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工作人員叫我幫貸款跑了。怎麼辦
你跟著吃官司
2. 我是一個單位職員。我2009年的時候幫朋友去銀行貸款了5萬塊錢,結果我那朋友現在跑了。銀行就把我的工資卡
你的問題陳述的不太清楚,是以你的名義去貸款還是為你朋友貸款進行了擔保?不過無論哪種,你都需要向銀行承擔還款責任了,至於你和你朋友之間只能通過法律訴訟去追償了。建議你加緊收集關於你那朋友的財產情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吧。
3. 請問郵政儲蓄客戶經理的工作如果把貸款放出去了,貸款人跑了,會讓客戶經理來償還嗎
根據我行的工作實際,貸款的發放是一個系統操作流程,這既涉及到貸前調查,貸時審查也涉及到貸後管理。從授信到管理,每個流程都有相關責任人,其中貸款提報行的支行長是貸款第一責任人,信貸經理(客戶經理)和管戶信貸員責任其次,根據銀監局不良貸款責任追究指引的要求,一但貸款進入次級、可疑、損失即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但只要你按照業務操作規范辦理和管理業務,由於企業自身經營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貸款損失是不會追究你的責任的。如果是由於工作瀆職造成的貸款收不回來,一般是責令調離崗位進行清收。讓你個人還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我行至今也未出現因為貸款收不回來由個人承擔的例子,說白了最多就是走人。但是如果這里涉及到金融犯罪比如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貸款,追究法律責任,那你就要還咯。
4. 貸款案,銀行工作人員怎麼應對
去咨詢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質押貸款的時候,對於土地單板質押等情況,在國土資源局應該有備案;他後來提供的合同如果真實也應該有類似的備案,他隨便簽一個合同,來打發人,那是不行的,具體找國土資源局的人詢問一下,驗證那份合同的真假。
5. 銀行貸款工作人員上班期間 可以離開櫃台嗎
正常來說,如果有多個人員在櫃台工作,那你可以離開去方便一下,但是一般不允許去做其它的事情,如果只是你一個人,你要離開的話,一定要找人頂替,以防萬一,有人咨詢。
6. 我是一個單位職員。我2009年的時候幫朋友去銀行貸款了5萬塊錢,結果我那朋友現在跑了。銀行就把我的工資卡
呵呵 只要銀行的債務還清了 卡就解凍了。。。
銀行的債務不但是貸款本金的5萬 還有利息。。。總金額會超過5萬的
7. 貸款人跑了 銀行職員會受到什麼處罰
職員只要正常工作流程,沒有故意和重大過錯,沒有責任的。
縱橫法律網-凱曼-周雪峰律師
8. 貸款銀行業務怎麼跑
90年代,銀行還存在「信貸業務員」這種概念,因為那幾年不缺存款,銀行一部分員工就專職放貸款。然後你懂的,那幾年也沒啥風險需要控制的,反正關系好就放唄,信用貸款,純信用啊(博主在淚奔為嘛沒有早出生那麼好幾十年,否則可以薅多少社會主義羊毛啊555)。來繼續說正事兒,後來的事兒大家也就清楚明白,上巴塞爾協議,上巴塞爾協議Ⅱ,上巴塞爾協議Ⅲ(博主繼續淚奔,這都是經歷啊,經歷了多少的巴塞爾啊)。上了巴塞爾協議,也就意味著要體現資本充足率,存貸比等等等等都要符合要求,人民銀行還時不時的調個存款准備金率,於是貸款就和存款扯上了關系,純種「信貸業務員」也就變身「客戶經理」。用博主那可愛的混了很多年銀行的爸爸的話來說,就是,這個年頭,開車的都敢叫「車長」了,銀行當然遍地「經理」了,跑客戶的叫「客戶經理」,站大堂的叫「大堂經理」,賣保險的叫「理財經理」。你知道為嘛要叫「經理」?為了顯示對客戶的重視啊,你看,我們多有誠意,來的都是「經理」級別的給你們公司跑業務,說出去倍兒有面子。自從「信貸業務員」變成了「客戶經理」之後,權利變化很大,當然工作職責也變化很大。畢竟現在銀行主要利潤仍然體現在存貸息差上面,所以客戶經理主要工作還是拉存款,放貸款。至於那些別的信用卡啊,理財產品啊,託管業務啊則都是銀行考核產生的垃圾,不是主要工作職責
9. 個工作了10年的同事貸款,我做的擔保人,可是他竟然跑了,現在銀行讓我來還款
拿著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去國有銀行拉房產確權,如沒有,則到房產交易中心去拉人均單,人均單上會顯示他的產權地址,有了產權就可以拍賣抵充貸款,您就免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