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精準扶貧 精準扶貧的實施 產業扶貧實施方案
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明確目標、靠實責任、細化任務、抓實見效,特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精準目標
1、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把扶貧開發作為最大任務,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主攻方向,堅持「深化雙聯、精準幫扶、責任到人、限期脫貧」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雙聯行動和「1236」扶貧攻堅行動,推動扶貧政策向貧困村聚集、扶貧資金向貧困村貧困戶聚焦、幫扶力量向貧困對象聚合,深入實施扶貧對象、目標、內容、方式、考評、保障六個精準,做到扶真貧、真扶貧,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標任務。到2017年,力爭所有貧困村實現脫貧,1.26萬戶4.77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其中:敦煌市、肅北縣、阿克塞縣2015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肅州區、金塔縣2015年70%的貧困戶脫貧,2016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玉門市、瓜州縣老鄉鎮貧困戶2015年實現整體脫貧,移民鄉村貧困戶2015年實現40%脫貧、2016年實現40%脫貧、2017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移民人均純收入在2014年的基礎上翻一番,年均遞增25%以上,力爭達到9000元以上,確保與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精準對象
3、貧困戶建檔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狀況、致貧原因、收入來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況,建立基礎檔案,做到「底數清」;摸清脫貧門路、需要解決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台賬,做到「問題清」;摸清以往扶持情況、扶持效果,提出幫扶措施,制定幫扶計劃,做到「對策清」;確定幫扶單位、幫扶幹部,定戶定人定時定責幫扶,不脫貧不脫鉤,做到「責任清」;逐戶制定脫貧計劃,確定脫貧時限,做到「任務清」;建立幫扶檔案,做到一村一檔、一戶一卡、幫扶幹部有工作台帳。
4、貧困村建檔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檔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礎設施、主導產業、公共服務、貧困狀況、收入水平等;有問題台賬,包括主要制約因素、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等;有需求清單,堅持問題導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確掌握貧困村貧困戶的脫貧致富需求;有領導聯系、單位幫扶、幹部駐村工作台帳;有村級綜合信息監測管理平台和增收計劃、脫貧時限。
5、精準識別對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戶申請、組評議、村審查、鄉審核、縣審定,公開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請評議、公示公告、抽檢核查、信息錄入各環節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標准和要求,摸底初篩審核,有效識別貧困村、貧困戶,剔除沒有脫貧能力的殘疾人、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提高扶貧對象精準性和操作性。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準內容
按照全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會議「1+17」總體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辦發〔2014〕178號《深入貫徹「1236」扶貧攻堅行動實施六項工程工作方案》具體要求,各個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積極主動加強與省直相關部門對接聯系,認真落實各項政策,並有針對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項目、資金申報爭取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任務落實到位。
6、實施產業扶貧
(1)發展特色產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富民產業培育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堅持「做精一產」的發展思路,制定貧困村貧困戶發展高效特色產業專項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貧困鄉村發展畜牧養殖、設施蔬菜、優質林果、高效制種、中葯材等優勢特色產業,對土地貧瘠的鄉村和貧困戶借鑒戈壁日光溫室的做法,重點扶持發展日光溫室、鋼架大棚、舍飼養殖,一步導入現代農業。積極推廣「戶均輸轉1個勞動力、種植2畝高效田、飼養30隻羊」的脫貧增收模式,加快「一鄉一業」產業對接和「一村一品」產業培育,推進農業標准化示範項目向貧困鄉傾斜、向貧困村覆蓋,到2017年移民區耕種面積達到30萬畝,其中設施蔬菜1萬畝,葡萄2萬畝,枸杞3萬畝,甘草4萬畝,苜蓿5萬畝,高效特色產業種植面積達到總耕地面積的70%以上。按照「小群體、大規模」的發展要求,引導和鼓勵移民群眾發展肉羊為主的草食畜牧業,到2017年,羊飼養量達到70萬頭(只)以上,人均來自畜牧業的收入達到20%以上。推進標准化生產,完善標准體系,到2017年,主要農產品標准化覆蓋率達到80%,三品一標農產品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2)大力發展勞務經濟。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勞動力培訓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堅持把勞務經濟作為增收的重要支柱來培育,鼓勵能人帶動務工,打造提升勞務品牌,促進勞務輸轉從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整合培訓資源,開展訂單、訂崗、定向、菜單式等精準培訓,對「兩後生」開展2—3年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對務工青年開展3個月左右就業技能培訓和勞務品牌培訓,對在崗務工人員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開展創業培訓,加強對創業和技能帶頭人的示範培訓。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雙證書」制度。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機制,每年培訓新型職業農民1000人。強化勞務輸轉,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提高移民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每年開展勞務技能培訓5000人以上,輸轉勞動力2萬人以上。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農牧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3)發展農村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農村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農超對接、直供直銷、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業態服務。推進電商扶貧,拓展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渠道,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在農村特別是貧困村伸腿設點,推動貧困地區農產品進城,促進工業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下鄉;支持發展鄉村旅遊、民俗文化、光伏發電等增收產業,優先吸納貧困戶參與項目建設與經營。開展旅遊強縣、旅遊名鎮名村創建,推進旅遊扶貧試點。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旅遊局、市供銷社、市文廣新局、市能源局、市郵政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4)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培育農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帶動蔬菜、林果、中葯材、牛羊等特色產業深度開發,推進特色產業全產業鏈建設,提高產品附加值。傾斜支持貧困鄉村發展農產品儲藏、保鮮、加工和市場體系建設,推進農作物秸稈等農副產品綜合開發利用。支持貧困群眾以生產要素入股等形式參與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訂單生產、原料加工等方式,促進貧困群眾在參與農產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65%以上。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商務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5)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加快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產業協會、合作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引導貧困農戶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推進貧困地區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加快貧困鄉村土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建立風險防範和補償機制,鼓勵支持貧困農戶以土地和農業設施、機械等作價入股,參與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貧困群眾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到2017年,每個貧困村至少建立1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或1個資金互助協會,基本實現貧困農戶參與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國土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7、實施基礎設施扶貧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頸問題作為扶貧攻堅的關鍵來抓,用好國家和省上相關政策項目資金,優先安排移民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力爭到2017年實現3個全覆蓋、4個全配套,即貧困鄉村安全飲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蓋,水利設施、農田林網、農村快遞、信息網路等全部配套。
