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完,可以贈與給父母嗎
我的父母長期生活在小城鎮,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裡居住。但老人們認為,自己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定感,總不想來。我和丈夫貸款買了兩套房子,還都在還貸。我們現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贈與給我父母,讓他們放心到城市裡來生活。但有人告訴我們,按揭貸款必須先還完才能辦理贈與手續,這下我們犯難了。請問,按揭沒還完能辦理贈與嗎?
譚曉葉: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處分。
從你介紹的情況看,你所說的「贈與」就屬於上述法律規定中的「轉讓處分」行為,你與丈夫共同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仍處於抵押期間,抵押權尚未消滅,因此你與丈夫不能將該房屋贈與你父母。當然,你與丈夫可以簽訂協議,採取附條件贈與的方式,約定在房屋貸款清償後,房屋產權歸你父母所有,但採取這一方式你們也仍需繼續按期還款。
❷ 房子有貸款,想過戶給父母,怎麼操作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❸ 按揭房怎麼過戶給父母
按揭房,如果房子沒有下來的情況下,是不能夠過去給父母的,一定要等房產證下來以後才能夠過戶給父母
❹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加上父母名字或者過戶給父母嗎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
就可以申請過戶住房給父母,或房產證增加父母名字,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❺ 我的房子在還貸款中,可以過戶給我父母嗎
應該是不可以,因為你的房貸還沒有結速,產權歸銀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