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買的房子貸款已下來對方現在找個種理由不願辦過戶怎麼辦
合同上一般都有寫規定多長時間內雙方要辦理好手續 如果買賣方中的一個人有違約或者想拖延房產過戶 那可以去法院起訴
⑵ 房子三年前已賣,有貸款,對方接著還款,現已經達到約定條件,買房拖著不過戶!
不清楚你們當時簽訂合同是否有關於解除合同的約定,現在的情形來看,首先是要想辦法聯繫到對方,了解一下對方是否有意向購買房屋。如果聯系不到,你想解除合同的話,成本就會比較高了,你要返還對方支付的首付和對方償還的貸款及利息,關於你主張的租金,這個就比較困難了,因為聽你說的意思是人家已經裝修居住了,你要求解除合同,人家的裝修費你都是需要返還的。你還是抓緊找到對方吧。(這是根據你說的情況所能指出的,因為沒有合同,很多問題都不確定,你可以傳一下你的合同,詳細看一下)
⑶ 如果房子過戶了,對方貸款出現問題怎麼辦
如果房子過戶了?你的意思是,你還沒有拿到買房的錢,然後就把你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對方?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就無語了,你跟買房的是什麼關系呢?是否有書面的依據呢?如果沒有,那有沒有證人,或者是錄音的內容呢?如果都沒有,恭喜你了,你真的是好人一個,你還有沒有房子,先過戶給我吧,有多少要多少!
⑷ 貸款買房,對方房貸還未還完,不能過戶我該怎麼貸款
一,賣方自行籌集資金,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買方再貸款買他的房。
二,買方以首付款的方式,替賣方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買方再貸款買他的房。
三,買賣雙方的自有資金仍不能償還剩餘貸款,還可以找房產中介,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墊資償還。不過墊資是有利息的,能都接受需供需雙方協商。
⑸ 離婚房子有貸款,不能過戶,對沒有房子的一方再買房有影響嗎
如果離婚後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原房產仍然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無房一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屬於第二套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⑹ 貸款買的房子對方一直沒有過戶可以要回來嗎
不能,目前的「轉按揭」不能在銀行改名字,只有貸款還清後辦理原房主產證,然後過戶到你的名下,如果覺得時間太久,不放心就要辦理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