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超過75%
這是指銀行的存貸款比例不能超過75%,如果超過了,支付風險就會大增,而這里所說的存款余額是指個人儲蓄存款加企業(公司)存款的總和,貸款是指銀行發放給貸款人的款項的總和。
B. 商業銀行的 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 比例不超過75%怎麼理解
商業銀行的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超過75%的意思是:貸款總額與吸收的存款這比要小於75%。比如某銀行總共吸收了1億元存款,則該銀行最多可以放款7500萬元貸款。
「存貸比」應該稱為「貸存比」,是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率。從銀行盈利的角度講,貸存比越高越好,因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謂的資金成本,如果一家銀行的存款很多,貸款很少,就意味著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銀行的盈利能力就較差。
C. 存貸款比率的規定
存貸款比率等於各項貸款余額與各項存款余額的比率。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各項貸款余額包括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逾期貸款、應收押匯和貼現;總存款包括活期存款、應解匯款、保證金、長期存款和長期儲蓄存款。
表:我國商業銀行存貸款比率比較 96年 130.42 97年 79.74 78.17 74.19 95.72 84.37 56.46 平均 73.47 84.32 79.25 86.68 90.02 61.59 136.29 從表中可看出,經營狀況較好的三家銀行中有兩家銀行在1997年的存貸款比例超過75%,接近80%,平均比率都低於85%;經營狀況較差的三家銀行有兩家銀行的平均存貸款比率超過85%,其中煙台住房儲蓄最大,近96%;破產關閉的海南發展銀行的存貸款比例更加離譜,超過130%。由此可見,存貸款比例超過85%意味著銀行進入了危險的經營區間。過去的存貸款監管指標<=75%,雖然要求較嚴,但限制了銀行的盈利空間,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切實落實。所以,建議將我國商業銀行存貸款監管指標由<=75%調整為<=85%。
D. 在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多少
商業銀行的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不過現在不考核了
E. 銀行的存貸款比例多少為合適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商業銀行存貸比不得超過75%
對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良好的中小銀行,允許有條件適當突破存貸比。
F. 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多少
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G. 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
商業銀行的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超過漆5%的意思是:貸款總額與吸收的存款這比要小於漆5%。比如某銀行總共吸收了依億元存款,則該銀行最多可以放款漆500萬元貸款。 「存貸比」應該稱為「貸存比」,是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率。從銀行盈利的角度講,貸存比越高越好,因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謂的資金成本,如果一家銀行的存款很多,貸款很少,就意味著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銀行的盈利能力就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