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前妻的名義貸款買車,而我法院有經濟糾紛法院能查封前妻名義的車嗎
一般不能查封他人名下的財產。
B. 婚前貸款買車婚後一人還貸,這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結婚之前貸款買的車,在結婚之後一人房貸,這個車按道理是買的人的車,但是這其中有另一種情況。
就是還貸的這部分的資金,結婚之後的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是你是用的結婚之後的工資來還貸,可能你覺得這個貸款是你還的,其實不然,這是夫妻共同還的 ,因為你結婚之後的收入包括工資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結婚之後還貸款的部分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會保護每個人的個人財產,但是夫妻之間不要算計太多,難得糊塗,不要算的那麼精明,新組成的小家的日子才能好好地過下去。
C. 法律問題——我和前妻一起貸款買車,貸款買車的時候我的簽名,但貨運那一塊是老婆的名字……
應該都是婚內購買的吧,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屬於婚前財產,雙方需要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就對半開,去法院也是這個原則,即財產和債務都是對半開。
D.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妻子貸款買車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行為違不違法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前妻在貸款買車的時候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
當事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時,也不必太過於驚慌,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辦理的一切業務以及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對於無效合同的界定,國家也是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說並非是已經在前期冒充的情況下簽字蓋章的就能生效,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說我們只需要。將不在場的證明和非本人辦理的證明提交出來,就能夠在法庭上獲得勝利,從而解決這件事情。
E. 貸款買車寫的我的名字,離婚車給了前夫,但是他不還貸款我該怎麼辦
他不還,只有你還。車可以收回,等還清後再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過戶給他。其實當初就應該清楚誰還餘下貸款。如果是他還,而不還的,違約是他,自然可以收回車。
F. 結婚貸款後喊離婚是否屬騙婚.他拿我們貸款的錢幫他前妻買車子保險。這樣算是騙婚嗎
這個證據不充分啊!
對方借貸並不是騙你的錢哪,他拿的是銀行的錢,他把錢借給前妻,那你們與他前妻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你完全可以向他前妻追回,目前來說你沒有任何損失,你的錢通過一般的民事手段也能追回,所以對方並不構成詐騙罪。
補充:簡單,那就離婚時約定貸款由男方一人償還。
G. 男朋友拿前妻房子貸款買車為什麼寫他前妻名字
誰的錢是誰的財產。因為房子是誰的,車子就是誰的。房子抵押了才能貸款,才能買車。
H. 買車,車主是自己,媳婦貸款是否可以
一般貸款,銀行都會要求夫妻雙方簽字,調查整個家庭的收入來源,你可以到銀行咨詢下,結婚證能證明是夫妻雙方,應該可以的,具體還要看銀行想不想貸款給你!
I. 我和老公是二婚,婚後老公貸款為他兒子買車,這個貸款不是用於我們夫妻生活,請問貸款我用還嗎
他貸款為他兒子買車,你知道嗎?你同意嗎?如果你不知道也不同意,這個貸款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產生活,應屬於他的個人債務,而不是你和他的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他個人以個人財產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J. 我和前妻離婚3年了她現在貸款買車還留我的身份證號她屬不屬於犯法
這個留你的電話,基本上就是一個緊急聯系人而已。如果你不願意的話,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但是犯法的話,雖然哦是違法行為,但是不會受到什麼具體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