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把按揭中的車賣掉
辦理汽車解除抵押貸款需要在還清欠款後帶著身份證和機動車登記證到買車處,4S店的工作人員就會核實車款是否還清,在核實後,會出示個人汽車貸款結清證明、委託書、汽車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機動車抵押登記表。
所有資料的公章要原件章,彩印或者掃描是無效的,並且所有資料不能塗改,否則也是無效的。
賣掉注意事項
如果車輛還在按揭中是沒有辦法出售的,因為此時的汽車所有權在貸款機構處,只能等欠款還清後再出售。車輛在按揭時,車主是可以使用車輛的,但是解除抵押手續還未完成時是沒辦法辦理過戶的。
車主需要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表,然後到車管所辦理(要注意貸款結清證明一定要拿到),辦理時先提交材料,然後工作人員會在登記證上列印解除抵押的字樣,到此就算辦理完成了,如果未辦理這些手續,那麼機動車的產權依舊不是歸車主所有。
Ⅱ 貸款中的車怎麼賣
一般情況下,我們購買車輛和房子都會進行按揭,大部分車輛的按揭都是好幾年,那麼車輛還在按揭的過程中是否可以進行買賣?在買賣的時候流程是怎樣的?
按揭車怎麼賣
想知道按揭車怎麼賣,首先要了解一下按揭買車的流程,在按揭賣車時,第一步就是要選擇跟銀行有合作關系的經銷商,現在的汽車經銷商一般都具有這種資格。第二步就是要簽訂購車合同,合同上寫著車價以及稅費及保險費的支付方式,還要寫清楚是按百分之幾進行按揭。第二步就是在經銷商處和相關銀行部門填寫貸款申請書,標明貸款金額和期限,要准備好自己的身份證、結婚證明等身份證件,其實這個必須本人去銀行簽字,還要和銀行工作人員核對貸款的金額。
有過汽車貸款經歷的人都知道,如果選擇了貸款買車,無論是從銀行貸款的中小貸款公司貸款,其實都是將這個汽車抵押給了貸款機構,貸款人對汽車是沒有產權的,那麼按揭車怎麼賣就成了難題。
既然貸款申請人沒有汽車產權,那也就無法辦理上戶,也就無法賣掉自己的汽車,那麼按揭車怎麼賣?說到底,在沒有辦理取消按揭登記之前是不能賣掉的,那麼一些辦理的汽車貸款的人發現自己無力超完美的貸款任務是要想將汽車賣掉,應該怎麼辦呢,還是有一些變通的辦法,比如貸款人可以先還清銀行貸款,接觸按揭手續,這樣就可以把汽車賣掉了。
其次對於已經過戶到你手的按揭車,車子的所有權理所當然的已經是變更了,當你再想對你的按揭車賣的話,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已經是屬於二手車的過戶了。
對於二手車的過戶,除了遵循一般的二手車過戶手續外,然而你的按揭車先是必須要把你的前帳結清的哦,只要這樣,你的按揭車可以賣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哦。等親把所欠銀行的賬款結清,銀行就會把你之前按揭的手續蓋章確認解除,把親的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退還到親的手裡,這樣你就可以到車管所進行抵押解除了,因為你的按揭車之前等同用是抵押給銀行了,解除抵押後,之前交付的擔保金也會如數奉還的,不多不少,好好數數,親。
此時你就可以按正規的二手車過戶程序重新進行按揭車可以賣了,流程如下:
(1)提供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如果其中一方是單位的話是需要單位代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的哦。
(2)所持機動車的注冊,轉移,注銷,轉入的申請表格。
(3)車輛的登記證書和行使證書。
(4)原始的車輛購置的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Ⅲ 貸款的車可以賣嗎我貸款買的車.沒還清貸款.現不想要了.可以賣車嗎
貸款的車在尚未還清貸款之前是不可以銷售的,其車輛登記證還處於抵押狀態,需要在還清貸款辦理解押後才可以將該車進行銷售。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3)貸款中的車輛能賣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Ⅳ 按揭的時車能出售嗎
如果貸款已經還清,那車子是可以進行交易的。但如果車子還在按揭中,則不能買賣。這是因為貸款買的車在貸款機構做過了抵押登記,如果車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那麼抵押登記無法撤銷。沒有撤銷抵押登記的車是無法進行過戶交易的,自然也就不能買賣。
Ⅳ 貸款的車,可以做二手車賣掉么
您好,汽車管家團隊為您解答
對於在按揭階段的車輛過戶,答案是不可以,因為在你貸款沒還清之前,車輛的性質是抵押在銀行的(車管所有抵押備案),你沒有權利轉讓過戶。你手上只有行駛證而已,機動車登記證書(俗稱大綠本)也是被銀行扣留,而過戶則必須提供大綠本才行。你得還完款,拿到大綠本並去車管所清除抵押備案後才允許過戶。
Ⅵ 我買了一輛車,是貸款買的,貸款沒還完我可以賣掉車嗎
貸款買車貸款沒還完汽車是不能交易的,只有在貸款還完後辦理解押登記,才可以辦理轉移登記,這個時候該機動車才能賣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6)貸款中的車輛能賣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Ⅶ 怎樣把按揭中的車賣掉
可以先聯系賣家,之後和賣家協商讓賣家先墊付剩餘貸款,之後到銀行把機動車登記證,車輛合格證,購車合同都拿回來,然後開去車管所進行車輛過戶就可以啦。這種方法是最好的辦法,可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權益。只不過需要找到願意以這種購買方式購車的人還是少數,不過賣得價格比其他方式都要高。
在購買抵押車輛之前最好找專業的二手車鑒定機構進行車況鑒定,或者可以去4s店進行鑒定,主要是防止買到事故車,泡水車。最好該車輛有完整版的4s店保養記錄。
(7)貸款中的車輛能賣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賣車人必須是車主本人。但凡是二手車交易,這點必須先明確。賣車的主體必須合法合規,否則拒絕交易。這點可以通過驗明車主身份證和行駛證確認。
確定車輛狀態是否正常。也就是除了抵押以外還有沒有其他鎖定,比如盜搶,查封等。此類鎖定狀態下,車輛是無法進行過戶的,因此拒絕交易。
Ⅷ 汽車在按揭中,能不能賣
按揭中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須還清貸款後進行出售,也不能過戶。按揭中的車 是抵押在銀行 就是說你沒有產權 所以無法交易 必須還完所有貸款 解除抵押登記才能交易。賣車過戶需要機動車注冊登記證,沒還完貸款前這東西都押在銀行或者擔保公司。
貸款未還清:
1、車輛使用權歸購買人所有;
2、車輛產權證質押在銀行;
3、車輛產權在貸款未還清前歸銀行所以。
貸款已還清:
1、車輛所有權、使用權均歸購買人所有;
2、可以進行質押貸款。
(8)貸款中的車輛能賣嗎擴展閱讀:
正式抵押貸款,解除抵押時不收取費用,但有些不可靠的金融公司,要在客戶結束還款期限後解除抵押,必須交手續費,否則不給出登記證書。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Ⅸ 我貸款買的車不想要了能賣嗎
貸款車輛在還清貸款後才能出售。其車輛登記證仍處於抵押狀態。只有在貸款還清並發放後才能出售。
根據《車輛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以機動車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物消滅的,應當申請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的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車輛登記證;
(三)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抵押合同。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並在機動車登記證上簽署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9)貸款中的車輛能賣嗎擴展閱讀:
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
第二十六條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或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