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湖南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2021年湖南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如下:
1、調整放開了長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內異地貸款。長江中游城市群中簽訂合作公約的城市,其繳存職工可至長沙中心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而省內其他城市繳存職工申請異地貸款由省直分中心統一受理;2、貸款期限可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性延長至65歲,女性延長至60歲(高級職稱女技術員和初級以上女幹部貸款期限延長至65歲);
3、還統一了貸款條件、最低貸款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等20項政策。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特點如下: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2. 2021年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2)購房提取: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021年公積金有哪些新政策?
根據2021年有關公積金的最新調整,大家會注意到,公積金的使用功能也更加豐富了,以下場景均可以使用公積金:
(1)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
國內大部分銀行商業貸款的利率都在5%左右,而公積金的利率普遍都在3.25%左右。在貸款買房的過程中,商業貸款大大增加了購房成本,使用公積金可以減少利息支出。
(2)支付租房費用
據數據顯示,中國有42.9%的年輕人願意選擇租房生活,雖然租房比買房壓力小,但是每個月的房租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抵扣出租房租金,進一步緩解自身的經濟壓力。
(3)支付裝修費用
除了在買房的時候公積金可以派上用場,在房子翻修,裝修,改造時同樣有用武之地,如果裝修費用短缺,可申請使用公積金支付裝修款,或利用公積金申請裝修貸款,具體實施需根據不同地方政策執行。
(4)報銷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治療費用花費很高,雖然醫保可以報銷,但是也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有很大的影響,醫保報銷之後的一年內,這些家庭可以申請公積金,減輕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壓力。但是也要滿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支付期限必須在離開醫院的一年時間之內。
(5)公積金繳存上限上調
全國范圍內,有60多個城市提高了公積金繳存上限,雲南省昆明市、浙江省台州市漲幅均超越3000元;上海直接提高了4500元,其他城市也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調。
(6)公積金異地提取
近年來,我國在各省各地施行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政策,局部城市都開啟了公積金「互認互貸、異地提取」的新型形式。過去,公積金只能在繳存的城市停止提取與運用,如今,公積金完成了「賬隨人走」,公積金一體化持續推進中。
3. 天津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2021年天津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2、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法規】
《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應未到65周歲);
(三)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五)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六)已按本辦法規定支付首付款;
(七)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第十條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十一條 職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二)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第十二條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4. 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太原公積金中心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旨在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通知》指出,要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等內容。
此外,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以下為《通知》全文: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並公積金(2021】13號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貸款管理和服務
工作的通知
鐵路分中心,各分理處、科室:
為落實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建設服務性單位、根據太原市委辦、政府辦《關於印發<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並辦字(2021)17號),結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350號令)、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3)70號)、住建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要求和我中心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推進「一站式」業務辦理模式。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過程中,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下轄的業務經辦網點需根據中心法人內部授權內容按「一站式」業務辦理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受理、審核、審批、發放等全部相關工作;
二、存量房貸款部、各貸款部應做好下轄業務經辦網點的管理和業務協調工作,在中心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下轄業務經辦網點授權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業務經辦網點的日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三、中心各相關部門應按要求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各項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不得隨意提高貸款門檻或簡化個人貸款辦理的相關程序;
四、協作單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分中心、分理處、存量房貸款部和各貸款部應要求限時進行整改,在時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可暫停其辦理資格;
五、各分理處(管理部)和業務經辦網點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告知承諾制、跨省通辦等相關要求,為借款職工提供相關便利服務;
六、充分發揮分理處(管理部)個人貸款分管領導的作用強化在預審預約、歸檔管理、貸後管理、輪候制度執行等方面的分工,同時應定期對本部門發放個人貸款的合規性進行核查。
七、進一步強化「不見面、網上辦」,對於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中已在手機app中開通的業務事項,要宣傳和鼓勵借款職工通過手機app 自助辦理;
八、為滿足貸款職工的不同需求,在個人貸款還款方式中增加「等額本息還款」的還款方式。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5. 青島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青島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如下:
1、實行「認房認貸」申貸條件政策,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2、執行住房套數差別化貸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期限,執行相應檔次的基準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現行的二次公積金貸款1.1倍利率規定;
