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順縣地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步驟是什麼 辦理過的前輩幫幫忙啊
申報及辦理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採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2.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簡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2、已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3、學生本人戶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4、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①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農村和城鎮低保家庭;②領取社會救濟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兒、殘疾人家庭);③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④家庭經濟狀況惡變(如自然災害影響,主要勞動力來源的家庭成員傷、殘、病、亡等)且無其它經濟來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難。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須符合以下條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②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⑥已獲得開發銀行借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貸款金額、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新生合同中貸款金額按照錄取通知單上的學費+住宿費(取低檔)執行;續貸學生按照前一次貸款合同回執的學費+住宿費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在校生首貸的按照上一學年繳費憑證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2、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見表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確定表學制類型年 級最長貸款年限專科(三年制)一年級13二年級12三年級11專升本一年級12二年級11本科四年制一年級和五年制一、二年級14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碩士研究生一年級10二年級9三年級8四、本息償還(一)利息計算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二)財政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資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資助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發銀行及時足額劃撥。(三)借款學生正常還本付息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當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利息。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借款學生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每年12月20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如貸款期限小於剩餘學年加2年,則寬限期為貸款期限),寬限期滿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寬限期滿當年12月20日償還第一筆本金。(四)提前還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為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項下(即一個學年所取得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提前償還按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3. 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續貸怎麼申請在網上申請還是在本地資助中心申請
網上申請的。
助學貸款網上申請流程
一、網上注冊
登陸網址 https://www.csls.cdb.com.cn,貸款類型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點擊「注冊」。
點擊「同意」注冊用戶協議條款。
錄入基本信息。錄入姓名(中間不能空格)、18位數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選擇XX市、市轄區、XX區、XX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錄入「畢業中學」。
錄入就學信息。點擊「高校名稱」後面「選擇高校」,輸入就讀學校名稱,點擊「查詢」(如找不到學校名稱,則該高校學生不能貸款),點擊就讀高校前面「選擇」按鈕,點擊「確定」。依次錄入「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選擇「專業科類別」,錄入學號、入學年份、學制、學歷。(註:高校名稱、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都要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內容填寫;新錄取學生學號可以不填;入學年份為考取大學的時間)。
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名」、「密碼」、「安全信息」。(登錄名和密碼用於登錄系統,注冊後請牢記。安全信息用於找回密碼和保護個人信息,務必填寫)。
依次錄入「個人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信息」、「聯系人信息」,「聯系人信息」可以填寫直系親屬有關信息,聯系電話填寫方式為區號加號碼,如:02358888888。以上各類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導致學生貸款審批被拒絕,由學生自己負責。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
頁面彈出提示「注冊成功」,點擊「返回」,使用剛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登錄系統之後,上述個人、就學等信息均可修改,修改之後點擊提交。
二、網上申請登陸網址www.csls.cdb.com.cn,輸入登錄名、密碼和驗證碼或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進入,點擊左側選擇欄目中「貸款申請」,點擊「新增」。
錄入申貸信息。依次錄入「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申貸原因」、「貸款原因描述」。 註:貸款金額為學費與住宿費之和,最高不超過6000元;貸款年限最長14年,具體計算方法:新生貸款年限=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高校在校生貸款年限=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錄入資格審查情況。資格審查單位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依次錄入「出具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
錄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續貸學生可以在下拉框選擇原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選擇新增,重新增加一個共同借款人;新貸學生直接選擇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須是能前往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合同的父親或母親。
錄入賬戶信息。代理結算機構選擇「支付寶(重慶)」。
列印申請表。點擊「提交」,系統會彈出提示,表明申請提交成功,點擊「返回」後,點擊「選擇」選中所列申請表,再點擊「導出申請表」,另存為word文檔後,直接列印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表除「簽字」、「日期」、「資格審查情況」外,其他內容均需從網上導出後列印,不得用手工填寫;申請表不需到街道、鄉鎮簽章。
三、簽訂合同
高考新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網上申請表(一式兩份)、已簽章的預申請表(一式兩份)、錄取通知書、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分頁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按原定貸款時間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後,再到教育主管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合同,領取貸款合同(一式兩份)、貸款受理證明和溫馨提示。
四、郵寄回執
學生持貸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辦理貸款回執,由就讀高校將貸款回執郵寄教育主管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備註:網上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准確無誤,敬請貸款學生再三核對。
4.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怎樣申請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操作流程
