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正在按揭中可以過戶嗎
汽車正在按揭中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在辦理車貸時,已經將汽車產權轉交給了貸款機構。我們在日後,只有汽車的使用權,而沒有處置權。
Ⅱ 車貸還沒還完可以過戶么
車貸沒有還完是不可以過戶的,因為車輛貸款在沒有還完時車輛是被抵押給銀行的,車輛產權不完全屬於購車人,只有在還完欠款並且在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後,車輛才可以正常進行過戶。
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Ⅲ 就是說買的車子還在貸款中可以過戶的嗎還是要還完才可以
你的車還在還款期內,是不可以賣的,必須還清貸款才能出售,貸款後還清車輛所有權並不屬於,而屬於你貸款的銀行
Ⅳ 汽車貸款沒還清能過戶嗎
一般來說,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你的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
解決的辦法只有你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當然這只是個人給出的一個解決方法。最終還是要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的。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Ⅳ 貸款車輛在還貸期間能辦理過戶嗎
需要機動車貸款還清,注銷抵押之後,才可以申請辦理該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Ⅵ 車款按揭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你如果在貸款未結清以前想買賣,可以先行交易,讓買家幫助墊付剩餘貸款本金,然後由銀行解除抵押登記並歸還車輛相關材料,以後就可以自由過戶了。
可以把車過戶到你名下,每個月你自己還按揭。
(6)車還貸款期間可以過戶嗎擴展閱讀。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網路,二手車過戶。
Ⅶ 貸款車能過戶嗎
規定車輛貸款按揭沒有還清,是不允許過戶該機動車,需要車輛登記人還清貸款按揭,解除車輛抵押之後,才可以申請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