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女方,男方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別人嗎
這種情況下,房子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男方在婚內將房子贈與女方一人,那麼此時可以判斷房子歸女方所有
Ⅱ 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婚後過戶給女方一人名下算共同財產嗎
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如果過戶成功的情況下,視為夫妻共同所有
Ⅲ 正在按揭中的房子,夫妻離婚後如何過戶給女方
如果不是按揭,過戶是比較簡單,這個只要有法院的判決書、民政局的離婚證或是雙方協商好的財產處理協議就可以,就可直接去過戶,不用去公證。但現在因為原來是男方的姓名進行的按揭,銀行還款人是男方,現在要改為女方是比較難,一般銀行不會同意這么處理。因為按揭的商品房產權證是抵押在房地產管理局的,房地產管理局是給予你辦理的一個抵押手續給予銀行,而銀行是憑這個手續按揭貸款給予男方。要換成女方的,就只有銀行同意操作才行。
建議與銀行協商方法:1、借或者貸現金付完銀行全部餘款和利息再過戶,這是最可行的方案;
2、用女方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還銀行商業按揭款;3、借一個合法的房產證作擔保進行商業貸款還完銀行餘款和利息取出原來房產證,再去過戶。
Ⅳ 離婚房貸未還清能過戶給女方嗎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依法應根據情況判決歸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Ⅳ 婚前按揭貸款買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現在離婚了,房子可以過戶給女方嗎
如賣方所售房屋未還清銀行貸款,房屋所有權證也沒有辦理,則無法辦理過戶,只能通過預售轉讓的方式辦理轉讓手續。如賣方貸款買房,房產證已辦理,但抵押未解除,賣方自己無力一次性清償銀行貸款,不能解除銀行對房屋產權的抵押,因此也不能辦理過戶;再比如買方欲通過貸款買房,但賣方也是通過貸款買的房,未還清銀行貸款,房屋正處在抵押狀態,無法辦理過戶,買方也無法申請貸款,通過同一家銀行轉按揭的方式賣方的貸款銀行又不同意,又沒有中介機構或其它的銀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轉按揭( 跨行轉按揭 ),這種情況也辦不了過戶手續。如果賣方的貸款銀行同意也可以辦理同行的轉按揭,貸款銀行允許就可以上市出售。根據市場需求,針對類似於第三種情況,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機構或股份制銀行提供一種跨行轉按揭業務,以利於買賣雙方的交易能順利進行。
Ⅵ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貸款沒有結清由於其他原因,男方想把房產給女方,讓女方成為產權人,這樣有什麼辦法么
男子婚前貸款買房,但是貸款沒有結清男方,現在想把房產給女方,可以通過過戶手續,把房產過戶的女方的頭上,這樣是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