(1)農村安全飲水和農田水利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飲水安全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和「1236」扶貧攻堅工作方案,改造提升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提高水質達標率和自來水入戶率,2017年實現安全飲水戶戶通,農村飲水安全普及率達到100%。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以疏勒河、九甸峽和「兩西」移民等貧困片區為重點,著力加強農田水利設施配套建設,著力解決「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問題。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貧困片各類渠道425公里。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2)交通通暢工程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交通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依託「6873」交通突破行動,採取爭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籌、群眾投工投勞等方式籌集資金,著力推進移民鄉村道路建設。到2017年,全市實現鄉鄉通國省道,村村通瀝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線車,城市半徑20公里范圍內通公交;到2020年,實現縣縣通高速,鄉鄉通國省道的目標。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3)危舊房改造。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農村危房改造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危舊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鄉村消滅危房。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4)農電保障。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貧困村動力電覆蓋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確保實現貧困村、貧困戶照明電、動力電正常供應。
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5)生態環境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生態環境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大力開展移民區農田林網、綠色通道、防風治沙等林業生態建設,到2017年累計完成農田林網、綠色通道、防風治沙面積6萬畝,有效改善貧困鄉村生態環境。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6)信息網路和農村郵政快遞網路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電商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鄉村寬頻網路建設,推動光纜入鄉入村入戶,到2017年底,實現貧困村寬頻信息網路全覆蓋。加快推進電商扶貧,積極對接阿里巴巴集團「千縣萬村」和京東集團「千縣燎原」計劃,支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建立農村電商服務體系,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在貧困村設立服務網點,到2017年,快遞服務基本覆蓋貧困村。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工信委、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完善村莊建設規劃,全面實施村莊凈化、硬化、綠化、亮化、美化工程,開展以臟亂差治理、人畜分離、垃圾污水處理、村莊綠化為重點的環境突出問題整治,推進改廁、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棄、治污、治理亂搭亂建工作,制定村規民約,健全完善群眾自我管護村內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機制,創建干凈整潔、村莊優美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牽頭,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8)農村土地改良。大力推進鹽鹼地、板結地為重點的土地改良和標准化農田建設,實施鹽鹼地、板結地改良18萬畝。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農牧局、市農發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8、實施教育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教育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教育扶貧,著力解決因學致貧的問題。實施標准化中小學建設工程,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工程,加快義務教育標准化學校建設,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化發展,大力實施素質教育,穩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重點落實好貧困家庭本科和高職(專科)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職學生免學費、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按在校學生的20%確定)和涉農專業一二年級學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國家助學金等政策。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9、實施衛生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衛生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衛生扶貧,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加強鄉村兩級衛生院(所)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好新建村衛生室補助10萬元的政策,到2017年實現貧困村衛生室建設全覆蓋。加強貧困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到2017年貧困村村醫全部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資格。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用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從2015年起,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從2016年起,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實際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責任單位:市衛計委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0、實施文化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貧困鄉村文化場所建設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鄉村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2017年,全面完成11個移民鄉和60個移民村的文化站(室)、農家書屋建設,實現貧困村廣播、電視無線數字化覆蓋,活躍移民群眾的文化生活。
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1、實施科技扶貧。整合市縣科技力量,組建科技扶貧隊伍,到2017年,兩個插花縣建成2—3個科技示範基地,每個貧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員、培育2至3個農業科技示範戶。建立科技扶貧網路,建設「農業科技網路書屋」和農技推廣「雲平台」,免費為群眾提供各類科技服務,鼓勵科技人員以技術入股等形式領辦和創辦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2、實施金融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小額信貸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到貧困鄉村設立服務網點,全面落實支農再貸款利率優惠政策,探索農村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實施精準扶貧小額貸款工程,力爭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勞動能力、有貸款意願和一定還款能力的貧困戶都能夠得到免抵押、免擔保、5萬元以下、3年以內的小額信用貸款,解決貧困群眾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加大在貧困村建立扶貧互助資金的力度,重點落實好每個貧困村互助資金規模不少於50萬元等政策。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市扶貧辦、人民銀行酒泉分行、市銀監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3、實施社會扶貧。深入開展「10.17」扶貧日活動,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參與扶貧攻堅,開展一對一、手拉手精準幫扶;調動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力量,推動愛心捐贈、結對幫扶、扶貧志願者行動、科技推廣等扶貧活動深入開展。深入推進「人大代表在行動」、「政協委員助推雙聯」、「愛心包裹」等社會扶貧活動。
