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買車綠本加壓車管所壓身份證可以嗎
不可以,必須的車輛的大綠本
㈡ 按揭買車綠本沒壓可以不用給按揭貸款嗎
這個肯定是不行的!這樣你的銀行會有不良記錄,如果我沒有預期還貸款,銀行會把你的車收走
㈢ 本人去年貸款買的車,銀行里壓著我兩千塊錢和大綠本,請問這兩千塊錢是什麼錢,還有就是貸款買車必須是三
銀行不會壓你的錢,我估計是擔保公司的費用,貸款買車不一定全險,一般都是保險公司中間弄的,你再問問這兩個情況
㈣ 貸款購車需要壓車輛大綠本嗎
大綠本(機動車登記證書),貸款購車的車主這個本子都是要抵押在銀行或貸款的汽車金融公司。
因為是貸款購車,車在車貸未還清前,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怕車主在未還清車貸前把車賣了,所以要押這大綠本。大綠本在過戶車輛時必須要,沒有大綠本車輛無法轉手。平時交警不查大綠本,還清車貸後,銀行或金融公司會給開個證明,自己去車管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就可拿回大綠本。
機動車登記證書如果丟失的話,是可以進行補辦的。需要車輛所有人帶著身份證,行駛證開著這輛汽車到車管所進行補辦。補辦成功之後,補辦登記證書會被記錄的。所以保管好登記證書是非常有必要的,畢竟補證的流程也是非常麻煩的。
二手車過戶之後,有幾樣東西您千萬要拿到,否則以後再補辦會非常麻煩。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證書一定要拿到,俗稱綠本。綠本就相當於房產證,裡面記錄著車輛的所有信息,包括機動車所有人,和過戶的次數,以及車輛有無抵押等等。綠本會從新車第一次上牌後,一直跟隨車輛到報廢。
二、發票
在車輛過戶完成後,過戶大廳窗口會給您一張新的發票,就那張白顏色薄薄長方形的紙。這個如果丟失的話不僅之後無法完成車輛過戶,而且補辦起來會很麻煩。
三、行駛證
車輛在過戶之前需要對車輛進行重新檢驗和變更行駛證的信息,也就是把之前的車主,變成現在的車輛所有人,行駛證千萬不能丟,一定要拿好。
四、交強險保單
車輛過戶時候交強險保單是要有的,而且需要隨車輛一起進行過戶。要看清楚商業險還是交強險,不要弄混淆了,因為兩張保單都跟A4紙差不多大,並且長的很像,需要看清楚上面的字體標識。商業險如果不需要,或者想自己從新選擇保險公司,是可以讓前車主去退保的,但交強險保單一定要拿到手裡。
㈤ 貸款買車 綠本本 要壓著不給嗎
你如果是貸款買車的話,就需要抵押綠本,直到你還完錢,也就是說在這個期間你只有車輛的使用權,沒有販賣轉讓全。 呵呵~~~謝謝
㈥ 貸款買車綠本是在壓在銀行還是在銷售手裡
押在貸款機構那,如果是銀行貸款就壓在銀行,4S店放款就壓4S店
㈦ 貸款買車上牌照流程
貸款買車上牌流程:
一、買車按揭上牌照流程
第一步: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第二步: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第三步: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第四步:到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第五步:到號牌安裝點安裝號牌。
二、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見附件第二條)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的來歷證明(見附件第四條)。
4、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機動車《貨物進口證明書》原件;海關監管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原件。
5、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6、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7、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8、屬於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還應當提供《特種車輛警燈、警報器使用證》、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的證明原件。
9、屬於加裝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還應當提供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0、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12、屬於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㈧ 為什麼我貸款買車辦完牌照就把綠本給我了
其屬於由本人保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經機動車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未領取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不準上道路行駛。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提交有效的資料。車輛管理所應當接受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提交的資料,檢驗車輛,在辦理機動車登記的時限內,決定準予或者不予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書面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8)貸款買車壓綠牌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確認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轉出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密封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2、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停駛或者復駛事項,收回或者發還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恢復行駛時,超過檢驗周期的,應當經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