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從業人員在本行為客戶貸款進行擔保是否擔責
那肯定擔責啊,,你是擔保人,對方還不起就由你來負責償還,而且你還是銀行人員,如果對方還不起,銀行會有理由認為你們是非法放貸的。
㈡ 銀行工作人員借客戶錢是犯罪
建議金額和具體情況。
向銀行貸款後將銀行的貸款再轉貸的,如果轉貸收取高額利息的會構成犯罪,依據刑法的規定,可以判處當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㈢ 銀行職員挪用貸款戶的款有什麼法律責任
要看挪用貸款戶的款的事實是什麼樣子的,怎麼挪用的,款在哪裡被挪用的,銀行職員是自己佔有了還是他用了。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㈣ 銀行工作人員騙取客戶資料進行貸款
騙貸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㈤ 銀行信貸員挪用了客戶還款,銀行要求客戶還款合法嗎
銀行這樣做肯定是不對的,他們自己的員工挪用了客戶的還款,這和客戶有什麼關系,難道說假設銀行的錢被偷了,被搶了要讓儲戶賠償嗎?簡直是豈有此理。這是哪家銀行,直接找媒體或者放到網上曝光他,無知加法盲,我看他這銀行行長是不想幹了吧。
㈥ 被銀行工作人員私吞存款怎麼辦
及時保留有效證據,並報警。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的相關規定: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是指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㈦ 銀行信貸人員挪用客戶資金發生糾紛,銀行人員負刑事責任嗎
是的,要負有刑事責任。
㈧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貸款怎麼處理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貸款,你可以向銀行投訴,只要工作人員有違規貸款的情況下,那麼你都可以投訴工作人員,維護自身的權益。
㈨ 銀行業務人員截留貸款客戶資金屬於違反什麼法律
抓緊向該銀行的上級銀行投訴、向當地銀監部門投訴
㈩ 銀行員工詐騙客戶資金銀行應承擔責任嗎
銀行員工詐騙客戶資金,銀行有責任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儲戶在銀行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通過內外勾結方式騙取,法院根據儲戶與銀行間存在合法有效儲蓄存款合同關系,依法判決銀行應承擔向儲戶返還存款本息責任。
在儲蓄存款合同關系中,儲戶將存款存入銀行後,資金所有權即歸屬於銀行,儲戶則享有依據儲蓄存款合同向銀行主張本息的債權,犯罪分子利用儲戶賬戶控制權騙劃資金後,追贓所得的資金款項所有權應當歸屬銀行。
(10)銀行工作人員私吞客戶貸款誰負責擴展閱讀:
金融消費者權利
1、金融獲知權
金融獲知權是指金融消費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費中,享有獲得與金融有關的必要的知識,包括服務內容以及其他相關信息的權利,金融經營單位負有為金融消費者提供真實知識或信息的義務。
2、金融消費自由權
金融消費自由權是此類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該權是指金融消費者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其意願自主選擇金融單位、證券營業部和保險公司等,消費方式、消費時間和地點均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不合理干預。
3、金融消費公平交易權
公平交易權是指金融單位、證券營業部和保險公司等在與消費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關系時,應當遵循公正、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金融單位或機構不得強行向消費者提供服務,不得在合同或法律關系中制定規避義務和違反公平的條款。
金融單位、證券營業部和保險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費、服務費等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價格正策,執行有關金融、證券、保險等收費標准。否則就是違規違法的,就是對金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侵犯。
4、金融資產保密權、安全權
確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資產的保密安全尤為重要,這方面也最容易發生糾紛。例如:儲戶存款被冒領,貸款被挪用,股票被低價賣出,這些都是對金融消費者私人資產保密安全權利的侵犯。在金融消費活動中,資產保密權不受侵犯,是消費者最基本的一項權利。
金融單位、證券機構和保險公司等有義務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按法律規章和操作程序辦事,防止事故發生,保證提供安全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環境。
5、金融消費求償求助權
金融消費者在消費活動中,如果發生私人財產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權依據合同規定向對方請示賠償,如得不到滿足,有權請示法律援助、聘請法律工作者為自己代理訴訟,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職員詐騙銀行要負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