責任單位:市委雙聯辦牽頭,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4、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社會救助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對特殊貧困人口分類按標施保,落實大病醫療救助補助政策,優先解決重殘、重病、單親及生活極度困難扶貧對象的生活保障問題,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臨時救助制度和外出就業農民的社會保障跟進機制。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5、強化人才支撐。按照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幹部人才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精準選好配強幹部,培養開發人才,使每個縣市區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奮發有為、能力強、作風實,真正能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幹部隊伍;都有一批熟悉現代農業技術、善於經營管理、開展技能服務,能夠示範指導和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人社局、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四、精準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據貧困程度,靠實包抓責任,市委牽頭包抓玉門市移民鄉村,市、縣幹部幫扶貧困戶;市政府牽頭包抓瓜州縣移民鄉村,市、縣幹部幫扶貧困戶;市人大牽頭包抓金塔縣,市人大、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及縣科級及以上幹部幫扶貧困戶;市政協牽頭包抓肅州區,市政協、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及區科級及以上幹部幫扶貧困戶,敦煌市、肅北縣、阿克塞縣由於貧困程度較輕,以縣為單位自行包抓。地級幹部負責包片抓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區面上工作,又要協調指導片區內各個工作組,同時要聯系幫扶2-3戶貧困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縣級幹部負責包組抓戶,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組面上工作,又要協調指導組內科級幹部包戶工作,同時要聯系幫扶3戶左右貧困戶,發揮承上啟下作用;科級幹部負責蹲點幫扶若干貧困戶,發揮骨幹帶動作用。
責任單位:市委雙聯辦牽頭,市扶貧辦、市直及駐酒各單位、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7、改革扶貧機制。加快貧困鄉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鼓勵土地依法規范有序流轉。縣鄉村三級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開扶貧對象、資金安排、項目建設等情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通過搬遷、務工、就業、創業等形式在城鎮落戶。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牽頭,市農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8、融合雙聯行動。從市、縣單位選派以科級幹部為主組成駐村蹲點包戶工作隊,常年輪流堅持開展幫扶工作,並整合雙聯幹部、到村任職(掛職)幹部、大學生村官和鄉鎮包村幹部,重點推動落實「六個精準」、協調實施扶貧項目、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宣傳各項惠農政策等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市委雙聯辦、市直及駐酒各參聯單位、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9、創新投入方式。認真落實市級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縣按15%以上增列專項扶貧預算,有效整合各項涉農資金,當年清理回收存量資金中可統籌使用資金的50%以上用於扶貧開發,確保各類財政扶貧資金真正用到扶貧開發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牽頭,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五、精準考評
20、細化分解任務。市扶貧辦要將貧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項任務和貧困戶增收減貧目標分解到縣(市、區)、具體到年度、落實到責任人,加強平時跟蹤檢查,准確掌握情況,為考核評價提供依據,推動幫扶措施和責任落實見效,每年參聯單位、幫扶幹部要向群眾述「扶貧帳」。
21、健全考核體系。市考核辦要將貧困村、貧困戶收入增長、如期脫貧作為科學發展業績考核的主要依據,將精準扶貧成效納入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各級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增加扶貧績效考核指標,加大賦分權重,不斷健全完善精準扶貧考核評價辦法。
22、強化結果運用。加大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獎勵扶貧脫貧成效顯著的班子和幹部,對完不成脫貧任務的班子不能評為「好」班子,完不成脫貧任務的幹部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責任單位:市考核辦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配合
時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辦法,每年底由市考核辦考核評價。
六、精準保障
23、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力量,明確職責任務,制定精準扶貧方案,層層銜接,量化細化,分解任務,確保與「十三五」規劃相銜接配套。要按照分級負責,分層管理,點面結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區領導、組長單位領導和包抓科級幹部的責任,抓好貧困戶精準扶貧脫貧。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要以身作則,點面結合,抓好精準扶貧工作。要分級分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市委辦牽頭,市政府辦、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4、嚴格責任落實。實行黨政一把手扶貧責任制,市縣鄉逐級簽訂扶貧目標責任書,縣鄉黨政主要領導為扶貧開發第一責任人,強化縣級主體責任,實行責任、資金、權力、任務「四到縣」制度。建立市級領導包抓移民鄉村扶貧攻堅制度和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制度。
責任單位:市委辦牽頭,市政府辦、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5、加強分類指導。瓜州縣、玉門市要根據貧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實際情況,打好「整體戰」,重點瞄準移民鄉村實施精準扶貧。其他5個縣市區,貧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實行到戶到人的精準扶貧,打好「殲滅戰」,定點消除。到戶扶貧要差別化對待,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戶實施產業覆蓋和技能培訓,使他們增加收入;對於沒有勞動能力的困難戶,發揮低保等社會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決基本生活問題。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6、強化動態管理。以村為基本單位,建立村級信息監測管理平台,每個貧困戶逐戶建立收支台賬,常年記錄,年底公示,接受監督。實施動態監測評估,每年對貧困村、貧困戶幫扶實績進行總結評估,對收入變化情況進行核算分析,准確掌握脫貧情況。要實行工作台賬管理,以村、戶為重點,編制「三表兩圖一指南」(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分布表、農民人均純收入目標表、減少貧困人口任務表,產業項目布局圖、基礎設施布局圖,扶貧攻堅明細資料指南) 扶貧攻堅路線圖,建立工作台賬,做到「戶有冊、村有本、鄉有檔、縣有庫」。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網路管理系統、工作台賬,每半年分析監測,每年報送評估報告。
27、夯實基層基礎。以縣(市、區)為主,組織對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扶貧專乾和村黨組織書記進行輪訓。推進雙聯單位基層黨組織與聯系村黨組織互促共建,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增強村黨組織服務功能。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8、跟蹤督查檢查。各級督查部門要研究制定精準扶貧督查辦法,作為「工作落實年」督查檢查重點,納入每月分管領導檢查、督查部門雙月督查、季度常委帶隊檢查內容,嚴格督促檢查。雙聯辦、扶貧辦要建立跟蹤落實機制,定期調查研究,經常跟蹤指導,特別要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效益發揮和群眾受益等情況的日常檢查,掌握項目啟動、資金到位和扶貧進展等情況,認真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不斷提高精準扶貧水平。
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檢查
29、切實改進作風。各級幫扶幹部要進一步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撲下身子,深入一線,親力親為,真心實意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落實精準扶貧措施,在為貧困群眾謀利益的同時,磨煉意志品質,轉變工作作風,增強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組長帶頭、組員緊跟,紀律嚴明、作風扎實、工作得力、成效顯著的工作合力,使精準扶貧成為群眾歡迎、幹部滿意的脫貧「催化劑」和致富「助推器」。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
時限要求: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
30、努力營造氛圍。各級宣傳部門要制定專題宣傳方案,注重典型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媒體,開設專欄,一個階段突出一個主題,持續不斷地組織市內外新聞媒體全面客觀地報道精準扶貧的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點和選樹典型,及時總結推廣,以點帶面,示範帶動,著力營造全市上下齊抓共管、創先爭優、攻堅克難,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傳方案,2015年至2017組織實施。
Ⅱ 急需《江蘇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文,文號、日期,謝謝
一、充分肯定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取得的成效
1997年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和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各地農村信用社在改革體制、改進管理、改善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2003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機構34909個,其中農村信用社32397個,縣級聯社2441個,市(地)聯社65個,省級聯社6個。職工62.8萬人。各項存款余額22330億元,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11.5%;各項貸款余額16181億元,占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10.8%。
(一)為「三農」服務的方向進一步明確,支農投入明顯增加。
