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約車公司讓司機貸款買車掛靠公司名下跑網約車,每個月給公司3000元車租。車貸有公司負責還款
你好,網約車公司沒責任還貸的。你交的錢屬於掛靠和管理費用。但是車子也是你的,不屬於公司。
② 為什麼我自己貸款買車滴滴公司不讓掛靠公司
你自己貸款買車,車的名字是你的,但你的大綠本 也就是車輛登記證 在銀行進行抵押,如果掛靠必須要把車輛持有人的名字改成滴滴公司名頭,但你貸款沒結清,沒進行解抵押之前,你是無法改名的,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採納
③ 按揭購車還提供掛靠貨運,靠譜嗎
你好,這個已經是行業內的通行慣例,是靠譜的,山西這邊就有3000多輛貨車的按揭公司,這個模式實際上是租賃銷售模式,也就是說不需要抵押物,這個貨車就是抵押物,您只要交完首付之後就能將車輛開走營運,但是此時車輛的號牌手續還都是按揭公司的,等到車輛按揭款全部交完之後,就可以過戶到你個人了,如果在營運過程中效益不好,無法還款,直接將車還給租賃公司就行了,但是你會損失首付和已經交過的按揭款。
還有另外一種是抵押銷售,就是你需要有抵押物,交完首付車輛直接落戶你名下,之後你按期還款,實在還不了,你將車子賣給誰都行,交完餘款就可以取回抵押物,這個模式就比較老套了,而且涉及關系也較多,現在不是很多見了。
如果准備跑貨運,租賃購置貨車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了,但是你要提前落實好貨運線路和貨品,否則在充分競爭的普貨運輸業競爭很激烈,利潤率是比較低的,尤其現在實體經濟發展受阻,無法還款的情況也是比較多見的。
④ 自己貸款買車掛靠車車隊貸款還不上別給車隊,影響徵信嗎
應該會把,因為畢竟是你貸款買車,你還不上了會對你的徵信造成很大的影響
⑤ 在掛靠公司貸款買車不給我合同算違法嗎
不給你合同,你可以去要,或者復印一份,談不上違法。
⑥ 用本人名字貸款買車,掛靠的公司,但是被別人開走了,我可以去扣車么
貸款買車掛靠的是公司,但是車被別人開走了,那你應該是扣不了車的,望採納,謝謝
⑦ 車貸買車,掛在4S店名下有什麼風險4S店過戶到個人手續復雜嗎
一般情況下,分期買車是由金融公司來做的,也就是說你和4S店的第三方,上戶的時候要上自己的名字,而產權證抵押在銀行,也就是你委託金融公司將其抵押銀行貸款,還清後產權歸你。
另一種,你買的試乘試駕,這種車一般是汽車廠家分發到經銷商處的,產權必須是經銷商的,什麼時候變更,要看廠家和經銷商就此車協議是幾年,一般兩年。
不知道你買的什麼車? 什麼時候才能過戶?過戶費用誰來承擔?還有你和他們的協議內容?
保險目前市場電銷是最便宜的,4s保險讓利還要轉你10%以上,至少銷售顧問有提成。
再就是上面所說的他們的債務。
建議你不要選擇
⑧ 掛靠車輛和分期付款車輛的法律關系是怎樣的分期付款車輛的所有權究竟歸誰所有
分期(賒銷)營運車輛和掛靠營運車輛的區別
(容易混淆的兩種法律關系)
公路客貨營運車輛、商用車和高中檔私家車車主採用分期付款購車(車輛賒銷)是近幾年來才流行的車輛銷售方式。這種方式,緩解了車主買車資金不足的困難,極大地促進了我國汽車產業和運輸業的發展,擴大了內需。受到各界的歡迎和支持。但隨著這種銷售方式的普及,由於個別車主不能按期還款,致使這類糾紛迅速增加。對這類經濟糾紛如何公證處理,做到案結事了,是擺在各級法院主審法官面前不用迴避的問題。
在這類糾紛中,由於私家車等非營運車輛法律關系清晰,不涉及賣方扣車以後的經濟損失處理比較簡單。營運車輛由於行業的特殊性和我們的國情涉及面廣泛,加上車輛價值較大,又涉及扣車以後的停運損失問題,處理起來必須慎重!
由於公路客貨營運車輛分期付款購車(車輛賒銷)是近幾年來才流行的車輛銷售方式,在後期管理上又與車輛掛靠經營類似,特別是一些大型的物流、運輸公司同時經營車輛銷售和私人車輛掛靠兩種業務,而分期付款所購車輛債務清償完畢、車輛解除抵押後,往往又進入同一公司掛靠經營,非行內人士一般在認識上都把二者混為一談。導致在法律關繫上的混淆。
分期付款車輛(賒銷車輛)和掛靠車輛的區別:
1、車輛所有權權屬不同:掛靠車輛的車輛所有權屬於車主;而分期付款車輛所有權在債務清償完畢以前,保留在汽車銷售商手中。
2、公司經營掛靠車輛以收取管理費為目的;與被掛靠車輛車主簽訂的是「掛靠經營協議」;內容主要是被掛靠公司為掛靠車主提供哪些服務,如何收費;而分期付款售車(車輛賒銷)公司經營車輛貿易主要是賺取車輛差價為目的;其與車輛買主簽訂的是《分期付款購車合同》(車輛賒銷合同),內容主要是車主買車的借款金額,賣方保留車輛所有權條款、還款方式和逾期還款處理等;
3、掛靠車輛與公司的經濟糾紛一般是公司代繳的各項規費和管理費;分期車輛與公司發生的經濟糾紛一般是因為經營車輛者沒有按時依約歸還購車欠款;
4、兩種糾紛處理的方式有極大地差異:掛靠車輛欠費一般數目不大,多協商解決;必要時,經過法律程序解決。因為車輛所有權歸車主所有,盲目扣車往往要賠償停運損失,得不償失;而分期車輛由於是新車,折舊率很高,欠款數目又較大,如連續數月不還,不及時處理,就會出現資不抵債的「要錢沒有,破車還帳」的情況,加上車輛所有權本身就保留在銷售商手中,依約收回拍賣合理合法,(評估後拍賣所得多於部分仍屬於買車人)所以以收回車輛為主。
此類糾紛的處理中中,除車輛銷售公司以保有車輛所有權依約收回車輛以外,也有銀行按約收回抵押車輛,評估拍賣抵賬的情況。以前保險公司直接扣車,或委託公安機關按金融詐騙扣車,因為存在法律和程序上的缺陷,現在已經較少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