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的處理問題,是需要看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的,如果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姓名的情形,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登記了夫妻其中一方的姓名時,是屬於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是不參與分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㈡ 夫妻共同辦理公積金貸款,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能否轉到一方名下
這個好辦,一種方案:由女方支付男方在公積金貸款的數額,男方去償還貸款即可;另一種方案:雙方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最好是第一種方案,以免今後糾紛。
房產證無需公正。
㈢ 夫妻離婚,公積金共同貸款的房子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合貸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還,取決於離婚雙方對房屋所有權所持的態度:如果當事人均主張該房屋歸自己所有,則實行競價處理——出價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權,並償還公積金貸款果只有一人主張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權,則由主張者取得房子並償還公積金貸款果都不想要房子,則可委託拍賣公司依照拍賣法的規定對房子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償還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㈣ 婚內公積金貸款共同買的房子,離婚後如何過戶給女方
婚內公積金貸款共同買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後,房子過戶給女方,首先有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書等證明,還有男方承諾書,然後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㈤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能直接過戶給另一方嗎
夫妻離婚,如果共同的財產之一的房子有貸款,是不能夠直接過戶給另外一方的,是需要把房子的貸款還清才可以通過一些合法的手續把房子過戶給另外一方,而不是僅僅雙方寫一個協議就算是過戶了,需要通過辦理合法正規的手續,才算是真正的過戶到一方的名下。
只要按照正常合法的手續去辦理,這樣就能夠讓雙方以後更加安心省心一點,房產過戶並不是一個多復雜的事情,只要雙方到場去辦理,帶好證明材料去辦理就可以,手續費也不會很貴。
對於雙方來說可以在解除婚姻關系的同時又讓兩個人彼此沒有任何糾紛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如果兩個人在離婚後沒有把夫妻共同同財產、孩子的撫養權這些判定清楚,會對以後的生活帶來源源不斷的麻煩,會影響到兩個人的未來感情生活,甚至也會影響到孩子,所以早一點撇清關系都是好事。
㈥ 離婚按揭房子怎麼過戶給一方
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復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並手續。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上文中,我們介紹了關於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三種情況及其應對思路。事實上,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問題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涉及較多的部門和法律知識。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會有不同的因素交織在一起,不同情況就需要具體分析。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㈦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的話怎麼分
《新婚姻法》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㈧ 夫妻離婚公積金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房產存在任何形式貸款的,一般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獨自還款,房產的具體處理方式如下:1、若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雙方可以協議或者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取得房產所有權的歸屬;2、若房產登記一方名下的,法院會傾向於將房產判決給登記的一方,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