1996年底行社脫鉤以來,人民銀行積極引導農村信用社端正經營方向,改進服務作風,加大對農民和農業的信貸投入,在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年來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有效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受到廣大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好評。截至2003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余額6966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農業貸款比1996年增加5479億元,農貸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現在的43%,提高20個百分點。農業貸款中農戶貸款余額5552億元。農村信用社已逐步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系廣大農民群眾的金融紐帶。
(二)內部管理逐步規范,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有所好轉。
幾年來,農村信用社加強內部管理,規范完善制度,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能力不斷加強,內部經營機制的轉化和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大,使農村信用社資產質量、經營狀況逐步改善。近5年來,全國共減少農村信用社法人機構1萬多家,精簡正式員工1萬多人,清退臨時工3萬多人。不良貸款比例由1999年的51.23%下降到2002年的36.92%,今年6月末又比年初下降5個百分點。全國農村信用社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分別減虧增盈52億元、38億元和71億元。
(三)金融監管逐步加強,農村信用社風險得到初步控制。
為加強農村信用社監管,人民銀行自上而下組建了合作金融監管機構,充實了監管人員,先後制定下發一系列農村信用社的監管制度和辦法,突出了監管重點,落實監管責任,重點加強了對高風險社的跟蹤調查和監控,農村信用社風險得到初步控制。
(四)農村信用社的改革進行了初步試驗和探索,為進一步改革積累了經驗。
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農村信用社改革問題。1996年以來,國務院多次下發文件,並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信用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國務院領導同志還多次到基層農村信用社考察工作,並作重要指示。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7月開始,人民銀行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試辦農村商業銀行以及組建省級聯社等方面進行了有效探索。1999年到2000年間,全國還試點組建了65家市(地)聯社、6家省級聯社和5家省級信用合作協會。今年上半年,又試點組建了浙江鄞州農村合作銀行。
農村信用社改革與服務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應該冷靜地看到,由於多方面原因,當前農村信用社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需要解決。主要是: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權和責任不明確;歷史包袱沉重,資產質量差,潛在風險仍然很大;農村信用社在服務方式、融資渠道和服務手段等方面還不適應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由於農村信用社存在問題的多重性和復雜性,在涉及管理體制、產權制度等一些根本問題上,尚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
2002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國務院成立了由人民銀行牽頭的深化農村金融和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題工作小組。專題工作小組在以往工作基礎上,根據中發〔2002〕5號文件精神,於2002年10月28日向國務院上報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並經總理辦公會原則同意,要求作進一步修改後正式報國務院批准。今年5月,家寶、黃菊同志先後兩次聽取了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題的匯報。根據「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總體要求,專題工作小組在原實施方案的基礎上,起草上報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國務院15號文件的下發,標志著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在歷經多年論證、探索的基礎上,已經進入了具體實施的階段。可以說,這一方案是黨中央、國務院、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及廣大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幹部共同努力的結果。
回顧總結六年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體會:
第一、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注重製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在保持穩定中深化改革,通過深化改革促進發展與穩定。
第二、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必須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農村信用社要立足社區,紮根農村,貼近農民,堅持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市場定位。通過深化改革,切實提高農村信用社服務能力和服務效率,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支持農民增加收入,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支持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第三、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東西南北差異較大。各地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和風險管理水平也不一樣。因此,農村信用社改革要結合各地不同情況,實施分類指導。
第四、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必須始終堅持市場經濟的取向。農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去思考、去深化,著力培育農村信用社作為獨立市場主體的地位,增強其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意識。通過改革,要重點明確產權關系和管理責任,建立審慎的會計制度和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強信息披露和社務公開建設,使農村信用社逐步走上良性循環軌道。
第五,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努力做到農村信用社立足自身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和國家、地方必要的政策扶持相結合,農村金融改革和農村社會發展模式改革相協調,完善體制和提高經營管理人員素質相協調。
二、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15號文件精神,領會和把握改革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
學習和貫徹國務院15號文件精神,領會和把握好這次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是做好改革試點工作的前提。
(一)統一思想,提高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這次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重大決策,是關繫到我國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不僅是農村發展的緊迫任務,而且也是貫徹擴大內需方針,促進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的重大問題。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央也多次強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要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把解決好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問題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資金投入,解決農民貸款難,是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在這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具有點多、面廣和貼近農民的先天優勢,特別是隨著國有銀行縣(市)以下機構網點的逐步收縮,農村信用社在實現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新一輪戰略目標中,必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步伐,要從鞏固農業基礎地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我們要認真學習國務院15號文件,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和重要意義,吃透改革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和具體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保證試點工作正確、順利進行。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
產權問題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內容,也是建立合理科學、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自由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由於政治、經濟及管理體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農村信用社的產權關系長期處於模糊狀態,一直沒有得到很好解決,主要表現在:農村信用社作為金融企業,究竟誰是所有者不明確,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關系不明確,出了問題究竟由誰來承擔其經營管理的責任不明確,從而使得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金融風險化解、經營管理改善以及相應扶持政策等,缺乏堅實的制度基礎。因此,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一個首要問題。其主要目的,就是從我國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鼓勵各類資本持股,相互融合,實現農村信用社投資主體多元化,探索適合農村信用社特點的多種有效的產權模式和組織形式,真正解決農村信用社「由誰出資、由誰管理、出了問題由誰負責」的問題,形成「資本自聚,經營自主,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機制。
