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不過戶能辦銀行貸款嗎
不行的,貸款申請人要和房產證上的姓名匹配。
『貳』 辦理房貸用假戶口對於後面的房子過戶有影響嗎因為我是外地戶口,只有弄本地戶口才能享受利率折扣。
絕對有影響,而且是很不利的影響。
1、房子以後可能根本無法過戶。因為法律規定,房產證過戶時,房產證上面的人必須全部到房管局並親筆簽字,同意房子過戶出去,房管局才給辦理;而國土證過戶,必須要有過戶之後房管局發的新房產證、原國土證、原國土證上面的人的公證委託書或者原國土證上面的人全部親自到場簽字,國土局才給辦理。
2、其實利率優惠才多少啊,就算是貸款20年也頂多隻節約得了數萬元利息而已,但過不了戶損失可就大了。
『叄』 剛剛過戶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可以申請貸款嗎
很多人買了二手房之後,都希望能夠盡快的過戶到自己的名下,但是房子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等到房子過戶之後,才發現房子需要辦理貸款的手續,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完了,不清楚是否還能夠申請銀行的貸款,那麼,剛過戶的房子能貸款嗎?
很多人買了二手房之後,都希望能夠盡快的過戶到自己的名下,但是房子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等到房子過戶之後,才發現房子需要辦理貸款的手續,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完了,不清楚是否還能夠申請銀行的貸款,那麼,剛過戶的房子能貸款嗎?房產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剛過戶的房子能貸款嗎?
1、房屋過戶後能辦理銀行貸款。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事先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房屋所有權、有無貸款的情況。因為二手房在有貸款的情況下,只能辦理轉按揭業務。
2、二手房按揭貸款是指個人在購買售房人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餘部分以要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向合作機構申請的貸款。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1、核實房屋情況:了解房屋自然情況(如房屋位置、面積、戶型、格局、結構、朝向、採光、舉架、開間、進深等),注重細節(如裝修情況、預留物品、物業情況、生活配套、商圈環境等),多觀察房屋瑕疵是否在可接受范圍;了解想要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為出資等情形。
2、約定交易流程:明確合同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推薦以事件的發生作為時間節點),需要盡量將房屋價款的給付放在產權過戶之後再進行,或可以提存方式辦理房屋價款的給付,以盡量降低風險;按合同規定交易過戶,如房屋涉及抵押,必須明確由哪一方解除抵押。
3、約定違約責任:與賣方明確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合同的保障。如在中介購房,推薦讓賣方委託中介代收定金,以免發生糾紛時,缺乏主動。
4、其它事項:務必了解核實其他諸如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費用的繳納和結清情況,以及落實過戶等相關手續,以確定是否對以後生活起居帶來影響。
5、確定產權是否清晰:賣方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全部權的惟一憑證,賣方必須是房屋的全部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以避免糾紛。對於持有軍官證的房主應該格外謹慎,必須核實身份,對夫妻共有的或不是只有一個產權人的房屋,在簽買賣合同時應全部產權人都到場驗人簽字。
上述即是小編給大家解讀的關於剛過戶的房子能貸款嗎以及房產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相關信息了,相信可以幫到你。房子過戶和貸款之間沒有任何必然的聯系,房子在過戶之後就是可以申請辦理貸款的,但是貸款的時候也需要走對流程
『肆』 房子產權已過戶對方才能到銀行辦理貸款嗎
是的,
辦理貸款買賣二手房,是過戶前,買賣雙方簽署合約,買家支付首付,然後到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受理後,審核通過,會通知買家,有了放貸書面通知,買賣雙方過戶,辦理買家名義房產證,
再有買家憑買家名義房產證,和之前的貸款申請手續,到銀行辦理手續,銀行見到買家名字房產證,才會放款。
『伍』 夫妻間辦假離婚,房產過戶到另一方還可以申請貸款嗎
沒有假離婚一說,只要辦了離婚證就是真離婚,只要房產過戶到另一方,除非對方願意當你的貸款擔保人,否則就貸不了款,又是一個把國家法律當兒戲的人,不尊重國家的法律,想鑽法律的空子占國家和集體的便宜,國家法律也不會保護你的相關權益。
『陸』 二手房屋過戶後還能辦理銀行貸款嗎
二手房屋過戶後能辦理銀行貸款。
因為二手房在有貸款的情況下,只能辦理轉按揭業務。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是指個人在購買售房人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
二、二手房按揭貸款流程
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提交貸款申請→銀行調查審批→落實貸款擔保→辦理房產過戶→簽訂貸款合同→銀行發放貸款→借款申請人按月還款
(6)房子假過戶辦理貸款嗎擴展閱讀: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柒』 假賣房騙取銀行貸款 警惕要房子時對方賴賬
想通過假賣房換取銀行貸款嗎?提醒有這樣想法的售房者要小心了,要回房子的時候,小心對方據不認賬!
