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交易,是簽合同後貸款還是過戶後貸款
二手房是先簽署合同,支付首付款,然後到銀行申請貸款。
銀行審核通過之後,通知買家。
此時買賣雙方辦理房產證過戶。
完畢後再去銀行。銀行見到買家名義房產證才會放款。
⑵ 跟朋友簽2年協議把房子過戶給他向銀行貸款,現在時間到了,他稱沒有錢還給銀行,協議是否有效
可以告的
申請法庭執行
⑶ 房子還在按揭中 如果簽訂協議 按揭還完以後過戶 這樣可以嗎
可以轉按揭啊。和買主協商去辦理手續。
⑷ 房屋按揭還沒完先墊付按揭再過戶協議要怎麼寫
首先要明確的是買賣雙方屬自願,並經房地產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和當地房管部門同意。其次是要寫明此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還差幾年;已還房款多少,還差多少元;協議中的買房方須付款及少,是按期還,還是一次性還清貸款銀行。再次是第一次買房和貸款合同終止,違約金由協議中的那一方承擔?最後一點是買賣雙是夫妻的,協議上必須由夫妻同時簽字。
⑸ 我把房子過戶到他人名下,再以他的名義到銀行貸款我來還,我們之間要簽什麼樣的協議
這樣做風險太大,無論什麼協議都無法避免這個風險。房屋權利人以登記在房產證上名字為准,只有登記的人才有法律保障。
除非那個人是你完全信任的人選,不然不建議你這樣做,太危險了。
⑹ 我一個親戚要把房子過戶給我讓我貸款,已經簽完一次合同,可以取消嗎
這個需要房子是否過戶,在你的名下了,如果已經過戶站裡面下,如果你取消再過戶回去,這個會收取高額的稅收的,弄得不好,你們親戚都做不成了
⑺ 房子已過戶貸款還沒下來,我需要在簽合同做公證怎麼寫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房子已經過戶了,但是貸款還沒有辦下來,你需要在簽合同上做公證,那麼可以寫已經把房子過戶給買家,等買家貸款完成後,把貸款支付給賣家。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⑻ 二手房交易貸款前要先交首付簽協議嗎
首先,要弄清楚你指的是申請貸款,還是放款?
貸款申請只要房屋購買合同,以及貸款申請日之前所支付款項的付款憑證,如你只支付了定金,就提交定金收據。
但是,貸款發放之前,你必須向銀行提供首付款的付款憑證,以及他項權利證書作為放款依據。所以,千萬不要聽中介亂說什麼「交了首付才能申請貸款」之類的話。換句話說,你可以按先交訂金——簽訂合同——申請貸款——交付首付款同時過戶——拿產證並遞交放款材料的流程來辦理,但是上家是否同意你這么晚才交首付就要另說了。
本人在銀行的公司業務部干過,在公司業務中從來沒有見過付了款再申請貸款的。同時,本人近期剛買了房,特意就這個問題咨詢過為我辦理個人房貸的銀行人員。本人在上海,說的是上海的情況,但相信全國銀行都是大同小異的。
⑼ 我把房子過戶到他人名下(他有一套房),再以他的名義到銀行貸款我來還,我們要簽什麼協議對他有風險嗎
你把房子過戶到他 的名下,讓他貸款,你還貸,如果你還有其他價值高的財產,銀行應該會同意;但你沒有其他財產,銀行肯定不會貸,或者讓他承擔連帶責任!銀行不是傻子,進行評估後再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