需要指出的是,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主要解決的是所有制、所有權的問題,而通過產權改造,最終目的是要促成農村信用社內部機制的轉換,促成一個合理、有效的營運和管理機制的建立。千萬不能以簡單的股權量化或者以表面上的企業資產股權化來取代良好公司治理結構和良好機制建設的全部內容,要注重加強對關聯交易和內部關系人交易的合理控制。對此,國務院批準的方案充分考慮到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同地區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經營環境的差異性,提出要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根據不同地區情況,可以進行不同產權形式的試點。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對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則和做法,實行股份合作制,對股份制改造一時有困難而又適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進一步完善合作制。
按照這一要求,各地在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時,要做到有組織、有領導,具體選擇什麼樣的產權制度安排,確定什麼樣的農村信用社組織形式,要做到公開、透明和比選自由;要充分尊重農村信用社及其社員的意願,不能搞強迫命令;要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做到合法、合規;要把產權明晰與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落實內部管理責任緊密結合起來,特別要注意,既要維護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又要確保其履行出資人職責,還要規范出資人行為,不直接干預農村信用社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建立決策、管理、監督相互制衡,激勵和約束相互結合的經營機制,建立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經營業績、風險控制的考核體系;要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即使是實施股份制改造的金融機構,也要拿出一定比例資金支持當地農業生產。
(三)完善管理體制,落實省級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責任。
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也是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通過總結農村信用社50多年來改革與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國務院明確,把對農村信用社管理的責任交由省級政府負責,同時明確由國家專門機構負責監管,農村信用社作為企業法人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從而形成「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監督管理體制。
把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責任交由省級政府負責,主要考慮農村信用社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地方性金融機構,服務對象是農民,服務區域在農村,服務的目標是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因此,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與指導,地方政府有責任、也有能力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領導、管理和支持。另外,農村信用社是為社區服務的金融組織,雖然作為各自獨立的金融企業法人,但其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能力還不強,客觀上也還需要對它進行相應的管理,尤其是風險的防範和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的及時查處等。當然,從歷史經驗教訓看,把農村信用社交由縣以下基層地方政府管理,可能會導致對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不適當干預,這是我們時時都要加以警惕的。但也要看到地方政府管理的積極的一面,隨著金融形勢的變化和政府職能的轉變,省級政府已經具備了管理地方金融的能力,把農村信用社交由省級政府直接管理,有利於明確管理責任,也有利於為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創造好的環境。國務院方案明確,省級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權不能層層分解下放,這是改革試點必須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省級政府也可結合實際,適當賦予地(市)、縣(市)政府協助管理的責任,以發揮基層政府的積極性。
由省級政府承擔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必須堅持「政企分開」原則。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轉換的要求,政府的管理主要是通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完善,更大程度地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他們的活力和競爭力;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健全農村信用體系,規范農村金融市場秩序,支持保護其債權的安全與完整,促進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機制;監督管理其依法依規選人用人並履行職責,促進農村金融人力資源和能力建設,探索農村信用社減員增效工作的穩健進行,幫助分流和安置富餘人員,絕不能幹預農村信用社的具體經營活動和授信決策。
另外,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探索合適的省級管理機構形式,使省(區、市)政府領導落到實處,以具體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具體成立省級聯社,還是其他形式的管理機構,由各省級政府自行確定。但不論是什麼形式的機構,都必須是在基層農村信用社組織的基礎上,成為產權明晰、內控嚴密、服務良好、結構健康的管理機構。
關於地(市)級要不要設立農村信用社管理機構問題。考慮到減少管理環節、降低管理成本、減少風險和減輕基層負擔等因素,方案提出,地(市)級不再設立聯社或其他形式的獨立管理機構,可因地制宜設立必要的省級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以便於管理工作的開展。但地(市)機構的設立,一是要有充分理由,二是不要搞群體攀比。
各地在組建省、地管理機構時,要保護好現有從事農村信用社行業管理工作的人員,充分發揮他們在管理工作中的積極性以及具有多年管理經驗的優勢。
(四)增強服務功能,牢固樹立為「三農」服務的經營宗旨。
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在於,通過改革,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股權結構的設計與安排,要在堅持股權多元化原則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考慮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同時,無論採取何種制度安排,都要從當地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進一步增強和完善農村信用社服務功能,要立足社區,面向「三農」,拓寬服務領域,創新服務品種,增加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
(五)落實扶持政策與促進農村信用社轉換機制相結合,充分發揮扶持政策的積極效應。
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非常沉重,嚴重製約了服務「三農」功能的發揮,也成為影響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和健康發展的重要障礙。這些包袱是多年積累形成的,形成原因比較復雜,既有農村信用社自身經營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行政干預及其他外部環境的因素。為了幫助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同時也為了促進深化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國務院決定,在財政、稅收、資金和利率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我們一定要用好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扶持的積極效應。
一是要克服依賴的思想。目前出台的這些政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村信用社工作的高度重視。但消化解決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發揮多方面積極性。中央、地方要給予必要的扶持,農村信用社更要立足自身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加強管理、發展業務,在改革和發展中逐步消化。
二是要把政策運用與深化改革、機制轉化切實結合起來。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對農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要與實施改革的效果緊密掛鉤,專項票據的使用要有條件,專項再貸款的安排也要按照約束條件分階段進行等。通過這一措施,一方面敦促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另一方面,也促使農村信用社採取有效措施,扎實轉換機制。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要切實按照 「四自」原則,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貸款審批、財務收支、風險控制等內控制度,降低不良貸款,壓縮人員,減少成本,努力扭虧增盈,防範和控制新的經營風險。
三是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要求,在政策落實過程中,清查資產,追討債務,分清責任,嚴懲犯罪。
四是要充分考慮不同地區農村信用社在經營狀況、資金實力以及流動性等方面存在的差異,在具體資金扶持政策運用上,允許在一個省(區、市)范圍內,部分縣(市)選擇專項再貸款,部分縣(市)選擇央行票據。
三、全力以赴做好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
