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審批過了未放款能取消嗎
法律分析:可以取消,但是在沒放款前,銀行肯定不會讓你立即取消,以領導審批手續等因素不讓你取消,等放款了可能會採取一些措施。貸款行為也是你跟銀行之間的一項合同,違約應該是要產生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㈡ 房屋抵押貸款簽了合同還沒放款 可不可以取消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簽了,合同還沒有放款,可不可以取消貸款?我認為房屋抵押貸款已經簽了合同。應該是不可以取消貸款了。如果取消的話,也要付違約金的。
㈢ 辦理了房產抵押之後,銀行不放款,能否取消貸款
可以取消。你去找銀行經辦客戶經理,就說你打算取消貸款,辦理抵押物出庫手續,和經辦人員一起帶著房產證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注銷就可以了。別聽中介的,黑著呢。
㈣ 貸款審批過了未放款能取消嗎
貸款審批通過但是沒有放款,如果沒有簽訂貸款合同,那麼用戶可以直接取消。而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只是沒有放款,用戶仍然可以取消貸款,只不過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用戶在申請貸款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是否需要貸款資金。
貸款審批通過以後,貸款機構一般會自動與用戶簽訂合同,因此中途撤銷貸款申請,對於用戶來說並不劃算。
拓展資料:
1. 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一種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類型,貸款額度不固定,但是一般都是小額的,不超過20萬,會根據個人信用來看能貸多少;貸款期限以短期為主,一般1年左右。在申請信用貸款需要提供的信息有:收入證明、銀行內個人資信等級(即徵信報告)、個人職業信息、身份證明等。
風險:這種投資項目主要基於借款人的個人信用而定,在國內徵信體系正在逐步完善化的前提下,網貸平台正在整頓中,所以違約率較高,平台需要較大的業務模式才能覆蓋違約損失。不過一般信用貸款像銀行貸的比較多,畢竟信用很好的能在銀行貸到的也不會選擇其他平台。
2. 房屋抵押貸款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自有房作為抵押物向出借人提供抵押,在平台上發表借款的融資方式。借款人也可以用已設有抵押權的房產再次設定抵押權,充分利用抵押物的價值。
風險:這類投資項目受房價行情影響較大,存在房價下降、變現難等風險。目前有很多網貸平台存在二次房抵現象,二次房抵是指當房屋目前評估值大於原油評估值時,對房屋剩下價值進行抵押貸款。雖然二次抵押有效,但不同於第一次抵押,二次抵押無法享受優先受償權,因此風險才較大的。
3. 車輛抵押貸款
車輛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通過將車輛作為抵押來進行借款,通常用於解決短期資金周轉的問題。在通常情況下,汽車抵押貸款只能借估值的70%左右,時間分為一、三、六、十二個月不等。
風險:現在市場上不是所有平台都有開展二手車抵押業務,鑒於國內新車市場仍有很大上升空間,車輛抵押業務前景空間還是較大。但是這類貸款存在車輛損毀、騙貸、折價以及主要城市限購等風險。
㈤ 房子抵押貸款沒放款能撤銷嗎
房貸合同簽了沒放款可以撤銷,不過要在沒辦理抵押之前。如果辦理了抵押就不可以,因為辦理抵押後就認定位合約已生效,不可以單方違約,如果這時候還想撤銷,視為提前還款,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要根據合同約定交違約金,貸款前期產生的費用不退不補, 且這次違約會上徵信,計入個人信用記錄,對以後申請貸款會有一定的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第三百八十一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並轉讓。
㈥ 中介汽車抵押貸款簽了合同還沒放款可以取消嗎
貸款時還沒有放款下來,可以取消貸款。
貸款簽合同了,但是又不貸了,視為提前還款,按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
① 該次違約記錄入個人徵信記錄;
② 貸款初期產生費用不退不補;
③ 需告知銀行方面,不要該筆貸款的理由;
④ 同銀行簽訂提前還款合同;
⑤ 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⑥ 對以後貸款申請有一定影響。
貸款批下來了,不想用這筆錢了,還沒簽合同能取消,視為自動放棄貸款。
① 不需承擔違約金;
② 前期辦理手續費用不退不補;
③ 影響以後再次申請該行貸款;
④ 建議提前告知銀行,說明不需使用貸款的原因。
㈦ 房子抵押貸款沒放款能撤銷嗎
房貸合同簽了沒放款可以撤銷,不過要在沒辦理抵押之前。如果辦理了抵押就不可以,因為辦理抵押後就認定位合約已生效,不可以單方違約,如果這時候還想撤銷,視為提前還款,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要根據合同約定交違約金,貸款前期產生的費用不退不補, 且這次違約會上徵信,計入個人信用記錄,對以後申請貸款會有一定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第三百八十一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並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