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揭車輛轉讓協議如果以後出問題有法律效應嗎
買賣二手車雙方簽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事故有法律效力。一、轉讓和買賣二手車即使不過戶,只簽訂轉讓協議,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二、原因:根據協議的定義就可以看出協議等同於合同。定義:協議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具體和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文件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三、注意事項:協議一旦達成法律是默認生效,如果車輛出現重大事故則原車主承擔法律責任,故車主簽完協議後就及時過戶保障自己的權益。
⑵ 車輛還沒有還清車貸,買賣協議還有效嗎
一份合同有效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3,沒有侵犯他人(第三人)利益。
滿足以上條件的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私人簽訂的合同,只要滿足以上3個條件,就有效。但是和銀行的借貸關系不因你們私人簽訂轉讓合同而轉移,銀行只認直接借貸方。
⑶ 緊急求助:買貸款中的二手車無法辦過戶,私下簽車輛購買協議明確所有權,但在原車主發生經濟糾紛時有效嗎
風險挺大的。
我國《物權法》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原車主發生經濟糾紛,或者第三人對該車進行處置,比如申請強制執行,你是不能對抗的。
但是你們私下裡簽訂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沒有登記過戶不影響合同的生效。如果發生上述問題,你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二十四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⑷ 按揭車抵押合同有效嗎
您好,從法律上講是「效力待定」。
所謂按揭,跟擔保非常相似。同樣是作為擔保方式的一種,與抵押的區別就在於標的物(即你的車)是否發生了所有權轉移。在按揭過程中,所有權人歸按揭受益人,按揭受益人是真正的標的物所有權人;而在抵押當中,抵押人是真正的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僅僅是在抵押人的所有權上設立限制所有權的他物權。
上面說的比較專業,針對你的情況簡而言之就是:你按揭的車,車主暫時還不是你,是銀行,只有當你還完債才是你的。又因為你不是車主,因此沒有處分該車的權利,不能進行抵押行為。你一旦做出抵押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按《合同法》規定是效力待定的。所謂效力待定,就是說不能確定有效還是無效,因為真正的所有權人還沒有明確表示他的意願是認可或不認可。如果你的行為得到銀行的認可或同意,則抵押行為被追認,則抵押行為有效;反之則無效。但實際生活中,銀行是不可能同意你做出這樣的行為的,因此很可能得到的結果就是抵押行為不被追認而無效,成為無效合同。
另外要注意,機動車抵押並不一定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登記的作用分兩種,一種的登記生效,一種是登記對抗。所謂登記生效就是不登記就沒發生效力,如房屋買賣不經登記權利不轉移;所謂登記對抗就是不管登記與否都不影響權利的創設、轉讓、變更,但經過登記的可以對抗除物權變動關系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行為不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
⑸ 按揭車轉讓給朋友,轉讓協議有效嗎,出了交通事
按揭車轉讓給朋友,轉讓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由朋友承擔。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⑹ 關於車貸未償還完,是否可以與他人簽訂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一份合同有效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1,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3,沒有侵犯他人(第三人)利益。滿足以上條件的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私人簽訂的合同,只要滿足以上3個條件,就有效。但是和銀行的借貸關系不因你們私人簽訂轉讓合同而轉移,銀行只認直接借貸方。
⑺ 銀行貸款的車輛轉讓簽訂協議有效嗎
網友你好:銀行貸款買的車輛一般都辦理了抵押手續,所以這種車輛轉讓一是已經還清貸款;二是必須經過貸款銀行同意方可使轉讓協議方可有效,否則是無效的。
⑻ 沒還清貸款的車,轉讓協議有效嗎
這事不僅僅在於他是否會把車要回去吧,涉及的方面太多了。
還有保險的問題,萬一出事故保險賠款得打到他的帳戶
⑼ 按揭車輛買賣協議可以公證嗎
某人前兩年花30萬元購買了汽車貿易公司的大貨車,並且在銀行辦理了抵押擔保借款分期付款。現在,和另外一人達成了車輛買賣協議,約定:車輛現在過不了戶,仍以賣方的名義還款,由賣方負責以後按月還分期付款;以後車輛發生事故與賣方無關。這樣的約定,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銀行也不會同意的。現在,對比一下糖尿病最新中醫療法。雙方申請公證這個協議。
現在,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此協議是債務轉讓,未經銀行同意,無效。不可以受理公證。同時,約定賣方與以後發生的事故賠償無關無效,車主照樣擔責。另一種意見是:可以辦理。一、雙方的協議對之間是有效的,其實商品房買賣合同。有約束力;只不過賣方承擔出名的風險,這是自願的。二、車輛買賣時交付主義,履行後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控制權在買方,賣方無責任了。協議責任的約定有效。
上述協議涉及機動車這一特殊動產物權的變動,提供以下內容供參考:1、《物權法》第24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糖尿病如何食療。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2001)民他字第32號]: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該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因車輛買賣未過戶而發生交通事故的,登記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合同法》第84條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當事人要求就上述協議進行公證,公證處應按照《公證程序規則》第34條的規定,將債務轉移的相關內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