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嚴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要求,此次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由銀監會負責組織實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銀監會的一項繁重而光榮的任務。我們一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把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作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集中精力,集中人員,全力以赴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努力做到圓滿完成任務,不負眾望。
會後,各試點省(市)要抓緊成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省(市)長任組長,銀監會派出機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財政、稅務、工商等政府有關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參加,統一規劃,明確職責,加強領導。各試點省(市)領導小組要根據國務院下發的試點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試點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明晰產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以及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等具體措施。各試點省(市)提出的具體實施方案由銀監會負責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後,部署實施。
試點過程中,銀監會分支機構、人民銀行分支行和地方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相互間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各地試點情況的跟蹤指導和督促檢查,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也要做好改革試點特別是有關政策扶持的核實和監督工作。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要認真研究,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
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要認真組織學習改革文件,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投身到改革中來。要做好清產核資工作,通過清產核資,摸清家底,全面查清核實農村信用社和縣(市)聯社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經營的真實狀況,核實各項資產損失,落實債權債務。在清產核資基礎上,以縣(市)為單位,對轄內農村信用社做好分類排隊工作,以縣(市)為單位做好政策扶持的測算。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股本擴張機制,擴充資本實力,增強抗禦風險能力,採取有效措施轉換內部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需要明確的是,清產核資要在省級政府的統一組織下進行,清產核資結果不作為有關政策給付的依據,只與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和改善治理結構有關。對農村信用社政策補貼數量(實際資不抵債額的計算)以2002年末已上報的金融監管數據為准,並按照國務院要求,由人民銀行分支行、銀監會分支機構和地方政府共同做好有關扶持政策的監督執行工作。
關於改革試點的時間安排。試點工作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力爭年底之前完成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將農村信用社管理責任交由試點省(市)政府負責,並將有關扶持政策落實到試點省(市)。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在總結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
(二)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各試點省(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通知》的要求,在確保改革試點工作積極穩妥進行的同時,保持農村信用社各項管理工作的連續性和支農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省級政府要切實負起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指導農村信用社做好支農服務工作,有效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要遵守紀律,顧全大局。嚴格防止借改革之機突擊進人、突擊花錢、突擊放貸,防範各類道德風險。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信貸、財務、會計等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加大各類案件的防範和查處力度,對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法做出處理,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按照職能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管工作。要更新監管理念,強調法人監管和風險監管,切實加強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要注意防範和處置農村信用社風險,特別對高風險農村信用社以及轉制為農村信用社的城市信用社,要重點做好資金頭寸匡算,掌握資金缺口,加強跟蹤監控。對可能出現支付風險的,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跟蹤、及時預警、及時提出處置預案,防止發生擠兌,影響農村社會安定。
(三)正確處理改革試點和面上工作的關系。在國務院確定的試點省(市)推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後,其他非試點省(區、市)農村信用社的監督和管理,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仍「按照現行管理體制,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要切實加強對信用社的監督和管理」。這就是說,對非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監管以及管理問題,仍由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負責。
一是關於面上改革問題。除國務院批準的7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市)外,江蘇省農村信用社由於2000年開始已經開展了改革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文件精神繼續進行深化改革的試點。其他非試點省(區、市)也要按照國務院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改革的各項准備工作。對符合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條件的,經省(區、市)銀監局批准,各地可以先行開展。另外,對符合農村商業銀行或者農村合作銀行條件的,也可進行部分試點。
二是關於加強管理問題。非試點地區,要按照國務院要求,由新組建的銀監會分支機構在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金融監管的同時,也要承擔起過渡時期對農村信用社的行業管理責任,以保持農村信用社管理工作的連續性。人民銀行現有從事農村信用社管理工作的幹部,按照銀監會黨委的統一要求,繼續做好對農村信用社的行業管理工作,做到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
三是關於風險的防範和處置問題。目前,對農村信用社支付風險處置按照以下原則掌握:對當前部分地區農村信用社以及由城市信用社改制的農村信用社出現的支付風險,由監管部門提出處置預案,並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對農村信用社支付風險的救助程序,仍按照先由縣級聯社調劑資金予以解決;資金不足,需要動用存款准備金的,仍按現行規定,由人民銀行分行批准解決;需要增加緊急再貸款的,仍以縣聯社為單位承貸,按照規定程序報人民銀行審批。
四是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貸支農服務工作問題。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支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別是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普遍歡迎,也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但也應當看到,農村信用社的支農服務工作在服務方式、服務手段、服務領域等方面也還存在很多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地方,特別是面臨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新形勢,我們還有很多工作需要進一步研究,提高支農服務水平。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的新要求,結合農村信用社的特點,進一步提高對支農服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為「三農」服務的基本宗旨,積極研發適應廣大農民群眾需要的服務品種,拓寬服務范圍,提高服務水平。要進一步總結和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辦法,推廣過程中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同時要量力而行,實事求是,對農民貸款的授信額度、授信范圍與授信期限,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二要結合農村信用社資金實際,同時,要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推廣與農村信用體系培育和信用文化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要加強貸款質量管理,在加大沉澱資金清收盤活力度的同時,搞好新增貸款的質量監測與控制。
同志們,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寄予厚望,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也給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讓我們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齊心協力,勤奮工作,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改進農村金融服務,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Ⅲ 央行新出的的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政策,是什麼意思
