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登記證書丟失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了之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申請補領前需要提前准備好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登記證補辦所需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人口的還需居住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書,並在委託書上加蓋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於徵收范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查驗機動車,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聯網核查的,申請人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
⑵ 車輛登記證書丟失怎麼補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到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進行補辦即可。
所需材料有: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人口的還需居住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書,並在委託書上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然後憑公證機關公證過的相關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書面委託,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2)貸款車輛怎麼補辦登記證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但屬於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⑶ 怎麼補辦車輛登記證書
辦理機動車補、換領登記證書手續:一、辦事條件: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二、需提供的材料(一)《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單位車輛被委託人簽字,個人車輛車主簽字;(二)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三)委託代理人辦理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並在《機動車牌證申請表》上簽字,機動車所有人不簽字;(四)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需交驗機動車。三、辦理程序:(一)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攜帶所需證明、憑證將車輛開至車輛管理所,在8號樓窗口申請辦理。(二)到3號樓交驗機動車。(三)到8號樓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註: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不得代理,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公證機關公證過的相關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書面委託,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⑷ 行駛證丟失按揭沒有車輛登記證書怎麼辦
行駛證丟失,沒有車輛登記證書是可以補辦的,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具體的手續如下: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按揭車的資料;
4、屬於初次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需提交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拓印膜;
5、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6、車輛的相關證明等。
辦理了完後在補辦行駛證。
⑸ 補辦車輛登記證書的流程
【法律分析】
1.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外地需居住證原件),請注意車主和車輛必須到場。
2.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書,並在委託書上加蓋單位公章。請注意車輛必須到場。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⑹ 車輛登記證如何補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補辦流程如下:
辦理條件
1、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2、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申請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當場辦理)。
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
二次補領
丟失補辦的,需到任意車管分所驗車照相,然後到分所領取。需要車主身份證原件,以北京為例,外地戶口需北京暫住證。當時可取,不能代辦。
具體補辦費用以及繳費標准以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公布的為准。
(6)貸款車輛怎麼補辦登記證書擴展閱讀:
審核要點
1、查看車主身份證件和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時用的證件是否一致,號碼是否相符,從而確認是否一手車。
2、查看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國產/進口項目內的填寫內容:有填寫進口、海關或工商罰沒及境外自帶等字樣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些可能影響車輛的銷售價格。
3、車輛登記證怎麼審核?查看實用性質項目內填寫的內容是營運還是非營運,如果是營運要注意,並及時通知定價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貸款,辦理解押手續須本人與貸款銀行聯系,否則無法過戶。
5、出示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可代辦,但必須有客戶身份證原件:丟失補辦的必須車主本人到場。機動車登記證書一般在車輛管理所辦理,領取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6、201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車輛均未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之後上牌的車輛都有機動車登記證書,但約一個月的時間內辦理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發放,車主本人可直接去原辦理車管所領取。
⑺ 按揭車輛行駛證行駛證怎麼補辦行駛證怎麼補辦
行駛證補發到就近的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辦理,需要交納10塊錢的工本費。
辦理補領、換領號牌,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未全部滅失、丟失或者損壞的部分號牌;
(4)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辦理補領、換領機動車行駛證,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辦理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需提供下列資料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需提交《被盜搶機動車查詢表》;
(4)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需提交原機動車登記證書;
(5)由代理人代辦該業務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按規定不得代理)。
⑻ 車輛登記證書怎麼補辦
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當地任意車管分所或者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車輛管理所辦公窗口辦理。在對車輛進行查驗完畢後,應提交下列資料: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交管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外省市在本市暫住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當場辦理)。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詳細規定可參看交管局網站—「警務公開」—「補(換)領、初次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
⑼ 抵押車輛怎樣補辦登記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抵押人(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共同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第三十四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和聯系電話。
(二)抵押擔保債權的數額;
(三)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號碼;
(四)抵押登記的日期。
第三十五條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確認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事項。
(9)貸款車輛怎麼補辦登記證書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管理,規范機動車登記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和辦理機動車登記,適用本辦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登記的機動車適用軍車登記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經機動車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車輛管理所是機動車的登記機構,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的機動車登記。
第五條機動車登記的種類分為:注冊、過戶、轉出、轉入、變更、抵押、停駛、復駛、臨時入境和注銷登記。
第六條機動車登記編號由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