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貸還不上被起訴,需要承擔哪些相應的法律責任
1、請直接查看車貸合同,明確合同中對於違約責任是否有明確規定,一般而言是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如果責任不夠明確,可參考以下規定。
參考:《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⑵ 幫人擔保汽車貸款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對於連帶責任擔保人,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一般保證人,債權人在採取了法律手段仍無法實現債權時,可以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車主的聲明是沒有用的,要撤銷擔保,需要和債權人解除擔保合同。
⑶ 貸款買車需要如果買車人不還貸款需要擔保人承擔責任嗎
承擔連帶責任,買車人不還款需要擔保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車輛貸款人承擔責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根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本付息方式等貸款條件:
(一)貸款人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情況;
(二)貸款擔保情況;
(三)所購汽車的性能及用途;
(四)汽車行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情況。
⑷ 車子抵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充當的角色就是在貸款人無法還款時予以代償。
如果有車子抵押,那麼會先拍賣車子,如果車子拍賣掉的收入低於應還的貸款,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代償餘下的部分。
⑸ 作為車輛貸款擔保人,如果車主發生發生意外人亡車毀,作為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車輛是全險。
看車輛損失程度,拿保險公司的賠款來還銀行貸款,保單後一般註明"第一受益人為XX銀行",如果銀行不同意,你也是拿不到賠款的。
賠償金額要看你的車輛保險的險種與保額才能知道最高賠付額。
⑹ 車貸還不了會怎麼辦,要負什麼責任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
法律條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6)車輛貸款人承擔責任擴展閱讀:
車貸不還的法院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⑺ 車貸人住牢,擔保人承擔哪些責任
擔保人即保證人責任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⑻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辦車貸我該承擔什麼責任
你就是借款人,銀行只能向你要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