作者:李敏 一、登陸系統
通過http://www.csls.cdb.com.cn登錄並錄入申請信息。
1、續貸學生登陸系統(針對10年已經獲得貸款,2011年再次申請的學生)
(1)點擊登陸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
(3)選擇「四川省」「內江市」 「資中縣」,「資中縣學生資助中心」。
(4)輸入個人18位數身份證號碼,密碼為8位數生日(如:19900101)。
(5)輸入驗證碼即可登陸系統。
2、新貸學生登陸系統(針對新錄取學生、以前未辦理過貸款的高校在校學生)
(1)點擊登陸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點擊「注冊」。
(3)注冊用戶協議條款中,點擊「同意」。
(4)輸入姓名(中間不能空格),18位數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選擇貸款辦理所在地的資助中心。
(5)輸入「畢業中學」。
(6)輸入就學信息,點擊「高校名稱」後面「選擇高校」,輸入就讀學校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就讀高校前面「選擇」按鈕,點擊「確定」。依次錄入「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選擇「專業科類別」(可以參考附件7選擇填寫),錄入學號、入學年份、學制、學歷。(註:1、高校名稱、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都要嚴格按照通知書內容填寫;2、新錄取學生學號可以不填;3、入學年份為考取大學的時間,即進入大一階段時間)。
(7)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名」、「密碼」、「安全信息」。(登錄名和密碼用於登錄系統,注冊後請牢記。安全信息用於找回密碼和保護個人信息,務必填寫)。
(8)依次錄入「個人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信息」「聯系人信息」,以上各類信息盡量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貸款審批,「聯系人信息」可以填寫直系親屬有關信息。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導致學生貸款審批被拒絕,由學生自己負責(註:聯系電話必需為座機號,如0832-8888888)。
(9)頁面彈出提示「注冊成功」,點擊「返回」,使用剛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10)登錄系統之後,上述「個人信息」,「就學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後點擊提交。
二、在線申請
(1)點擊左側選擇欄目中「貸款申請」,點擊「新增」,選擇「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申貸原因」依次錄入「貸款原因描述」(註:貸款金額只能選擇輸入不超過6000元,貸款年限最長14年,具體計算方法:新生=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高校在校生=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貸款證明出具單位」(至少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部門一級)、「出具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如在錄入以上信息時,不能確定出具單位名稱、出具日期、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可以暫時不填。等列印出申請表格、蓋完章後再補錄到系統中)
(2)輸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續貸學生可以在下拉框選擇原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選擇新增,重新增加一個共同借款人,新貸學生直接選擇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必須是學生的父母)。
(3)賬戶信息,代理結算機構選擇「支付寶(四川)」(註:支付寶賬號將在貸款申請被受理後,錄入合同信息時系統會自動生成,並列印到合同上,學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寶號碼,支付寶操作辦法將後期通過網站或資助中心通知學生)。
(4)列印表格。點擊「提交」,系統會彈出提示,表明申請提交成功,點擊「返回」後,點擊「選擇」選中所列申請表,再點擊「導出申請表」,另存為word文檔後,直接列印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上交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表格必須從系統導出後列印的表格,除「簽字」及「資格審查情況」外,其他必填內容均需從網上導出後列印,不得用手工填寫。
以後學生可以通過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查詢貸款、還款等相關信息。
5.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旗縣資助中心」)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一條 貸款條件與對象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被認定為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沒有獲得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
第二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①農村牧區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⑨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條 貸款用途和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低於1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二)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第六條 本息償還
(一)正常還款。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各旗縣資助中心應鼓勵借款學生畢業後及時提前償還貸款,鼓勵借款學生一次全額償還貸款。
(二)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財政貼息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及區外地方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區高校就讀的學生,按高校隸屬關系,自治區直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自治區財政承擔;盟(市)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盟(市)財政承擔,即財政貼息由借款學生就學地所屬盟市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第八條 個人賬戶開立
借款學生憑旗縣資助中心出具的《開立賬戶通知單》(附件5)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賬戶開立後預存入人民幣10元,用於銀行匯款費用。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借款學生授權代理結算銀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
第九條 貸款申請與審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新生在原就讀的高中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新生)》(附件3)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學校班主任在申請表內簽注審核意見,加蓋學校公章;
3.持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繳費通知單;
②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如果學生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則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在校生在就讀的高校提出貸款申請,領取申請表(附件2)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到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並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在校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因戶口已遷入高校,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⑥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下載附件2、4後到學生工作與就業指導處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樓205)辦理相關手續(放假期間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辦理)。
6.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怎麼向縣的學生資助 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拿著你的身份證,大學錄取通知書,監護人,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再加上這幾樣的復印件】,去你們當地的縣或者市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個縣或者市都有,不知道的話問下同學或者教育局,當天去當天就能辦理好【友誼提示:帶的錢不能提現,只能用於學校,由學校提款,自己無法挪用】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