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單保的業務人包括
一、簡介:
國際借貸擔保是指在國際借貸交易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資信或資產(物或權利)向外國貸款方擔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償債義務時,由擔保人承擔償債義務。在國際借貸中,貸款人在放款前一般都對借款人的資信和償還能力等方面作深入的調查,並且為了確保貸款能夠按時歸還,貸款人還常常要求借款人為還貸提供擔保。對擔保人來說,國際借貸擔保是責任和風險較大的一種擔保。
二、分類:
依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
人的擔保稱為信用擔保,物的擔保稱為物權擔保。信用擔保建立在自然人或法人的信用基礎之上,物權擔保則建立在特定物或權利的價值基礎之上。比較而言,物權擔保更加可靠,當借款人不履行還貸義務時,貸款人可以通過行使特定財產上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等來滿足其債權。然而,在國際借貸中,信用擔保的應用卻比物權擔保更為廣泛。這主要是因為,國際借貸具有的跨國因素給擔保物權的實現帶來種種困難,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擔保物一般都位於貸款人所在國之外,貸款人很難對其實施有效的控制;貸款人主張權利時往往會遇到訴訟與執行的不便。另外,國際借貸協議中普遍存在的消極擔保條款也限制了借款人為後續貸款人提供物權擔保。物權擔保在國際融資業務中主要應用於國際項目融資、船舶及航空器融資。
三、國際借貸擔保的制度分析
(1)國際借貸擔保的方式:我國擔保法所規定的擔保方式包括了抵押、質押、保證、定金和留置,但對國際商業貸款不得以定金和留置方式出具對外擔保。國際借貸只能以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方式加以擔保。
(2)國際借貸擔保主體:能夠為國際借貸提供擔保的主體僅包括經批准有權經營對外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不含外資金融機構)和具有代位清償債務能力的非金融企業法人,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得對外擔保。
(3)國際借貸擔保的規模:中國內地對於擔保人提供的擔保額度同樣有所限制,金融機構的對外擔保余額、境內外匯擔保余額及外匯債務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其自有外匯資金的20倍。非金融企業法人對外提供的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並不得超過其上年外匯收入。
(4)國際借貸擔保的形式要求:為國際借貸提供擔保,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審批、管理和登記。經外匯局批准後,擔保人方能提供對外擔保,並到所在地的外匯局辦理擔保登記手續。
(5)其他的禁止性規定:擔保人不得為經營虧損企業提供對外擔保,見《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第2條、《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46條:擔保人不得以定金和留置方式出具對外擔保。公司跨國融資也不得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及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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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貸款擔保的種類都有哪些呢
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⑶ 國際信用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國際貿易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勢,國際信用已日益成為國家結算的重要工具,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1)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是指出口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提供信貸擔保,或直接向外國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的貸款。
出口信貸一般與出口貿易相結合,是出口國政府為了加強本國的出口競爭力,支持本國的出口貿易,以信貸擔保和政府補貼的方式提供的貸款。
(2)政府貸款。
政府貸款是指一國政府運用財政資金向另一國政府提供的貸款,一般表現為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長期優惠貸款,具有友好援助性質,利率較低,期限較長,通常與出口信貸搭配使用。
(3)國際商業銀行信貸。
國際商業銀行信貸是以國際商業銀行為主體提供的國際信用形式,授信主體可以是一家商業銀行,也可以是由一家或幾家大銀行牽頭,聯合多家銀行組成的銀團,針對外國借款人提供貸款。
(4)國際金融機構貸款。
這是一種由國際金融機構為授信主體,向其會員國提供貸款的國際信用形式。
這種貸款期限較長,而且條件優惠,但是貸款項目和用途一般由國際金融機構事先確定,貸款申請條件也比較嚴格。
世界上的國際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及其附屬機構(國際金融公司和國際開發協會),以及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
(5)國際商業信用。
國際商業信用是指不同國家的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信用。
