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把房產過戶給父母,父母可以辦理按揭貸款嗎
直系親屬間的交易不能辦理按揭貸款,這屬於套現行為,銀行拒絕授信。
資金套現,一般是指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 多用於信用卡套現、公積金套現、證券套現等。根據兩高《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在中國銀聯的《銀聯卡收單機構商戶風險管理規則》中對套現行為的定義是:商戶與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結,或商戶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套現根據所用的產品不同,分很多種,常見的有股市套現、房市套現和信用卡套現等。
❷ 房產證過戶給父親之後,自己再貸款買房算不算首套
房產證姑父給父親之後自己再貸款買房子,算不算首套房啊?這個的話其實就不算首套房了,因為它首套房是從你買的第一套房子算起,不管你最後是二手過戶給誰了還是怎麼樣。
❸ 把唯一的把房子過戶給父母,再買房算首套嗎
這要看過戶的房子是全款還是貸款。如果是貸款的話,在銀行都有記錄的。很多地區的銀行只認貸不認房,即使你過戶了,也是二套房。但如果是全款,過戶了,算首套房。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❹ 把房子過戶給母親再貸款買回來可以嗎
這招不靈,你可以把房子做抵押貸款,把錢給父母,而你直接換銀行的錢就行了,這樣房子還在你的名下,省的過來過去的麻煩。
❺ 把房子過戶給父母 父母能貸款嗎
可以啊
以你父母的身份貸款
或者以自己的身份都可以的
❻ 房子過戶給父母再買房
房子贈與她父母和直接過戶相比,有利有弊不只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分析如下:
1,如果你們贈與她父母的房子沒想過要再賣出去,只是想讓他們自己一直住下去,那麼贈與的費用比過戶合適,但是如果她父母不再了,再贈與回來?賣掉?
2,如果想過贈與他們之後,他們還想再出售的問題,那麼建議還是直接過戶吧。。因為贈與完然後再出售的稅金相對而言會更高。
3,如果贈與她父母,然後她父母不想要這房子了再贈與你的孩子之類,贈與再贈與,這房子一直到拆遷都不過戶,那麼費用合適,可是這中間一但有意外情況需要出手,那麼就必須的過戶了。。。
以上情況不管你怎麼折騰,最後的結論是,這次贈與結束後,對你們夫妻來說,房子以後還會發生下次轉讓或者交易情況,你們依然需要考慮怎麼處理,可是當贈與再轉讓後就必須的繳納20%的個人偶然所得稅。
如果光是比較錢的話,過戶和贈與的費用其實現在差的不是特別多``這個這邊交的多點,那筆那個交的多嗲,扯來扯去也差不多太多,所以建議還是直接過戶合適。
過了戶自然就不算你們夫妻的房子,再買就不算第二套,可以貸款。
❼ 購買的首套房過戶給父母後,再買房算二套嗎
如果第一套房有貸款,那這個就算二套房了,沒有貸款,就算首套房。
二套房認定標准:
1、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2、貸款買過二套以上房,後來全部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3、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7)把房子過戶給父母然後再貸款擴展閱讀:
據媒體報道,中國建設銀行以「戶」為單位認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已通過銀行貸款買房,另一方再貸款買房的將被視為「第二套房」。
交通銀行表示,將以「個人」為單位認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已通過銀行貸款買房,另一方再貸款買房的仍被視為「第一套房」。
對於曾經貸款買房的借款人,如果還清了此前的房貸,再次貸款買房的仍可被視為「第一套房」。光大銀行也以「個人」為單位認定「第二套房」。
有專家指出,「第二套房」認定標准不統一,可能使購房者在實際操作中有較大的「活動空間」來規避「房貸新政」的調控作用,比如購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人的名義購買住房,還可以通過先全額付款再抵押貸款的方式進行買房操作。
這樣一來,「房貸新政」可能難以真正落到實處。
正是為了保持政策的嚴肅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央行、銀監會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
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既符合現實又有利於強化調控
《補充通知》明確,商業銀行應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住房貸款的次數。
央行、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從中國國情出發,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比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國夫妻財產共有的法律規定,這樣既與我國家庭現實一致,又有利於嚴格執行《通知》的規定,強化宏觀調控。
考慮到「家庭」的成員構成有很大區別,《補充通知》特別明確,作為認定借款人住房貸款次數標準的「家庭」成員范圍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既抑制以貸炒房,又滿足居民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
《補充通知》規定,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央行、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類借款人須還清前期貸款,還須提供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為此,建設部將於近期出台相應的指導意見。
商業銀行可根據借款人提供的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戶籍證明等材料,確定其是否能夠享受首套住房貸款政策。
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數據為准。其餘已利用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並有貸款記錄,不論其貸款是否還清,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這樣,既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包括以貸炒房),又可滿足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的合理需求。
專家認為,實踐中由於情況復雜,《補充通知》不可能窮盡所有的具體情況,在「第二套房」認定上或許還會出現這樣那樣的細節分歧和特殊情況,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監管部門相關《通知》精神予以進一步細化。
❽ 房產過戶給父母,再買房還算二套房嗎
房產過戶給父母,再買房算二套房。
二套房認定標準是在個人名下有兩套(含兩套)以上房產,算二套房產。
被認定為二套房產的情形是:
(1)自己有住房,給成年子女購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