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
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2、車子買來後,也是以名義貸款人的名字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由於是別人使用,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首先找到的就是車主,而且不論怎樣作為車主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並可能附帶賠償責任。
3、如果車子出現肇事逃逸、抵押騙保之類的,車主還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
❷ 用我的名義買車可以用別人的名義貸款嗎
用你的名義去買車,
然後用別人的名義來給你貸款
只要別人願意那就可以辦得到,
否則的話那等於金融欺詐
❸ 別人貸款買車要以我的名義,這樣行嗎
汽車也是可以過戶的,我認為還是讓他自己貸款來買,你作為擔保人這樣比較合適。。。因為車買好你是給他使用的,出了事什麼的都要你本人到場的。。車子在貸款期間是不能過戶的,要貸款還清了才可以過戶。。。
❹ 以他人名義貸款買車,行駛證能寫自己名字嗎
可以。但風險很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中車輛登記單位與實際出資購買人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和《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不準予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登記,而非所有權登記。
動產車輛所有權的判斷應依據《物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行駛證登記者訟爭汽車登記在其名下歸其所有,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信。出資人出資購買訟爭汽車,原告對訟爭汽車享有佔有、使用和管理的權利,應確認訟爭汽車歸出資人所有。
(4)以他人名義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法官提醒,借名買車對於實際購車人來說,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
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
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
❺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
信用卡和貸款禁止轉借,否則一旦出現風險,需要本人承擔的,銀行也會嚴格審核是否本人。
❻ 別人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 可貸款一直未付 我會有什麼後果
後果就是你的把錢全部付清給銀行!你不還的話最後律師函下來給你一個金融詐騙你就走遠了!
你現在最好就是把車找到,讓擔保公司或銀行收回去拍賣來嘗還那筆貸款!!!金融犯罪筆筆皆是
好自為之
❼ 以別人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自己還款可以嗎
您好,這個誰的名字辦的貸款車子就是誰的戶口的,怕後期有麻煩的,盡量還是用自己的名字的
❽ 分期付款買車以別人的名義可以嗎
不可以。
法官提醒,借名買車對於實際購車人來說,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
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
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
(8)以他人名義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2018年10月,消費者劉先生在某品牌汽車專營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預訂了一輛汽車,先後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並簽訂了正式的購車合同。
隨後商家表示,劉先生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只能以租賃合同的形式通過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要求劉先生簽署一份汽車租賃合同。劉先生認為租賃合同與初始購車合同不符,要求對方退回所有款項,但遭到拒絕。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汽車金融消費問題頻現,商家往往在金融產品上「大作文章」。部分商家偷換利息和手續費的概念,混淆利率計算方法,推銷各種所謂「優惠」的金融產品;
部分商家故意隱瞞以租代購的分期付款模式,或者以低利息、無條件提前還款、所有權無風險等承諾誘導消費者選擇以租代購模式,實際卻與其承諾嚴重不符。
❾ 我出錢以別人名義分期付款購車算誰的
只要有這個車子付款流水證明,法院完全可以把車子判給付款的一方,而且要她沒有什麼證明你贈與她的。
❿ 用他人名義貸款買車,本人還貸,是否合法
用別人的名義去貸款買車,那車的戶名就成他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