通常發生在國家之間的商業活動中,憑借信用來進口或者出口商品,主要有國際租賃、補償貿易、延期付款等方式。
⑷ 下列屬於國際融資擔保的是:A股票買賣 B見索即付保證 C備用信用證 D浮動抵押 E志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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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企業融資過程中經常採用的信用形式有哪些
企業融資過程之中,經常採用的信用形式也是非常的廣的,比如銀行貸款,股票投資,債券融資,融資租賃等形式。
個人建議:
我們如果有融資需求的話,可以優先考慮銀行貸款,一般來說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之一,按資金性質來說也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項,我們在貸款申請之前一定要確保信息真實性再現,只有這樣才可以順利下款,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就這三項貸款來說,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及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希望每個人在進行貸款之前都能夠貨比三家,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財產不受侵害。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個人徵信,特別是對於公司法人來說,只有自己的個人徵信沒有污點才可以更加順利的下款,希望每個人都能夠了解到這件事。
(5)屬於國際貸款信用擔保的是擴展閱讀:
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
二、綜合授信
綜合授信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
三、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
⑹ 按貸款方式分類,貸款分為哪幾類
1、傳統貸款(也叫線下貸款,指通過銀行等,在實際生活中提交貸款申請)。
2、網上貸款(也叫在線貸款,指在網上進行貸款提交申請)即P2P金融貸款。
P2P的建立就是為籌資者和投資者之間而生。與傳統的貸款相比,互聯網金融可以避免非法集資、壞賬、跑路等風險,且互聯網金融沒有固定的投資群體,可以有效的解決平台運營安全性。
(6)屬於國際貸款信用擔保的是擴展閱讀
對於資金需求者,需要用款的時間有長有短。因此,為避免多掏利息,在銀行貸款時,就應合理計劃用款期限長短。同樣是貸款,選擇貸款檔次期限越長的利率就會越高。也就是說選擇貸款期限檔次越長,即使是同一天還貸款也會利息不同。
如果資金需求者貸款期限為7個月,雖然只超過半年期時間點1個月,但按照現行貸款計息的規定,只能執行一年期貸款利率,這樣無形中就增加了資金需求者的貸款利息負擔。小額貸公司一般是3到36個月,而銀行是按年計算,1年到3年。抵押類型可以做10年。
銀行部門在貸款的經營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擔保、抵押和質押等幾種形式。與此對應,銀行在執行貸款利率時,對貸款利率的上浮也會有所不同。
同樣是申請期限一樣長,數額又相同的貸款,如果選擇錯了貸款形式,可能就會承擔更多的貸款利息支出,讓自己白白多掏錢。
⑺ 信用保險所包括的險種主要是
商業保險:商業信用保險主要是針對企業在商品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在商品交換過程中,交易的一方以信用關系規定的將來償還的方式獲得另一方財物或服務,但不能履行給付承諾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隨時存在。
比如買方拖欠賣方貨款,對賣方來說就是應收款項可能面臨的壞賬損失。有些人會認為提取壞賬准備金已經是一種自行保險了,參加這種商業保險不僅要支付保費增加企業的成本費用,而且保險公司參與監督企業的經營活動會損害公司管理的獨立性,然而情況並非如此。對於小公司來說,可用於周轉的資金量較小,一筆應收款項成為壞賬就可能使整個企業陷於癱瘓狀態,所提取的壞賬准備於事無補,發生這類情況的例子舉不勝舉;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來說,一般不會因少數幾筆壞賬就出現資金周轉困難,但從我國這些年發生的「三角債」掩垮,c企業的眾多事例中,可以看出信用保險是一項能避免信用風險、維持企業正常經營的有效措施。
(1)貸款信用保險:是保險人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進行擔保並承保其信用風險的保險。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貸款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究其原因既有企業經營管理不善或決策失誤的因素,又有災害和意外事故的沖擊等。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貸款不能安全迴流,對此必然要建立起相應的貸款信用保險制度來予以保證。
(2)賒銷信用保險:是為國內商業貿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為提供信用擔保的一種信用保險業務。在這種業務中,投保人是製造商或供應商,保險人承保的是買方(即義務人)的信用風險,目的在於保證被保險人(即權利人)能按期收回賒銷貨款,保障商業貿易的順利進行。
(3)預付信用保險:是指以金融機構對自然人進行貸款時,由於債務人不履行貸款合同致使金融機構遭受經濟損失為保險對象的信用保險。它是國外保險人面向個人承保的較特別的業務。由於個人的情況千差萬別,且居住分散,分險不一,保險人要開辦這種業務,必須對貸款人貸款的用途、經營情況、日常信譽、私有財產物資等做全面的調查了解,必要時還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否則,不能輕率承保。
