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賣房收到首付後.已過戶.賣房遲遲不去遞交貸款資料.取消銀行貸款.買方能把房子賣掉嗎犯法嗎
你必須等出了新證,再等兩年後才能出售的
『貳』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遲遲辦不下貸款可以解約嗎
可以。不過如果你沒有證據很難達成。
現在所有房屋交易都要到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房管局有固定的合同讓買賣雙方填寫。
其中一條就是付款方式,如果當時你們寫清楚了買方必須在多少日之類辦好貸款,逾期你可以以這個為證據起訴,要求解約。
『叄』 因買方貸款遲遲不下來,不願意配合簽補充協議,算違約嗎
1.你好,根據描述,本合同系二手房買賣合同。買方貸款遲遲下不來,不屬於買方的錯誤,是否違約,要根據雙方第一次簽訂的主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來確定。其中你讓買方先替你支付房貸屬於不平等條約。另外,如果是在約定的銀行貸款失敗,這時候可以與買方約定終止房屋買賣,退還押金,雙方都不屬於違約。
2.正常的二手房買賣,賣方的房貸應該完全與買方無關,因為當時的貸款人本來就為賣方。
3.買方貸款下來後,將首付款和貸款一並交給賣方,就算完成了房款全額支付。賣方用這筆全額款可以自己選擇是否一次性償還自己當時的房貸。
4.在買方貸款結果下來之前,千萬不要急著終止房屋買賣,可以隨時到指定銀行詢問貸款結果,如果貸款失敗,合同中也未約定繼續向其他銀行貸款,則可以告知買方合同應該終止。不可能一直等著買房到處貸款。
『肆』 買方銀行貸款遲遲不下,該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分情況來處理:如果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的審批,此時買賣雙方只能雙方耐心等待放款;如果貸款沒有通過審批,買家和賣家可以協商如何支付尾款的問題,如果買家確實無法支付尾款,那隻有按合同的相關規定解除合同了。
在這種情況下,買家是否違約情況要看《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通常來說,若銀行貸款不是由於買方的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買房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伍』 買方被拒兩次,第三次貸款已經通過審核,但一直遲遲沒有放款,要求買方簽補充協議被拒
一,還款日期快到不能作為解除合同的事由
二,如無明確約定,法定超過20%房款未繳納才能行使解除權
三,如果解除權得到支持,押金不會退還
四,仍有具體疑問私信
『陸』 買方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算買方違約嗎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手首先是
如果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類似的約定:「如果買方貸款不能通過銀行審批,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反之,如果在合同里約定過「如果貸款不能通過審批,則買方應當在房地產過戶交易的當天補足貸款部分的房款」,類似的條款則明顯表示,買家要承擔責任
如果合同里沒有任何相關的約定(可能性不大)——
不可歸責於買方的原因導致不能貸款,不追究買方的責任(例如政策因素導致的不能貸款)。《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能歸責於買方,買方在主觀上和客觀上均沒有違約意思表示和違約的實際行為,銀行不批貸款是因為買方以外的原因,那麼賣方不能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柒』 買方付完首付,房產過戶後買方一直不去銀行貸款怎麼辦
為什麼要等過完戶才辦貸款,買房要等批貸函下來才能過去,不然對業主沒有什麼保障
『捌』 買方貸款購二手房,合同未註明過戶期限,買方貸款申請遲遲下不來怎麼辦
可以看買方在哪個銀行貸款,有些銀行存款不足,會耽誤時間,有可能2到3個月才能下來貸款,有些銀行1個月就下來了,這個也是很正常的,也有可能買方給銀行提供的資料不齊全。
『玖』 首付收了,但買方一直辦不下貸款,怎麼辦
如果買賣雙方有誠意,不一定就要解約,而是說明情況,加緊辦理。如果已經不想成交了,早晚都是解約。無非是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