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貸款三查工作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貸款「三查」流程圖、貸款「三查」規范以及檢驗「三查」工作質量的標准,使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有路徑、有標准、檢查貸款「三查」工作落實執行的好壞評判有依據、有準繩。
(2)貸前調查要重點抓貸款信息資料真實性管理。要對借款人有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納、分析和判斷,關鍵是要通過行之成效的途徑和方法驗證借款人有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以增強貸款審查決策的有效性。為了方便,可直接到速融100選擇貸款機構。
(3)貸時審查要重點抓風險量化預防控制管理。
(4)貸後檢查要重點抓貸款風險生長的預警和處置管理。
㈡ 什麼是貸款的三查制度
貸款「三查」制度是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
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㈢ 在風險防控措施中,嚴格按照貸款「三查」制度,對 、 、 ,情況進行雙人調查核實。認真審核申請人及反擔保
貸款「三查」是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貸前調查是指貸款發放前銀行對貸款申請人基本情況的調查,並對其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和可發放的貸款額度做出初步判斷;調查的重點主要包括申請人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申請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和合法性、貸款擔保情況等。貸時審查是指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審核意見,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貸後檢查是指貸款發放後,貸款人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如果發現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等造成貸款風險加大的情形,可提前收回貸款或採取相關保全措施。
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㈣ 如何落實貸款三查制度
首先要加強對一線信貸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法制教育,基層信用社外勤主任定期對信貸員和客戶經理進行業務培訓和達標上崗測試,努力充實信貸員的知識面,真正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紀,貸款放得出、收得回。
其次,貸款審查小組切實履行好其職能作用,小組成員在貸款審查時,應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響,實事求是地對貸款進行合理的論證,不搞「串聯」,不搞「好人主義」,力求做到對貸款審查公正、嚴格、無漏洞,達到貸款審查的真正目的,為一把手信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基層信用社負責人、信貸主管在貸款制度執行過程中,應做好模範帶頭作用,嚴格按各自許可權和制度規定開展信貸工作。
只有這樣,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三查」制度才能真正得到落實,貸款質量才能得到保證,信用社的信貸工作才能更上一層樓,才能更好的為「三農」服務,才能更有力的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
㈤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三查」案例
管理制度
「三查」是信貸與擔保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信貸與擔保工作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信貸與擔保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
貸前調查
(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調查、評估。
1. 審查借款申請人有關材料。
2. 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復印材料,翻閱有關總帳、明細帳和憑證,審核財務報表。
3. 分析財務報表、檢查借款申請人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4. 審核借款申請金額、期限。
(二)對借款保證人進行調查、評估。
1. 審查借款保證人有關材料。
2. 對借款保證人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復印材料,翻閱有關總帳、明細帳和憑證,審核財務報表。
3. 分析財務報表,檢查擔保能力。
(三)對借款抵押物、質物進行調查評估。
1. 審查抵押物、質物。
2. 審查抵押、質押相關手續。
3. 現場察看抵押物、質物。
4. 審查抵押物、質押的價值,確定可抵押、質押額。
(四)撰寫調查、審批報告。
調查、審批報告的內容
1)基本情況
2)管理、經營情況
3)財務狀況
4)項目情況
5)反擔保方案
6)風險與效益
7)調查意見
貸時審查
是確保貸款正確、合理發放的關鍵環節。主要對借款人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調查報告的內容進行詳細的審核。主要內容有:借款的用途、企業的發展前景、經營狀況、負債能力、反擔保合同要素是否齊全等等。
貸後檢查
是確保貸款按政策、按規定用途合理使用,減少和防止貸款風險的重要保障措施。它要求項目人員在貸款發放後,對貸款的使用進行跟蹤檢查,定期分析檢查和分析的主要內容:
