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婚後要共同還貸嗎
這個不是義務,而且房產證不是說結婚後就一定要加上配偶的名字的。但從習俗上來說,夫妻財產都是共有的,除非就是新新人類咯,什麼都AA,但這也另說的。最好就是共同還貸,畢竟現在新的婚姻法已經出台了。
㈡ 婚後買房做按揭必須夫妻雙方一起辦手續嗎
婚後買房做按揭夫妻雙方是要一起辦手續才可以的,需要夫妻雙方出示資料才能進行。
辦理按揭的申請流程:
選擇房產;
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辦理按揭需要的資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協議書正本;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收入證明;
銀行流水;
學歷證明;
銀行存單;
其他財力證明;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
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㈢ 新婚後夫妻一起還房貸怎樣寫證明
這房子屬於對方婚前購買的個人財產。這是在新婚姻法上有明確界定的,但是從你倆拿了結婚證起,不管是他獨自還貸還是你參與還貸,此時你就有一半的權益在裡面,包括參與還款以來,該房產的增值部分,你也有一半權益,因為此時還貸用的錢是屬於婚後財產。辦不辦啥手續,個人認為意義不大,因為還款都是有銀行流水證明的,那個有時間標注,你的結婚證也有時間標注。一對比。啥都不用說。如果你倆此時分家,那麼該房產歸對方所有,他要支付給你拿了結婚證以來所有還款額的一半給你,還有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給你,沒有還清的房貸屬於他的個人債務,與你無關。你們也可以現在去辦理房產證增名字手續,如果沒有協議份額的約定,那麼默認你有一半權益!花200元就能搞定。
㈣ 我和老公剛結婚,想幫他一起還房貸,請問需要哪些手續或材料
既然還房貸,還是你幫他,不需要任何手續,往他的賬號里打錢就行了!你是否想問「房產證能否加上我的名字呀」之類的問題。
這里要明確幾個問題。
1、你是用你婚前財產還嗎?還多少?能否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如是你婚前財產,又不加你名,房子產權只是你老公一人。以後一旦分手,不好舉證這後還的部分是你婚前財產。
2、如果用你們婚後共同財產還,房子是老公名下,婚後還的部分一旦你們分手可以分割,但房子的產權是你老公一人的。
㈤ 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可否寫兩人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不能 必須要雙方有結婚證才能加名字 如果沒有結婚證明 婚後一起還貸 女方只能得到幫忙還貸的錢 房子歸男方所得 還有就是如果男方家裡出錢買 男方女方一起還是沒有房產的任何房產都是屬於男方家裡所有 你可以看一下婚姻法 謝謝
㈥ 婚前買的房子,結婚之後打算兩個人一起還房貸,要什麼手續
這樣增加每月月均還貸數額銀行不會受理的。
但可以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貸,銀行對提前還貸是以一萬元為單位。你們可以將錢贊起來達到萬元整數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就可以了。
㈦ 婚後買房為方便貸款,貸款人寫的是老婆名字,我作為共同還款人,那麼我們分別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申辦按揭貸款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7)婚後一起還貸款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申請按揭貸款流程
1、簽定認購書
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
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
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
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
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㈧ 結婚後要一起還房貸嗎
倆個人既然已經結婚了,那麼就是一個整體了,當然應該一起面對生活中的一切困難和事情,而且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應該共同面對,也應該一起還房貸了。
㈨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需要寫個什麼協議證明為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㈩ 的房子,貸款了婚後可以跟老公一起還貸款嗎
若是在招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如需增加第二扣款賬號,擬變更的賬號需為借款人本人或共同債務人名下、同城開戶的一卡通賬戶。貸款申請人可以撥打客服熱線或聯系貸款經辦行辦理,實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