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影響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不會影響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只有當貸款職工選擇辦理了用住房公積金余額沖還貸業務時,才會使用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兩種:
1、每月自己用現金存在還貸銀行卡上進行還貸;
2、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月劃轉自己公積金賬戶余額進行還貸。
選擇第一種方式還貸,就是按月將錢存到還貸的銀行卡上就行了,若選擇第二種方式還貸,即用自己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按月償還貸款,那就需要職工在辦理完貸款手續後,提出申請,填寫「委託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申請表」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就可以使用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了。
PS: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和辦理住房公積金余額沖還貸手續是不同的兩個手續。有些職工誤認為辦完貸款手續就等於辦完了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不用自己提出申請,就能自動用公積金還貸了,這是不對的,會耽誤及時還款,會產生不良還款記錄的。
⑵ 公積金貸款與自己公積金賬戶里余額有什麼關系
公積金賬戶余額高的話,貸款額度審批的就高。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根據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多種因素進行審批的。具體可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⑶ 在做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的余額怎麼處理比較合適
貸款審批後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⑷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麼使用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可以提現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⑸ 辦理完公積金貸款後,能提取賬戶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⑹ 已用公積金貸款,如何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⑺ 公積金貸款發放以後,原來賬戶內的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發放以後,原來賬戶內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