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作不足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嗎
需要繳納,但是可以延後繳費。
《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拓展資料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❷ 員工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個月,應該給社保嗎
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
❸ 入職不滿一個月是不是下個月交兩份社保和公積金
問題1.部門城市不同繳納方法,個別城市當月繳納下月的,所以需要扣除2個月。 問題2.扣工資是不是就直接扣當月的社保個人就行,是的。 問題3.要是員工20日以後離職然後公司在月初停保,是不是這塊的社保費用已經生成,需要已離職員工全額支付社保費用?因為這個月他並沒上班。 可以要求全額支付,但是需要和員工入職時告知清楚。
❹ 工作未滿一個月社會保險如何繳納
員工上班未滿一個月,可以要求公司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❺ 工作不滿一個月需要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嗎
您好!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❻ 員工上班未滿一個月,社保怎麼辦
員工上班未滿一個月,可以要求公司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❼ 入職和離職月份(上班時間不滿整月)公司需要給員工交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嗎
工作不滿半個月,公司和員工不可以協商不繳納公積金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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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❽ 工作未滿一個月社保
這里說的「工作不足一個月」是指兩種情況:一是在某一單位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離開了;二是指用人單位新招人員從上崗工作之日起到第一個繳費周期(月)到來之前的不足一個月的工作時間。這兩種情況下繳納社會保險費嗎?習慣性的說法是當然要繳了。理由是社會保險費從工作之日起繳納,一是政策的規定,二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要求,三是職工個人的願望,四是企業多年來就是這么繳的。這難道還有什麼疑問嗎?然而事情就怕較真兒。當工作不滿一個月的勞動者真的要求用人單位為他繳納不足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時,單位犯難了;當用人單位真的要從職工上班的某一天開始為其繳費時,社保機構含糊了。不是單位不願交,也不是社保機構不給辦,根本的原因是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決定了社會保險費可以按月徵收,而不能論天收繳。也許你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但你肯定沒有見到過這樣的政策規定。從已經出台的政策看,上至國家法律,下至地方政策,關於繳費規定的表述的無非是兩類:一是「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企業招用職工後,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為例。養老基金是社保機構委託銀行按月托收,基金到位後社保機構按月為繳費單位的職工記入個人賬戶。這種按月托收、按月記賬制度實際上排除了不足一個月繳費的可能性。通常所說的「從工作之日起開始繳費」所要表述的政策精神是從上班的這一天開始,你就有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因此無論從法規政策還是從操作規定看,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是必須的,有工作就應有繳費,這是沒錯的,這是政策的一般性規定。但繳費的實現是要受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周期和記賬原則制約的,它不是想繳多少就繳多少,要繳幾天就繳幾天的,這也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執行政策的具體要求。那以前這種情況為什麼就可以繳費呢?顯然這是對社會保險繳費業務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實際情況是,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可能也從沒有出現過不足一個月的繳費情況。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某人到一個單位工作的起始時間是不確定的,它可以正好是某月的頭一天,領的是滿月工資,這樣當月繳費於職工個人、於用人單位、於社保部門都不是問題。但畢竟更多的是工作的起始時間是在一個月當中的某一天。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這種情況的人,其保險費是當月繳還是次月繳,這是一個雙方協商的事兒,政策並沒有硬性的規定,社保機構所能要求的是整月繳費就行。一般來說,大氣點的或是對你的到來求之不得的用人單位,只要你提出從工作之日起繳費,它會補足額度從當月為你繳費,花不了幾個錢的事兒。如果用人單位一定要從次月開始為你繳費,當事人真的不必為幾天或十幾天沒有繳費的工作日耿耿於懷,一來這並不違背政策,二來它對你保險待遇的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記。一旦你真的因此與單位發生糾紛,單位說我們到是想從你上班之日起為你繳費,可社保部門只能按月收繳,個人賬戶也只能按月記載,這也是規定,是怪不得我的。那他說的沒錯。因此,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溝通、協調才是解決這類問題最佳的渠道和最理智的方式,政策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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