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貸還清後,拿貸款結清證明,和綠本到車管所能解壓嗎
車貸還清後,拿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機動車登記證不能辦理解押,因為還缺少抵押人的身份證,只有證件齊全後,才可以辦理解押手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1)車輛貸款到期可以在本市范圍內解壓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二條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B. 車貸還清了,沒有時間去當地解壓,要不要緊
早晚還是要辦理解押,否則車輛不能過戶更新等。
C. 車輛分期付款到期如何解壓
車輛分期付款,在到期還清後可以憑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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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二條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D. 異地可以辦理車輛解壓嗎
異地車管所是不可以辦理解押的。只有在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的地點才可以辦理該機動車的解除抵押登記業務。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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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二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E. 我車貸還清了。但是我不在買車的地方,想問一下異地車管所可以辦理解壓手續嘛
這個不可以的吧,
車管所只是落戶那些,
畢竟你的車綠本在賣車那裡,
車貸還清,
首先就是打結清證明,
然後把車本拿回來啊。
F. 在異地汽車可以解壓嗎
不可以。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
必須本人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屬於單位的加蓋公章在相關窗口辦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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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變更雙方應當共同到車輛管理所,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行駛證;
(四)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居民戶口簿》。車輛管理所按照第十二條第二、三款和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並交驗機動車。屬於海關解除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的,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收回原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和第十三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