所謂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指的是銀行可以用現有的信貸資產(也就是已經放出去的貸款),到央行去質押,獲得新的資金,而本質上就是信貸加杠桿。不少人覺得這個解釋還是比較官方,簡單來說就是當商業銀行貸款後,把這條借條給央行,而央行受理這些借條時,商業銀行就會有很多很多的現金。當然央行可以設立一個標准,來緩解給予商業銀行這無窮無盡的資金。(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有利於增強信貸資產流動性)
如果覺得關於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的解釋還是比較深奧,舉個例子用數字進行生動形象的描述。就好比我先貸200萬,經過抵押後我可以再貸200萬,而之前的200萬可以抵押給央行,央行再借200萬給你,當然,整個過程下來,你所拿到手上的肯定沒有200萬了,這是需要打個折扣來著。
Ⅳ 按揭房再貸款怎麼辦理
可通過各抵押勸人、抵押人簽訂順位抵押協議予以重新明確抵押權利義務。
以義烏市為例,依據《義烏市加強房地產等財產抵(質)押登記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順位抵押登記,房地產等財產辦理抵押登記後,當事人對同一抵押物可再次申請辦理抵押登記。原抵押勸人應允許抵押人利用抵押物向其他對象提供擔保(反擔保)。
對原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已簽訂合同約定限制順位抵押條款的,可通過各抵押勸人、抵押人簽訂順位抵押協議予以重新明確抵押權利義務。各登記機構憑協議及相關要件辦理相應登記手續。同一房地產等財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如有約定,按約定順序辦理抵押權登記;無約定的,以抵押權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抵押權登記。
對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等財產再次申請抵押權登記的,除需提交首次辦理抵押權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外,當事人還應當提交順位抵押權人知曉抵押物之前已設定抵押權事實的書面說明。已設定順位抵押權登記的,登記機構部再受理抵押權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抵押權人均表示同意的除外。
(4)落實再貸款政策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財產抵(質)押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管、國土、工商、科技、(知識產權)、車管、海關等相關登記主管部門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主動落實辦理相關抵(質)押權登記制度的部門職責。
2、在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相抵觸前提下,應積極受理、辦理當事人的抵(質)押登記申請,遵循支持發展和規范管理相結合原則,優化服務,縮短時限,簡化流程,提供便利。
Ⅳ 什麼叫貸款政策,影響貸款政策的因素是什麼
貸款政策是指商業銀行指導和規范貸款業務、管理和控制貸款風險的各項方針措施和程序的總稱。而影響貸款政策的因素主要有6個方面的因素。
一、貸款政策的影響因素:商業銀行的管理者在制定該行的貸款管理政策時,一般要考慮以下因素:
1.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的財政、貨幣政策
2.銀行的資本金狀況
3.銀行負債結構
4.服務地區的經濟條件和經濟周期
5.銀行貸款人員的素質
二、貸款政策其基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貸款業務發展戰略
1、銀行貸款政策首先應當明確銀行的發展戰略,包括開展業務應當遵循的原則、銀行希望開展業務的行業和區域、希望開展的業務品種和希望達到的業務開展的規模和速度。
2、在銀行的貸款政策文件中都開宗明義地指出,貸款業務的發展必須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並對銀行貸款業務開展的指導思想、發展領域等進行戰略性的規劃。
3、貸款業務發展戰略,首先應明確銀行開展貸款業務須遵循的基本方針。在明確了銀行貸款應遵循的經營方針的基礎上,還必須根據需要和可能,確定銀行貸款發展的范圍(包括行業、地域和業務品種)、速度和規模。
(二)貸款工作規程及許可權劃分
為了保證貸款業務操作過程的規范化,貸款政策必須明確規定貸款業務的工作規程。貸款工作規程是指貸款業務操作的規范。
1、貸款程序通常包含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貸前的推銷、調查及信用分析階段。這是貸款科學決策的基礎;
第二階段是銀行接受貸款申請以後的評估、審查及貸款發放階段。這是貸款的決策和具體發放階段,是整個貸款過程的關鍵;
第三階段是貸款發放以後的監督檢查、風險監測及貸款本息收回的階段。這一階段也是關繫到貸款能否及時、足值收回的重要環節
2、貸款的規模和比率控制
評判銀行貸款規模是否適度和結構是否合理,可以用一些指標來衡量。主要有:
1)貸款/存款比率。這一指標反映銀行資金運用於貸款的比重以及貸款能力的大小。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的這一比率不得超過75%。
2)貸款/資本比率。該比率反映銀行資本的盈利能力和銀行對貸款損失的承受能力。我國中央銀行根據《巴塞爾協議》規定的國際標准,確定商業銀行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8%,核心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3)單個企業貸款比率。該比率是指銀行給最大一家客戶或最大十家客戶的貸款占銀行資本金的比率,它反映了銀行貸款的集中程度和風險狀況。我國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對最大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15%,最大十家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50%。
4)中長期貸款比率。這是銀行發放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余額與一年期以上的各項存款余額的比率。它反映了銀行貸款總體的流動性情況,這一比率越高,流動性越差;反之,流動性越強。根據目前我國中央銀行的規定,這一比率必須低於120%。
3、貸款的種類及地區
貸款的種類及其構成,形成了銀行的貸款結構。而貸款結構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銀行貸款政策必須對本行貸款種類及其結構作出明確的規定。
貸款地區是指銀行控制貸款業務的地域范圍。銀行貸款的地區與銀行的規模有關。大銀行因其分支機構眾多,在貸款政策中,一般不對貸款地區作出限制;中小銀行則往往將其貸款業務限制在銀行所在城市和地區,或該銀行的傳統服務地區 。
4、貸款的擔保
貸款政策中,應根據有關法律確定貸款的擔保政策。貸款擔保政策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擔保的方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保證人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留置以及定金;
2)規定抵押品的鑒定、評估方法和程序;
3)確定貸款與抵押品的價值的比率、貸款與質押品的比率;
4)確定擔保人的資格和還款的能力的評估方法與程序等等。
5、貸款定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貸款的定價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銀行貸款政策應當進行明確的規定。
銀行貸款的價格一般包括貸款利率、貸款補償性余額(回存余額)和對某些貸款收取的費用(如承擔費等),因此,貸款定價已不僅僅是一個確定貸款利率的過程。
在貸款定價過程中,銀行必須考慮資金成本、貸款風險程度、貸款的期限、貸款管理費用、存款余額、還款方式、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資產收益率目標等多種因素。
6、貸款檔案管理政策
貸款檔案是銀行貸款管理過程的詳細記錄,體現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和信貸人員的素質,可反映貸款的質量,在一些情況下,甚至可以決定貸款的質量。一套完整的貸款檔案管理制度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貸款檔案的結構及其應包括的文件;
2) 貸款檔案的保管責任人;
3) 明確貸款檔案的保管地點,對法律文件要單獨保管,應保存在防火、防水、防損的地方;
4)明確貸款檔案存檔、借閱和檢查制度。
7、貸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制度
貸款發放出去之後,貸款的日常管理對保證貸款的質量尤為重要,故應在貸款政策中加以規定。同時,銀行應制定有效的貸款回收催收制度。
8、不良貸款的管理
對不良貸款的管理是商業銀行貸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貸款發放以後,如果在貸後檢查中發現不良貸款的預警信號,或在貸款質量評估中被列入關注級以下貸款,都應當引起充分的重視。
Ⅵ 再貸款與再貼現的異同
一、相同點:
1、再貸款和再貼現都是由中央銀行提供,兩者都是為金融機構提供支持的行為。
2、再貸款和再貼現都是人民銀行調控基礎貨幣的重要渠道和進行金融調控的貨幣政策工具。
3、再貸款和再貼現都是人民銀行對國家經濟運行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二、不同點:
1、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2、在金融領域,人民銀行對銀行業機構發放的貸款,即人民銀行貸款稱為再貸款;而將人民銀行對銀行業機構商業票據進行的貼現稱作再貼現。
(6)落實再貸款政策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由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提供部分初始資金,由專業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通過出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同時,人民銀行積極支持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以及債券信用增進公司等機構,在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的基礎上,運用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多種手段,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改善營商環境、督導民營企業規范經營中的作用。
Ⅶ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人民銀行窗口指導作用,充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更好地支持轄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農村信用社)發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支持「三農」的作用,穩步推進農村信用村鎮建設,確保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目標的實現,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貨幣政策工具是指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以下簡稱再貸款)和利率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為解決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的合理資金需要而對其發放的貸款。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