出口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貸保險,是各國政府為提高本國產品 的國際競爭力,推動本國的出口貿易,保障出口商的收匯安全和銀行的信貸安全,促進經濟發展,以國家財政為後盾,為企業在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政策性支持措施,屬於非營利性的保險業務,是政府對市場經濟的一種間接調控手段和補充。是世界貿易組織(WTO)補貼和反補貼協議原則上允許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投資保險
投資保險又稱政治風險保險,承保投資者的投資和已賺取的收益因承保的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投資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海外投資者。開展投資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鼓勵資本輸出。作為一種新型的保險業務,投資保險於20世紀60年代在歐美國家出現以來,現已成為海外投資者進行投資活動的前提條件。
⑻ 下列貸款屬於擔保貸款的是()。A.保證貸款B.信用貸款C.抵押貸款D.票據貼現E.質押貸款
按著《貸款通則》的規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按發放條件劃分的貸款形式主要有:委託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四種形式。所以選擇ABCD. 一)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二)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三)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四)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指借款人將未到期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
⑼ 國際貨幣金融法的第三節 國際融資協議的共同條款
國際融資是一種跨國的借貸活動,主要包括國際貸款、國際證券投資和國際租賃等形式。雙方當事人都需簽訂有關協議明確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各種國際融資協議都使用一些共同性的標准條款,主要包括: 是指在融資協議簽訂之前或之時,借款人向貸款人說明與融資協議有關的事實,並保證所作說明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主要內容如下:
1.對融資協議合法性的陳述與保證
2.對借款人財務狀況與經營狀況的陳述與保證。
實踐中,貸款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所作的陳述和保證不僅在簽訂協議時必須真實、完整,而且要求其時效及於整個協議的有效期,這就是所謂的「永久保證」。對借款人來說,永久保證是一項沉重的負擔。往往要求貸款人採取比較靈活的態度,如對「非重大事項」免作永久保證,等等。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貸款人都要求在融資協議中規定某些先決條件,只有貸款人滿足這些先決條件,貸款人才履行融資的義務,可分為兩類:
(一)涉及融資協議項下全部義務的先決條件
指在借款人證實與融資協議有關的一切法律事項都已安排妥貼的情況下,該融資協議才能實際生效。在許多情況下,陳述和保證的內容就構成融資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二)涉及提供每一筆款項的先決條件
在分期提供貸款情況下,借款人的有關狀況可能會朝著不利於貸款人的方向變化。貸款人往往在融資協議中規定,在借款人提取每一筆資金之前,還必須滿足各項先決條件: 是應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允諾在融資期間承擔的一系列作為和不作為的義務。主要包括:
(一)消極擔保條款
(二)平等位次條款
(三)財務約定條款
(四)貸款用途條款
(五)反對處置資產條款
(六)保持主體同一條款 國際融資協議往往把借款人的各種違約行為一一加以列舉,一旦發生協議范圍內的違約事件,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均按借款人違約處理。大體可以劃分為兩類:
(一)實際違約
指借款人違反融資協議本身的規定。
(二)先期違約
指借款人雖未實際違約,但從某些事件的徵兆來看,借款人在融資協議屆滿時最終必將違約無疑。先期違約事件主要有以下幾項:
1.連鎖違約;
2.借款人喪失清償能力;
3.抵押品毀損或貶值;
4.借款人資產被徵用或國有化;
5.借款人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國際融資協議在規定上述救濟措施的同時,通常還應貸款人的要求,訂入一項「累加救濟條款」,此外,國際融資協議和一些國家的法律往往還規定所謂的「沖銷救濟」方式。實踐中,借款人雖有輕微違約行為,但只要它的信用仍然良好,貸款人往往會放棄本來可以主張的救濟權利,以免借款人陷入連鎖的困境,通稱為「放棄權利」,簡稱為「棄權」。 基本上可以分為信用擔保和物權擔保兩大類:
(一)信用擔保己的資信向貸款人承作的還款保證,主要採取以下三種形式;
1.保證;
2.備用信用證;
3.意願書。
(二)物權擔保
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國際融資的物權擔保有動產擔保和不動產擔保之分,此外,在英美法以及其他一些國家的
法律中,還存在「浮動設押」這一比較特殊的物權擔保方式,它是指借款人以其現在的或將來的資產作為還款保證。
需要指出的是,在國際融資中,債權擔保可以作為融資協議的一部分,也可以做成獨立的擔保協議,但二者的法律效果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