1. 檢查貸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無挪用、套用貸款情況。
2. 檢查存貨有無積壓、應收款回籠情況等。
3. 落實企業還款資金來源。
4. 糾正企業經營中的突出問題及所有影響貸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業改進。
㈥ 貸款三查指的是什麼
貸款「三查」制度是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
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貸款「三查」制度的執行:
嚴格執行貸款「三查」制度,確保「三查」質量,是防範新增貸款風險的根本環節,是及時准確預警貸款風險和緩解或消除貸款風險的基礎保證。[1]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貸款「三查」流程圖、貸款「三查」規范以及檢驗「三查」工作質量的標准,使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有路徑、有標准、檢查貸款「三查」工作落實執行的好壞評判有依據、有準繩。
(2)貸前調查要重點抓貸款信息資料真實性管理。要對借款人有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納、分析和判斷,關鍵是要通過行之成效的途徑和方法驗證借款人有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以增強貸款審查決策的有效性。同時,貸前調查應當實行雙人制,即貸前調查至少要有兩人一起參與,共同完成貸前調查報告,以提高貸前調查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3)貸時審查要重點抓風險量化預防控制管理。要以風險系統方式量化每項內容對貸款風險的影響程度,論證貸款發放的風險隱患程度,根據風險度判斷掌握是否同意發放貸款,選用適當的貸款方式,使貸款決策從定性分析轉向定量分析,以增強貸款決策的科學合理性。關鍵是要使審貸分離制度落實到位,嚴格執行;貸款審批要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以確保貸款審查工作做深做細,增強貸款審查的准確性和公正性。
(4)貸後檢查要重點抓貸款風險生長的預警和處置管理。
一是要強化貸後跟蹤檢查制度的剛性,貸後檢查的行動、內容、質量要到位。對於貸後檢查工作薄弱的行處,要堅決取消其新增貸款審批權。
二是要切實做到及時准確地反饋貸款風險生長情況的預警信息。
三是要根據貸款風險預警信息,區別各種貸款風險生長節點,及時果斷地採取與之相適宜的貸款風險處置途徑和措施,以提高貸款風險處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順與政府、執法部門、人民銀行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貸款風險的工作效果。
㈦ 信用社貸款三查制度
貸款三查制度
一、貸前調查
什麼是貸前調查是指貸款發放前銀行對貸款申請人基本情況的調查,並對其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和可發放的貸款額度做出初步判斷。
調查的重點主要包括申請人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申請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和合法性、貸款擔保情況等。
貸前調查的方法
1.現場調研——直接
現場會談(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思路,內部的管理)、實地考察(生產、產品、賬款、固定資產、周圍狀況)
2.搜尋調查——間接
搜尋調查指通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開展調查。這些媒介物包括:雜志、書籍、期刊、互聯網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信息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託調查:委託調查可通過中介機構或銀行自身網路開展調查。
4.其他方法:業務人員可通過接觸客戶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或個人獲取有價值信息,還可通過行業協會(商會)、政府的職能管理部門(如工商局、稅務機關、公安部門等機構)了解客戶的真實情況。
二、貸時審查
貸時審查是指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審核意見,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貸時審查的內容
貸時審查的基本內容是多方面的。重點有:審批前提是否成立;信貸審批要求、法律意見是否落實;各項信貸文件、資料、手續是否齊全;有關業務合同協議是否全面、正確簽訂,是否合法有效;各資料、文件或合同之間邏輯關系是否一致、正確,表面是否真實;業務背景是否真實、合理;信貸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信貸額度、期限是否在有效范圍;信貸押品是否入賬(保證金)、入庫或監管(抵押物、其他質物);信用狀況、主體與業務資格、財務狀況、人事和法律狀況是否有重大變化;操作程序是否正確,各級審批是否越權等。 應當指出,這種「執行」不是機械式的,存在著某種變通,但並不構成對審批意見的修改。
其一,根據落實的具體情況、程度以及其它制約因素,在不突破審批總限制的前提下,做出實際放款的決定。
其二,對多維審批意圖的實現方式做出有區別的處理和安排。如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內容、企業承諾等,一般需要在信貸合同中依法進行全面、正確約定;對於合作交易對手的限制性要求,如特定對象、合作期限等,需審查相關的歷史憑證、文件、記錄;有關收費管理則審核提交的相關收費憑證等。
三、貸後檢查
貸後檢查是指貸款發放後,貸款人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如果發現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等造成貸款風險加大的情形,可提前收回貸款或採取相關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