第二章各級黨政的職責
第五條廣大農村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委」班子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信用評定及貸款組織。
第六條各級黨政組織要加強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督促、指導、協調與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戶合理的貸款需求。
(一)營造「開拓創新、互幫互學、趕學比超」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大國家對支農政策的宣傳力度,督促農村信用社端正服務方向,牢記為「三農」服務的辦社宗旨,主要以農戶小額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切實幫助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
(三)與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及農村信用社通力協作,形成合力,營造「政府搭台,信用社唱戲,銀監局監管,人民銀行指導」的長效機制,使地方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建立起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
(四)協助人民銀行、銀監局大力實施農村信用工程,全力支持「信用戶、信用村(組)、信用鄉(鎮)」的創建工作,為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依法打擊、取締農村高利貸及逃廢農村信用社債權的行為,教育農民誠實守信,實現農民、信用社的「雙贏」。
第七條 及時調整、充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縣(市)、鄉(鎮)兩級政府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領導職責和年度考核目標並落實責任到人,明確獎懲辦法。對協助農村信用社收貸收息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者給予處罰,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使農村資金良性循環,促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人民銀行的職責
第八條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以下簡稱人行昌吉中支)要充分發揮再貸款的政策服務作用,用再貸款撬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
第九條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周轉使用、規定用途、設立台帳」的管理原則。
(一)再貸款限額80%下達到縣(市)支行,限額為指令性計劃,任何時點不得突破。
(二)支行根據所轄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營運實際(利用自籌資金發放的新增貸款中農戶貸款比例不低於40%),在限額內審批發放再貸款,重點解決農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儲運、銷售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
(三)期限的確定要貼近農戶農業生產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有借有還(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歸還的經支行或中支審批展期,但累計期限不得超過2年)。
(四)指導所轄農村信用社設立再貸款台帳,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條 人民銀行各支行要積極做好農戶貸款證的發放工作,強化調研與服務,督促、支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一)督促農村信用社及時測算農村資金需求大帳,按照農時季節和農戶生產需求,安排貸款,擺布資金,以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著力點,引導農民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重點支持農民立足本地資源發展成本低、見效快的種養業,對有市場、有銷路、科技含量高效農業、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給予資金支持,促進信貸資金的有效配置,切實提高資金投放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要深入調研,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實際情況,協助當地銀監部門建立農戶信用評定製度,加強對農村信用戶的評審和授信額度的確定,積極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工作,為當地經濟建設做好服務。
(三)對農村信用社因存款下降或自身資金不足,制約或影響支農貸款投放的,要及時給予再貸款的支持。
第十一條人行各支行要建立與當地銀監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機制,健全完善對再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正確處理加大再貸款扶持力度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強化對支農再貸款的監管力度,確保再貸款資金高效運轉,維護央行資產安全。
(二)將轄內農村信用社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放、管、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的服務方向,監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是否真正貫徹農戶自主申請、自主運用、自主還貸的原則,監督利率執行情況,尤其是用再貸款發放農戶貸款的利率執行情況,重點考核借入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是否增加,支農服務功能是否增強,經營財務狀況和內控管理是否有所改善的情況。
第四章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十二條監督農村信用社的內控、風險和法人,更要監督農村信用社貫徹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在農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不能支持其他行業。
第十三條督促農村信用社成立農戶信用評定小組,小組成員以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和農戶代表為主,同時吸收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參加,緊緊依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力量來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貸款組織。
第十四條農村信用社切忌「嫌貧愛富」思想,不可將農戶信用等級的評定與入股金額的多少掛鉤。
第十五條農村信用社根據自身經營宗旨和服務方向,擔負起支農主力的重任。鼓勵農民自願入股基礎上,擴大入股面,充實資本金,大力吸收存款資金,壯大支農實力,以保障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
第十六條農村信用社要認真貫徹中央一號文件支農政策,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搞好服務,想方設法增加存款總量,增加貸款規模,盡最大努力支持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要健全完善各項內控制度,設立再貸款專戶,強化支農再貸款台帳管理,用好、用足和用活再貸款,農戶貸款累放額不得低於再貸款累放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比例力增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比上年提高5-7個百分點,真正體現再貸款的支農服務方向和政策效應。
第十七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額度,由農村信用社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狀況、農戶生產經營收入、自身資金狀況等確定,報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核准。
第十八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周期確定,一般小額生產費用貸款原則上不超過1年,其他農戶貸款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十九條農村信用社要完善利率浮動方式,體現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杠桿的政策支持作用,貸款利率應根據每筆貸款的具體用途和實際周期確定,不搞「一刀切」。結合農戶種養業成本等因素,在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客觀界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的上浮幅度,按現行利率政策,浮動幅度不得超過70%,要對傳統種養業、貧困戶貸款利率盡可能地少上浮。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人行昌吉中支在全轄范圍內靈活調劑、合理擺布和充分利用再貸款,擬將再貸款限額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落實情況掛鉤。中支視各縣(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否達到規定比例、是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作為調增或調減支行下一年度再貸款限額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農村信用社未真正堅持支農服務方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銀行將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再貸款:
(一)新增貸款中用自籌資金發放農戶貸款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二)農戶貸款累放額低於再貸款累放額的。
(三)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再貸款的。
(四)對小額農戶貸款利率一浮到頂或浮動比例較高的。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和銀監局昌吉監管分局負責完善和解釋,並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
Ⅷ 哪裡能查到央行往年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實施情況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