A做生意,在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下,曾向B借過5萬余元。後來,資金問題仍未解決,A便想用自己的房產抵押,向銀行貸款。但是,本身信用不合格的他並不符合銀行房貸的條件,而且,他了解到,辦理房貸的話不但貸款金額高,而且利率也更低一些。於是,也想早日拿回借款的B就成了A的「合作夥伴」。
2006年3月,A跟B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將A坐落於某小區的房屋「賣」給B,房屋成交價格為20萬元,並於同年4月辦理了過戶。事實上,B未付任何房款,該房屋也由A及家人實際佔用並使用。B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後,以自己的名義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獲得15萬元貸款。隨後,A與B訂立一份「承諾書」,約定A一年內歸還5萬元給B,B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申請的15萬元貸款由A使用並負責每月按揭;如有一期逾期不還,該房屋由B作價處理;貸款還清後由B配合過戶。
2013年3月,A還清了銀行所有的貸款,便以雙方當時承諾要求B歸還房屋。但此時房價比簽訂「承諾書」的時候高了許多,B拒絕歸還房屋,認為該房屋登記在其名下,應歸其所有,A只可向其主張20萬元的房屋價款。A想要拿回房子,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B立即協助他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
法院審理認為,A與B之間不存在真實的房屋買賣意思表示,據此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系名為買賣實為騙取銀行貸款的合同,故依法認定該合同無效。基於無效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故判決B應協助A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為什麼法院認定A與B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
雙方訂立買賣合同的目的是由於A資金緊缺且信用不合格,故以買賣形式假借B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據此可以認定雙方訂立合同的真實目的並非是為了轉移房屋產權,而是藉助買賣這一合法形式來規避國家正常的金融監管秩序,達到騙取銀行貸款的目的。根據法律的規定,該合同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合同被認定無效後,會產生什麼法律後果?
虛假賣出房屋恢復買賣前狀態
B取得的房屋,應該返還給A。雖然該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變動,已經登記在B的名下,但是該物權變動的基礎是A與B之間的房屋買賣的合同關系,由於該合同自始無效,物權轉移的基礎已經不存在,房屋登記就應該恢復到房屋買賣之前的狀態。因為房屋屬於不動產,適用所有權登記制度,所以房屋返還方式不同於一般動產的簡單交付,法院判令B配合A將房屋進行過戶,A才能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假賣房非法騙貸買賣雙方需承擔哪些風險?
買賣雙方均承擔民事及刑事方面風險
以假賣房的方式騙取銀行貸款,不但是非法行為,也存在較大風險。對出賣人來說,由於房屋過戶後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轉移,一旦購房者將房屋處分給了善意第三人,並進行登記或者抵押等,就可能導致原權利人喪失對房產的權利,縱然雙方之間有明確的書面協議,也不能保證自身權利。假如牽扯到拆遷等問題,由於房屋出賣人並不是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可能就無權參與拆遷事宜的協調和商討,給自己的利益帶來損害。
對購房者來說,由於購房者以自己的名義跟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履行貸款協議的法定義務人應為購房者,如該房屋買賣合同在貸款還清之前被確認為無效的,購房者不僅要承擔返還房屋的義務,還需承擔向銀行還清剩餘貸款的義務,所以對購房者來說,可能遭受更大的利益損失。
而除了民事方面的風險,騙取貸款的行為還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可能還會構成「騙取貸款罪」,需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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