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車和抵押車的區別
按揭車和抵押車的區別如下:
一、所屬不同:
1、按揭車根據在為還完按揭的情況下,車的所有權是屬於按揭方的。
2、抵押車的所有權是屬於抵押本人的,抵押人原則上不轉移財產佔有。
二、車輛是否還需要還款區別:
1、按揭車一般都都還必須每個月向按揭房進行一定數額的還款。
2、抵押車都不需要向按揭房進行還款,因為只有車輛屬於本人後方可進行抵押。
三、性質區別:
1、按揭車是購車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按揭而購買的車輛。
2、抵押車是資金不足或需要周轉的時候,把車進行抵押的車輛。
(1)車輛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區別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
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屬於單位的加蓋公章在相關窗口辦理就可以了。
B. 汽車按揭和汽車抵押貸款有什麼不一樣!
汽車按揭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本人名下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支付所購車輛車款的,還款方式為分期償還本息的貸款。汽車按揭貸款一般期限不超過5年。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快速資金周轉。(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幾率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方式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一般貸評估價5-8成。)C. 汽車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二者都是汽車,一個是按揭,一個是質押。其實沒實質性區別。都質押了。比如買通用車,信用貸款等於質押給上汽通用金融公司,而抵押,如果向銀行貸款就押給銀行,方式一樣的!
D.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房屋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用於合法用途的貸款;按揭貸款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貸款只能用於買房。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貸款用途、貸款成本、貸款期限、貸款流程、牽扯的關系人和前提條件。
(1)貸款用途有差別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最大的用途區別,在於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如:購車、旅遊、裝修、醫療、留學或者商業用途。
(2)貸款成本不同
總的來說,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
若是首套房申請按揭貸款,購房者有機會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貸款則不然,各銀行大多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
(3)貸款期限各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4)前提條件不同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能用以購房。
房屋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但他們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運作上還是有以上四個反面差異的。注意區分,便於找准自己的適用的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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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車貸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車貸屬於質押貸款,所以核心問題就是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了。
一、汽車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區別如下:
1、汽車抵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抵押給債權方,但是仍由債務方使用,一定期間過後,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2、汽車質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質押給債權方,但是債務方無法使用,一定期間過後,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所以二者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佔有。
二、關於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相同點,如下論述:
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質押都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三、關於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不同點,如下論述: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佔有並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佔有並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後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F.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具體說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哪種合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然有這兩種貸款方式,也是適用不同的貸款人群。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G.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區別是什麼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住房按揭貸款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貸款方式。他們有著各自的定義、法律責任和運作模式;牽涉到的當事人也不同,購房者在選擇購房貸款方式的時候應該看清以下區分。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定義有區別
按揭貸款是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借款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後,再重新收回物業所有權。一般稱物業所有權轉讓方為按揭人,受讓方為按揭受益人。可見,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揭受益人經轉讓成為物業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徵是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即抵押是不轉移所有權為前提,抵押權人在抵押的房地產上設置抵押權作為限制性物權。這一行為中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一旦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業主獲得完整產權。
以上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借貸過程中是否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這也決定了二者法律關系以及運作上具有不同的特徵。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運作模式及目的有區別
借貸中的抵押擔保,基本目的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一旦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可以通過擔保物的變賣收入來保證債權人的實現,在這一點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基本相同。
在借款目的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也不完全相同。房地產按揭貸款通常指住房按揭,而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范圍則廣泛得多。按揭人的目標指向和按揭物往往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購置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而抵押人則是已具有抵押的房地產產權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其目的不是為了抵押物,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借款。這一差別反映在運作程度上,表現出兩種貸款方式操作上的差別。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權證,以產權證作抵押而持有他項權證。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後,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在法律上有區別
由於按揭貸款要產生所有權的轉移而抵押貸款則並不變更所有關系,因此,二者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權益不同。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經過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按揭人則只有對擔保物的他項物權;抵押過程中並未發生所有權轉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
買房如何選擇貸款方式?
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牽涉的當事人不同,這就決定了其適用人群會有差異。抵押貸款的當事人只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般不需要擔保人,是單純的「指物借錢」。按揭貸款是在按揭人和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進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業主做中間人,以便實現錢、物、權分離狀態下的運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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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抵押貸款與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按揭貸款就是分期歸還的貸款,可以是有抵押作為擔保的,也可能是信用貸款或者是質押類貸款,特徵是一次發放,逐期歸還。
抵押貸款就是以房屋、土地、股權、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作為抵押物的貸款,具體的還款方式按照和銀行的約定。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按揭」這一詞原是地方方言,多見於中國的港、澳、台地區。80年代末以來,由南向北逐步見於我國大陸。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外,中國法律並無按揭這一規定。香港回歸祖國前,香港對按揭的規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
廣義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質押(質押是動產的抵押)和抵押;狹義的按揭是指將房地產轉移到貸款人名下,等還清貸款後,再將房地產轉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佔有為條件。「按揭」具有房地產抵押及分期還款兩層含義。指銀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並以其所購產權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
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簡稱商業貸款)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公積金貸款)。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合同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