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車的續保押金可以不用交嗎
可以。
1、買保險應遵循自願原則,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通過哪種渠道投保、購買哪些商業險種,這些都是消費者的權利,經銷商借代按揭的名義收取『續保押金』,強制消費者在按揭期間到4S店續保,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2、其次,收取『續保押金』是為了防控借貸風險這一說法也缺乏法律依據。倘若金融公司認為,抵押車輛存在損毀、滅失等風險,如車主不買車損險、盜搶險等險種,金融公司可以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要求車主補足保險、提供新抵押物或提前歸還貸款。退一步說,即便收取押金是為了防控風險,那麼在消費者還清車貸後,車輛已經不需要再作為抵押物,對於金融公司來說已不存在相應風險,4S店沒有任何理由不退還所謂的風險押金。
⑵ 貸款買車保險第二年可以自己上嗎
按說,保險在哪購買都是你的權利,但貸款買車有個潛規則,就是非要在賣車的地方買保險,並且交有押金,簽貸款合同時,可以關注一下這個。說明一下,這種做法是非法的!
⑶ 按揭購車4S店要求交續保保證金,這怎麼弄!
就是啥意思呢,他讓你把車上成全險,因為是貸款買車,所以呢,銀行需要保證這個車輛的安全性,所以各種保險他都要求上一遍。這個好像不好整。
⑷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⑸ 我的車是貸款買的,請問續保的時候在保險公司的系統上有顯示嗎 請問續保手續怎麼辦理
如果是貸款的,貸款時應該是有簽協議,投保的保險公司是由按揭公司指定的,並指定第一受益人。
是否是貸款車輛保險公司是無法查找的,但是車輛信息各個保險公司是共享的
另外,你貸款時保險公司應該向你收取過保險費的吧,那麼差不多應該是你貸款年數所需要的保費,如果你自己找保險公司承保,我想這部分費用會被扣下
而且我覺得相較於電話車險那種不負責的承保條件,按揭公司是全保(相對的,當然按揭公司這樣不完全是為了客戶的利益)
⑹ 車輛保險到期如何續保
首先,你貸款的是很找的保險公司還是銀行按揭的車
我看你的表述,找的保險公司按揭的車?
其次,4S店給你辦理2年的保險,那是不合理的,因為車險的保險期限是1年期。為什麼會給你辦理2年的,估計是你按揭的車,所以捆綁銷售的。
你繼續找你上一年的公司續保則原則上不提供任何東西,因為你本來就已經把東西給了原來保險公司,如換了保險公司,你需要提供上一年交強險保單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續保。
至於卡,你說的是商業險保卡嗎?那個東西和保單一樣,過了保險期限就無用了,所以不需要拿回來,第二年續保會提供新的保卡給你,另外還有卡一樣的東西是交強險標志,但是,你必須放車上,保險公司是不會收去的。
據我所知,無其他什麼卡了、。
你如果說是要還完貸款或者是已經還完了的話,你需要注意的一個大問題便是
按揭車在保單特別約定裡面會註明: 如你未還完貸款,則在車損險賠付時第一受益人是房貸機構,(也許是銀行,也許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賠付你貸款余額剩下的部分
所以,你還完的話就要求取消此跳特別約定、
⑺ 二手車續保有什麼協議嗎
主要就是過戶,而不是協議,過戶後車輛的所有權才是你的。保險可以續買,什麼時候都可以補辦的。
二手車過戶,顧名思義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是買賣二手車過程中不可省略的重要程序,車輛不過戶對買賣雙方都會帶來不便。買二手車,在交易環節中除了要看好車況,剩下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辦理過戶手續了,而有些不懂車的朋友們為了節省費用忽略過戶環節,運氣好的車不出什麼意外還好,要是運氣不好,出點什麼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煩了,罰款另算,關鍵車輛出險保險公司不會賠,不管多大損失都得自己承擔,正是貪小便宜吃大虧。
若能給你帶來幫助,請採納或點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