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買了二手房當時沒過戶,現在原房東那房產證到銀行抵押貸款了,我應該起訴原房主什麼罪名,該用什麼法律
起訴民事訴訟要求過戶,適用法律為合同法
② 賣方在銀行抵押貸款,賣方簽了合同不過戶,我是買方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問下他是不是還沒有結按,如果還沒有結按,就要問下房東貸款的銀行他們預約結按沒有。
如果以上都做了,那就是等銀行通知房東辦理結按。一般人申請結按時間大概在2-3個月。
作為買方,房東結按的這段時間,你只需要辦理你還沒有辦理的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無房證明(此證明有效期只有1個月,請酌情辦理),其他需要你提供的資料。然後就是等房東結按,這段時間你沒什麼事情,催也沒用。
如果想盡快過戶,需要聯系房東的貸款經理盡快安排房東結按,具體多快,就看你錢到不到位,TC,你懂的。
房東結按了,到房管局解除抵押了之後才能過戶。
③ 我買的二手房到過戶時才知道房子被抵押貸款,現在房東拖著不過戶,我想問問怎樣才能查詢他貸了多少款!
買房沒有通過房產中介么?居間協議沒規定過戶時間嗎?
看賣方徵信 調房產權屬
④ 房產未過戶,房主用來去貸款,很急!!!
解決了嗎?能給個聯系方式嗎?和您同樣的問題
⑤ 買二手房,已經付了首付,貸款也貸下來了,結果房東不過戶怎麼辦我要沒用交月供嗎
這個算是房東把房子拿去做了二次抵押吧,貸款名字也應該是房東的吧,你不需要還月供,你的問題是如何追究首付款,要麼過戶,按合同違約賠償。要麼叫業主把首付款退給你,當然也要求按合同賠償!條條道路都有坑,一不小心就噗通……
⑥ 買了房子但前房東遲遲不肯過戶,怎麼查所買房已經被前房東貸款抵押
追究其違約責任。
要求其還清貸款,注銷他項權利,盡快與你過戶。並按合同約定賠償你的損失
⑦ 買了二手房沒過戶房東拿著房產證抵押貸款沒還跑了法院會封房叫我還嗎
法院不會讓你還,但是會拍賣房子哦!你最好趕緊委託律師也起訴到法院,由法院確定你的損失。不然等法院拍賣房子的話,就是有多餘的錢剩下,也不會還給你的!因為房東是抵押貸款的,拍賣所得款首先要還給抵押貸款方,如果有剩餘才會考慮其他債權人。
⑧ 二手房,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先不過戶,經過房主同意,用房子作抵押,可以進行銀行商業貸款嗎
如該房產無抵押或貸款已還清,可以再次進行銀行商業貸款,但只能是業主(房產證上的產權人)持產權證進行貸款
⑨ 房主已經賣房給他人不過戶,又抵押貸款到期還不上錢同意委託賣房是詐騙嗎
你好!這種行為就是涉嫌詐騙。既然房子你已經賣了,那麼產權已經不屬於你的了,只是沒辦手續而已,你有啥權力另行處理?造成一女多嫁。
⑩ 我買二手房房主不過戶銀行又按揭貸款起訴了他不還貸款怎麼辦
買了二手房,房主辦理過戶的手續,銀行有按揭貸款起訴了,他不還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跟房主協商處理,畢竟你買二手房已經辦理按揭貸款,應該及時還款,否則就會出現貸款逾期。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