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原房主有債務判決然後房產正常過戶、影響新房主正常使用嗎
理論上能正常過戶都不應該影響,,,
『貳』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過戶的手續:
1、簽約。簽約是指賣方夫妻雙方和買入方同時到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簽置《房地產買賣契約》,房屋成交價格需由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確定;
2、交稅。交稅是指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目前主要包括:契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
3、登記。登記指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後,買入方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資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取證。取證是最後一個環節,買入方到產權監理部門領取過戶完畢的新《房屋所有權證》,這時整個過戶手續全部結束。
『叄』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1、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2、「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3、「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
4、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於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於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按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
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 香港地區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地現階段的轉按揭還僅限於債務轉讓。
按貸款類型區分,轉按揭又有公積金貸款,商業性貸款(按揭),組合貸款,消費貸款等類型。
『肆』 新房有貸款可以過戶么
不可以,貸款沒還清是不可以過戶的。
房抵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屋抵押貸款所需材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伍』 還在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1、還貸房為什麼不能買賣,因為目前還沒有政策依據。表面來看,房子的二次交易,只要將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抵押合同變更一下就行了,實際上事情沒那麼簡單,它牽扯到許多手續和政策問題。首先,購房人與開發商要簽訂購房合同;貸款時要與銀行簽訂貸款抵押合同,然後到房管部門進行貸款抵押登記,得到一張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如果在貸款還清之前就發放了房屋產權證,那麼產權證上還要有還款情況的說明。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那麼在貸款還清之前,貸款人是沒有權利對該房產進行交易的。第三,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
3、因此,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餘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所有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