營資金不足的時候,會想到去銀行貸款。銀行對貸款的審核比較嚴格,往往要對方提供一名擔保人。在和銀行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擔保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及收入資產情況證明等,這樣銀行可以判定對方的債務清償能力。
⑼ 擔保人還款後銀行出證明怎麼寫
擔保結清證明可以這樣寫:
擔保人某某某,為借款人某某某於幾幾年幾月幾號在哪個銀行借款多少萬元,期限幾年提供擔保,本筆借款於幾幾年幾月幾號已經全部結清,擔保人某某某對本筆貸款的擔保責任已經結束,特此證明。某某銀行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