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什麼資料
本地公積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三個月的工資流水,還款卡,還有收入證明,徵信,無房證明
B.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C.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材料(以成都市為例)
一手房貸款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2、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3)河北省公積金貸款提供資料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D. 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商品房提供購房合同,購房款票據或房屋所有權證;
2.購二手房提供買方、賣方、中介三方買賣協議或房管部門備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權證;
3.集資建房提供購房協議及票據,單位還應當提供發改委批文、自建住房批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鎮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預(決)算報告;住房坐落在農村的,提供村級以上批准建房證明、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工程預(決)算報告;
5.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鎮的,提供縣級以上房管部門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和工程預(決)算報告;住房坐落在農村的,提供村級以上修房證明和工程預(決)算報告;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還款證明(省直公積金貸款除外);
三、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提供有關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明;
四、支付房租的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證明、結婚證;
五、支付物業費的
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重大疾病診斷證明;
七、離休、退休、退職的
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或退休審批表;
八、出境定居的
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
九、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縣級以上勞動部門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十、戶口遷出石家莊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戶籍管理部門的戶口遷移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十一、非石家莊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本人戶口簿、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十三、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入伍、入學等相關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十四、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以上或未滿兩年且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
提供集中封存通知書、身份證;或者相關提取證明材料;
十五、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備註:1、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符合以上提取(一)至(十四)條規定的,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復印件(驗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符合以上規定提取公積金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以上內容來自於河北省省直公積金網站。(1)
引用資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提供的資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