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賣了房子,還沒過戶,那個按揭自己還需要自己交么
肯定還要交,而且過戶前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拿回他項權證並注銷抵押登記。否則無法過戶給下家
『貳』 買二手房還沒有過戶就可以辦理商業貸款嗎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怎麼樣的需要辦理什麼需要先給首付嗎
不是過戶後才能辦貸款,是過戶後銀行才會放尾款。 過戶之前要把貸款審批通過,接到銀行通知後才能過戶。貸款審批之後 需要去地稅繳稅。繳稅當天拿著完稅**到交易市場二樓進行過戶。3-5個工作日出產權證之後可以交房。在交接房屋時需要查詢房屋的現狀,房屋內的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戶口問題。
『叄』 房子還沒過戶能否貸款
你的機會太好了,可以有2種方案解決你的問題:
1、找到原房主,讓他配合一下,做按揭貸款。就是重新簽一個購房合同(主要是考慮房屋價格多寫一些),到銀行就說已經借錢全款給了房主(當然要提供收條),能帶到總房款的一半,這樣貸到款後就可以創業了。而且最長可以貸30年,按月還款,如果就有這一套房利率可以享受85折,折後年5.219%。
2、先辦理過戶手續,把房子更到資金名下,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可以貸到房子評估價值的一半,期限一般是一年,但是可以和銀行協商,中國銀行可以循環使用,中國工商銀行可以貸5年以上。利率:
『肆』 為什麼二手房還沒過戶,就已經開始按揭了
你這可能是你買房時沒和房東協商清楚,你們這個算是預售合同,還沒過戶!就應該和賣方協商在未過戶時銀行的按揭是誰來付!
照你的說法明顯是默認協議由你付息!要麼你被陰了,要麼你們雙方都不知道這個事情!
建議你和賣方再聯系協商一下,這些東西你都要寫在紙上,雙方免得扯皮!
『伍』 房產還沒過戶的可以直接辦理按揭手續么
房屋還在按揭過戶應在付清全部銀行貸款後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陸』 銀行貸完款但是房子還沒過戶 什麼時候開始還房貸
正常情況下貸款的操作流程是,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前往房屋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根據不同地區新產權證有的可以產權過戶當時取得,有的需要等幾個工作日再去領取(產權過戶後不管是新產權證還是領取新產權證的憑證都要有銀行或者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收押--畢竟是借款購房的,產證肯定不會給借款人的)。
新產權證取得後,由銀行或者指定的擔保公司陪同新房主和借款人前往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你借款購置的房產需要抵押給銀行,一旦借款人出現還款不良的情況,銀行憑借抵押權對房產進行處置以實現貸款回收)。
房屋抵押後,取得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之後,他項證交由銀行,新產權證歸新房主,銀行才能辦理放款手續。
房款後借款人的「房奴」生涯才開始的。
所以沒過戶房子不是你的,你的借款也不成立,就不用還房款了。
不過剛才說的是二手房,針對一手房由於開發商一般都沒法在貸款後辦理新產權證,但是會辦理產權轉移(只是不能取得房本,在建委的系統里可以備案新房主),有可能沒有取得新產權證就放款給開發商,還月供了。
希望對以有幫助。
『柒』 離婚了但是房子還沒過戶對方說要貸款需要我簽字有影響嗎
你好,簽字了是有影響的。這套房子還沒有過戶,而你們已經離婚了,在法律上已經不構成夫妻關系,房子的貸款不需要你來幫還。如果你簽字,相當於做了一個還款承諾,如果對方沒有按時還款,債權人就會來找你承擔了。任何簽字都需要慎重考慮,即使曾經是親密的夫妻關系,但還是要保持一定的謹慎心理。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229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214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35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第37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