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工作人員用別人的身份證貸款,到期不還,查證屬實了,構成啥犯罪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10
2. 貸款對銀行有什麼意義銀行負責貸款的工作人員,主要工作是什麼
1、貸款屬於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其最主要的業務活動,也是其收益最大的經濟活動,是其利潤的最大來源。
2、商業銀行通過貸款支持社會各經濟部門的生產和流通,促進經濟增長。
3、貸款有不同的類型,如短期、中期、長期貸款,一次性和分期償還貸款,信用和擔保貸款,等等。
4、負責貸款的工作人員要在貸款的各個環節把關,比如貸款申請人的資質審查、貸款條款的設定、貸款利率的設計、貸款的還款追蹤等,從而保證貸款安全收益。
3. 銀行工作人員為了自己的利益,給別人利用虛假用錢信息在銀行貸款,貸的款直接轉走了,這種行為違法嗎
銀行工作人員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虛假信息在銀行貸款,這屬於違法行為。貸款人屬於騙貸,工作人員提供製造虛假信息是共犯,而且涉嫌瀆職,建議舉報。
4. 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貸款放高息是否違法
如果證據確鑿,銀行工作人員敢利用工作和身份進行高息貸款,毫無疑問是違法的觸犯了法律。問題是他的身份是否一個人就能做主放高息?又是系統操作,不可能不牽扯到相關人員。所以出現這種事還要配合調查和落實,最後肯定是受到刑罰處理的。
5. 銀行里工作人員用了我的貸款現在已被刑事拘留我應該怎樣要求賠付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和銀行進行溝通,讓銀行賠償損失,實在不行的直接向法院起訴。
6. 銀行工作人員借用我的易貸卡辦理貸款30萬元,我如何證明實際使用人是他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17
7. 銀行工作人員貸款用於放貸,犯罪嗎
當然是犯法的,罪名叫做高利轉貸。意思就是說從銀行以較低的利息貸款出來,再以較高的利息轉貸給別人牟利,一經查實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8.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9. 銀行工作人員想用我存摺貸款完成任務行嗎
這種情況就是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個人儲蓄任務,而做出的沒有辦法的事。一般情況銀行的月末、季末,都給銀行各崗位人員制定沖時點存款任務,也就是30號或31號這一天。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還得看自己願意不願意,願意辦純屬幫忙,不願意也屬於合情合理。
10. 2020年銀行工作人員經常給我打電話說 讓我貸款是怎麼回事
銀行工作人員根據信息篩查認為你符合貸款條件,但是否需要貸款得根據你自己的情況需要來決定。
銀行給你打電話,只不過是提醒你,如果你有需要,可以優先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