3、優化貸款程序,一是貸款流程再造,簡化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二是落實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購房傾斜的要求,優先發放首套住房貸款;
4、完善申貸資料,一是根據有關規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估價報告,二是明確了異地貸款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個人信用徵信報告等申貸材料,三是明確了公積金中心有權根據貸款審查工作需要,要求職工追加輔助申請材料;
5、強化了風險防範及違規懲戒措施,一是補充了隱瞞事實申貸以及違約將抵押物出租、抵償債務等風險情形的防範及處置,二是結合當前誠信社會建設要求,補充完善了有關借款人信用審查、懲戒的規定,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進行不良行為登記,取消其五年內公積金提取、貸款資格,並採取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等懲戒措施。
《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託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本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
第七條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房屋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八)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貸款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條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或以上。
(3)當前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
(4)停繳公積金超過兩個月的,須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繳存半年或以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7. 鄭州市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徵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
除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以外,調整內容還包括,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通知還提出,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徵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剛需」的原則,從以下幾個方面徵求廣大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一、申請條件。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
二、貸款額度。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三、貸款比例。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四、還貸能力。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五、徵信查詢。限制個人徵信嚴重不良的申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辦理貸款時申請人應向公積金貸款受理部門提供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徵信報告,或授權有查詢條件的受理部門自行查詢。
歡迎廣大繳存職工積極參與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研討,於2021年3月18日前通過本網站「意見徵集」欄反饋意見或提出合理化建議!
鄭州擬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首套住房最高貸款70%
3月8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徵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據悉,鄭州擬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同時,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貸款比例方面,鄭州計劃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通知還提出,鄭州將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鄭州2021年城市棚戶區改造6652套
日前,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全省2021年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計劃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共下達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136個,計劃新開工安置住房119690套。
其中,共涉及鄭州6652套,開封1666套,洛陽35206套,鶴壁2926套,新鄉6941套,焦作199套,濮陽8962套,許昌5565套,漯河1100套,南陽13896套,商丘8732套,信陽2192套,周口2120套,駐馬店17022套,滑縣1090套,長垣5472套。
2021年鄭州住房保障重點目標出爐
3月11日,2021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會議透露,今年鄭州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將聚焦房地產市場調控、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房地產領域專項整治、問題樓盤攻堅化解、房地產營商環境優化、政務服務效能提升等,加快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會議明確,今年該局主要預期目標任務是:全市棚戶區新開工1.5萬套,基本建成4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分配7000套。全市計劃籌集各類租賃住房1萬套(間),培育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50家。全市新增物業管理面積120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完成2020年中央補助項目,完成既有住宅加裝電梯200部。
三四線城市新房找房熱度上漲
《2月國民安居指數報告》報告顯示,2021年2月全國重點監測67城新房在線均價16392元/m2,環比下跌0.08%,其中有35城新房在線均價環比上漲;二手房在線掛牌均價16011元/m2,環比上漲0.93%,全國67城中有60城二手房掛牌均價出現環比上漲情形;購房者信心指數持續上漲,2月達到117.5,環比上漲7.7%;經紀人信心指數為113.7,環比上漲1.8%。
調查顯示,2月67城新房在線均價為16392元/m2。主力城市中北京、上海新房在線均價接近,分別為46866元/m2、47704元/m2,深圳新房在線均價為44280元/m2,廣州新房在線均價為29291元/m2,與杭州29145元/m2相差不大。南京新房在線均價也在2萬元/m2水平之上。城市房價環比漲幅TOP5的城市分別為南寧、長春、廈門、昆明和揚州。
政府工作報告定調樓市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針對房地產領域重點工作指出,保障好群眾住房需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重申房住不炒「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針對房地產領域的內容相當豐富,房住不炒,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以及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這些內容過去一直強調,這次寫入報告,可以理解為是今年政府的工作重點。」
規范長租房市場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目前長租房市場發展遇到一些瓶頸,房源供給量相對不足、質量有待提高等問題亟待解決。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表示,目前國內長租房市場仍處於起步階段,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例如,一些長租公寓運營方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租金貸」等高風險經營模式,資金鏈斷裂現象時有發生,部分租客權益受損。
8.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