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方申請銀行貸款遞交貸款材料賣方必須到場嗎
1、一般情況銀行要求是雙方到場。但是,簽貸款合同的時候上家不到場也是可以的,只要以後過去補簽就可以了,上家過去唯一要做的就是確認收到首付款,放款賬號,以及根據實際產證上的產權人信息提供一些相應的證件: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小孩出生證、戶口本等。
2、買賣雙方必須要去銀行簽合同的,不一定要同時去,但一定要去的。
3、作為賣方,也要簽貸款合同,因為買方是把要買的這套房子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你是房子所有權人,如果沒有你的簽字肯定是不行的,另外你要給銀行提供你接收(此房屋抵押)放款的銀行帳戶。
4、房子首付款應該要打到你的帳戶上的,其中那個銀行轉帳憑證也是貸款資料之一。
5、快一個月了,怎麼貸款手續還有辦。溫馨提示一下,你的房子是不是賣的便宜啊?會不會是中介覺得你的房子有利潤空間可賺,隨便先找個人定下你的房子,然後把你的房子高價賣出去,自己賺差價去了。
B. 二手按揭房貸款如果銀行不同意貸款,買方支付給賣方的定金是否退還
您好,這種配合貸款買房所簽定的合同來說, 不能算是買家違約。
因為賣方在簽定合同的時候,是承認同意配合貸款的!也就是說同意先付首付款, 然後配合你辦理銀行的二手房貸款!
至於配合貸款的結果要看銀行的審批結果,這個結果並不是由買方主觀能決定的!所以不能算做單方違約。
如果你們簽定的合同是嚴謹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內容應該有配合貸款的細則與注釋的。
這種情況你不能單方面聽他的要求,你現在應該做的是要回首付款與定金,望採納謝謝
C. 買賣中,買方貸款預審批通不過 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嗎
可以解除,不過是買方責任,你如果比較好的話可以把定金退給他。
D. 買方貸款逾期,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嗎
買方貸款逾期,是他和銀行的事情
只要賣方拿到錢不就行了嘛
賣方不可以解除合同
E. 買方的房貸銀行好幾個月都未放款,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嗎
你們簽的合同有約定交房付款最後日期,銀行長時間不放款是買方不能執行合同約定,是對方違約,你看看自己合同怎麼約定的,超過日期對方要付違約金的
F. 買方申請銀行貸款遞交貸款材料賣方必須到場嗎
1、買賣雙方必須要去銀行簽合同的,不一定要同時去,但一定要去的。
2、作為賣方,也要簽貸款合同,因為買方是把要買的這套房子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你是房子所有權人,如果沒有你的簽字肯定是不行的,另外你要給銀行提供你接收(此房屋抵押)放款的銀行帳戶。
3、房子首付款應該要打到你的帳戶上的,其中那個銀行轉帳憑證也是貸款資料之一。
4、快一個月了,怎麼貸款手續還有辦。溫馨提示一下,你的房子是不是賣的便宜啊?會不會是中介覺得你的房子有利潤空間可賺,隨便先找個人定下你的房子,然後把你的房子高價賣出去,自己賺差價去了?
希望採納
G. 申請貸款被拒、賣方不同意解約 購房者該怎麼辦
李先生近期有意以按揭方式購買一套朝暉苑二手房,總價為70萬元。簽約後,李先生卻獲悉:銀行因其個人資信原因而拒絕向其提供銀行貸款。李先生希望能以其未能取得銀行貸款為由解除合同,但原業主不同意。失了預算令李先生很為難,不知如何是好。合富置業專業人士介紹,買方在簽訂買賣合約後,會選擇一家銀行與之簽訂貸款合作協議。不過銀行並沒有義務給每一個申請按揭的人發放貸款,而是根據貸款金額、
貸款年限與申請貸款人的資信情況判斷是否向其發放貸款。當銀行拒絕放貸時,買方是否可以此為由,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呢?這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若因買
方個人資信原因未能獲得貸款的。發生這種情況而購房合同中又未就此有約定的,賣方多會要求購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如無法付清房款的,則買方將承擔相應的違
約責任,引致合同糾紛。
由誰承擔法律責任等條款,這樣才可避免事後產生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目前,針對買家的貸款申請不獲銀行批準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常見的處理方
式:(1)約定買方如無法獲得銀行貸款,賣方同意解除合約,並退回已收款項。這種方式對買方最有利。(2)賣方同意解除合約,但沒收其定金,這是實際操作
中最多的方式。(3)改為一次性付款。
買方可以根據自己情況提前擬訂方案,但一定要在交納定金前就與賣方協商並達成共識,否則到已交納定金或首期款後再被銀行拒絕貸款時才與賣方溝通就會變得很被動,也很難獲得對買方有利的協商方案。合富置業專業人士提醒,有意申請按揭購房的人士,如自己不了解規定,一定要向銀行等機構了解清楚後再作下一步行動。如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需了解自己是否符
合申請條件以及相關申請資料是否已齊全;若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需還清本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在還清款項之日起3個月後,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
款。另外,如果是通過轉按揭方式購房,由於賣方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已進行了抵押,所以當發生第二次轉讓時,一定要徵得抵押權人——原借款銀行的同
意。如果賣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貸款購買的已購公房,那麼新購買人的貸款年限將受房齡的制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當房齡超過30年時,銀行將不再批
准放貸。因此,交易雙方應注意已購公房再次交易時所受到的貸款限制。
H. 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的供方提供任何信息資料嗎
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的供方提供任何信息資料,這說的太絕對,有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供方不可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