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款
可以的
這屬於公共財產
夫妻可以平分的
㈡ 女方結婚前自己貸款買的車,結婚後還是自己還貸款的話不會算共同財產吧
現在婚姻法上這樣的,你說的情況肯定是她的。還有種情況,就算車子有你和你女方的共同名字,誰買誰還貸款就是誰的,不會看共同的財產了,房子也類似
㈢ 老婆結婚前首付買車,婚後車貸基本都是我還的,,算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糾正一個說法,婚後不存在你還貸妻子不還貸的說法,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何來你還的說法。
㈣ 我該不該買車,打算結婚前買車。
首先要考慮,你和你父親的這個種養是不是一定可以成功,以及是不是你必須參加,其次,放高利貸的話個人不建議,賭場上欠賬跑了家都不要的人太多,放的好的話還好,放的不好的話血本無歸,其次,買車的話大概買什麼價位的,什麼樣的車。
假如你父親那邊的種養,不需要你投資太多的資金,而是平時多對他進行一些關注一些幫忙,那麼也就可以考慮買車,至於買什麼車,個人建議可以買奔騰B50,貸款買車的話全車1.6手動舒適版到上牌辦好大概11萬,按揭首付50%。剩下的分三年付的話大概每個月1300-1400左右。你可以考慮把貸款辦下來給你父親去投資,然後自己再按揭買一輛車.
同時也要考慮孩子,畢竟孩子出生以後要花費的費用也很大.,
㈤ 我婚前貸款買車,和我結婚後貸款買車,對女方來說有何利弊!我是男的
婚前買是你自己的事,貸款你自己簽字就可以了,而且屬於你自己的財產,婚後買的話,去銀行貸款女方是你的共同債務人,當然車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對女方的利弊你自己應該能琢磨出來吧
㈥ 結婚前女方要求買車
如果車已經買了,現在想要回來,在沒有任何契約型文件的情況下,是要不回來的,除非男方主動退還。因為這種情況下,女方不能證明這台車是女方出的錢。即使能證明是女方出的錢,也屬於贈與的,不能要回來。
寫個保證書的辦法也不太好,這有傷婚前感情。
可以借錢給男朋友讓他去買車,寫個借條就可以了。不分手就不用還錢,分手了可以憑借條要錢嘛。作為曾經的男女朋友,分手後,還是一般朋友,女方可以慷慨地不再要錢了,以車抵債,只把車收回來就可以了。
借條比較簡單,比保證書容易。保證書太離譜,有傷男人的尊嚴。
呵呵,說實話這個問題比較好玩,不管如何,還是祝這一對男女朋友有情人終成眷屬,白頭偕老吧。
㈦ 婚前女方買車,是全款買好呢 還是貸款呢
無論是全款還是按揭,婚前買的車,綠本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除非另有協議,或者你把對方列為共同還款人。
我就是怕我猜錯你的意思,所以多說兩句。幾年前車商動不動就用「買車保值」忽悠人,現在又用「按揭買車,閑錢投資」忽悠人。這兩種說法都非常地「資本主義」。全款還是貸款,要因人而異。理論上,首付45%,貸3年,最科學;首付20%,貸5年,最二逼,風險最高。但這跟投資或通脹都沒關系,(不是每個人都有投資的機會的,比如個人理財,它本質上屬於抵消通脹的被動行為,並不屬於主動投資行為,其利潤不足以抵消通脹),而僅僅是因為車商之間的競爭,讓消費者佔了點便宜。這種便宜是相對的,主要針對不方便全款購車,但又確實需要車的人,如果你是這種人,那麼做分期是非常明智的,但如果你全款之後還能衣食無憂,又沒有什麼需要周轉的,你就應該全款購車。其實有一個細節你想想就明白了:既然分期買車,閑錢拿去投資更劃算,那麼車商為毛不主動要求你全款購車,他們能更快地回籠資金,然後那去投資不是更好?銀行也一樣,利息那麼低,為什麼要給你貸款?——因為術業有專攻,投資有風險。穩中求勝最牛掰!謝謝!
㈧ 大家好!女朋友說婚前買車寫她名字,我是貸款買車,過兩天登記,這婚前和婚後有什麼區別嗎是不是結婚證
新婚姻法,婚前誰的財產婚後還是誰的,婚後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