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異地貸款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要辦那些手續
購買住房公積金需要滿一年才可以提取的,提取的理由是還貸。憑著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還款銀行賬號去辦理吧
『貳』 異地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證件
異地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契約原件;
4、購房首付款憑證及復印件;
5、借款人具有穩定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的證明;
6、借款人及配偶徵信報告;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8、用工關系證明、勞動合同(人才代繳公積金職工提供);
9、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制式《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近6個月的公積金繳存明細,繳存地中心或其授權的分中心、管理部(分理處、辦事處等)加蓋公章或業務用章;
10、其他相關資料。
『叄』 異地買房公積金提取都需要那些資料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異地購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1、在異地買房的職工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支票;
2、在異地買房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單位提供有關公積金提取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支票,並且將這些材料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大廳或購買房屋所在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分的櫃台申請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
3、對異地買房的職工提取公積金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申請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4、對異地買房的職工所購房屋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人員,審核申請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職工辦理提取公積金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還給職工確認,然後將受理回執中的張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異地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契約原件;
4、購房首付款憑證及復印件;
5、借款人具有穩定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的證明;
6、借款人及配偶徵信報告;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8、用工關系證明、勞動合同(人才代繳公積金職工提供);
9、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制式《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近6個月的公積金繳存明細,繳存地中心或其授權的分中心、管理部(分理處、辦事處等)加蓋公章或業務用章;
10、其他相關資料。
『肆』 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和提取手續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請人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材料
1、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2、代辦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代辦人必須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
3、提取申請人出具給代辦人的書面委託。
4、特殊情況需配偶或直系血親以外的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購買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購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發票(個人購房交款憑證)、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另外:3)夫妻中未上產證的另一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和結婚證明,且同樣需要其公積金帳戶所屬單位開具提取申請書和提取證明。
4)材料准備齊全後,可以直接到各區縣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5)提取公積金不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申請,貸款額度以當時系統審核結果為准。
『伍』 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一、職工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或配偶戶籍在購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單位在購房所在城市;
所購住房已取得房地產權證。
二、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需要材料:
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
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聯名卡(原件+復印件)
外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證明(蓋公司公章)
個人社保權益記錄(列印一年記錄蓋公司公章)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陸』 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所需材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3)提取申請人銀行活期存摺或儲蓄卡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4)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個人及配偶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即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無自有產權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內有效。房管部門住房檔案信息系統聯網後可不需職工提供)。
二、公積金具體提取流程:
職工前往房管部門或者房產交易中心列印個人及配偶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三、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四、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柒』 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
(一)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填寫內部聯系函發公司人事,並由負責人簽字後可辦理;
(二)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購房屋的必須是商品房(住宅);
(三)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提供得資料:
1.異地購購房屋的買賣契約(正本);
2.異地購購房屋首付的收據;
3.異地購購房屋購房發票;
4.異地購購房屋的貸款銀行打出明細並蓋章 ,由公司辦理後來領取;
5.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的身份證;
6.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填寫提取申請單
7.住房公積金現金支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