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在銀行貸款買車,錢沒還,會不會是詐騙
是不是詐騙不好說?被列入黑名單,徵信不良,這是肯定的,以後辦不了銀行業務,乘不了高鐵,住不了高檔賓館,坐不了飛機。
㈡ 銀行貸款沒還,構成詐騙罪嗎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涉嫌貸款詐騙罪,要根據具體情節刑事責任;對於貸款到期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償還,行為人雖然主觀有過錯,但其沒有非法佔有貸款的目的,故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認定,而應按借貸糾紛處理。
貸款詐騙罪與借貸糾紛的區別如下 :
第一,如果已經發生了到期不還的結果,要看行為人在申請貸款時,嚴重履約能力不足的事實是否已經存在,行為人對此是否清楚。如果無法履約的原因形成於獲得貸款以後,或者行為人對根本無法履約這一點並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還,也不應認定為貸款詐騙,而應以借貸糾紛處理。
第二,要看行為人獲得貸款後,是否積極將貸款用於借貸合同所規定的用途。盡管到期後行為人無法償還,但如果貸款確實被用於所規定的項目,一般也說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欺詐貸款的故意,不應以詐騙論處。
第三,要看行為人於貸款到期後是否積極設法償還。如果行為人僅僅口頭上承認欠款,而實際上沒有積極籌款准備歸還的行為,也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詐騙的故意。
第四,將這些因素綜合起來考慮,才能得出正確結論。因為貸款詐騙犯罪與一般借貸民事糾紛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出於騙取他人財產的目的,而這一目的又必然通過一定行為表現出來。
貸款詐騙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㈢ 我是車貸我還了幾期但是還不起了會是詐騙罪嘛
這個詐騙罪沒有關系。但還不起工作人員會上門退催款,如果還不快就有可能被起訴。
㈣ 貸款買車沒還上的屬於詐騙嗎
您好,貸款買車未還上貸款需要區分情況才能確定是否構成詐騙,一般來說同時符合以下幾種情況公安機關才會立為刑事案件偵查。
1、申請貸款時提供了虛假資料或者關機失聯跑路。
2、拆除了GPS。
㈤ 貸款還不上算詐騙么
夫妻共同開公司,貸款買車。公司破產,沒有長還能力。算不算詐騙。
㈥ 我在工商銀行辦理的車貸還了三個月以後沒還算,惡意詐騙嗎
在銀行辦理的買車貸款,還了三個月之後就一直沒還了,那麼銀行會採取訴訟方式讓你還款。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㈦ 分期付款買車還了五期,之後就沒還算不算詐騙
哪裡的分期付款買車
銀行的,按照合同約定歸還
具體問題建議咨詢律師
㈧ 銀行貸款買車,還了六個月後把車賣了,拒還.不算詐騙吧,後果是怎樣的
銀行貸款買車,還了六個月後把車賣了,拒還雖說不能定性詐騙,但銀行可以起訴,而銀行勝訴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那樣可能還會計算違約金,甚至會被作為失信人打入黑名單。那樣會非常不劃算
㈨ 車貸還了三個月以後就不還了算民事訴訟還是刑事犯罪
車貸還了三個月,當事人不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繼續還貸的,屬於違約行為,不屬於刑事犯罪,但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的,需要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9)貸款買車多長時間不還款算詐騙擴展閱讀:
一、車貸注意事項
買車是否貸款,這要看車主的資金情況。在被問到買車貸款的利弊時,多數車行相關人士多少都有點閃爍其詞。
他們認為,貸款買車,不但可以讓資金不夠的市民提前消費買到中意的汽車,也可以使一些雖然資金足夠卻另有用途的市民騰出一部分本來會墊在車價里的資金用於發展。
毋庸置疑,「免息、免手續費」讓原本很多買不起車的人有了購車沖動,然而,這種超值性價比背後的問題卻讓很多人考慮不周,有汽車信貸從業人士認為,消費者在貸款購車時必須注意三點:
1、在享受了商家「零利率免息貸款」後,是否還可以享受車價優惠;
2、日前市場的車貸手續費在4%~7.5%的區間內,是否免了利息提高了手續費;
3、一般購車利率是按銀行基準利率收取,是否免了手續費,利息會在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同時,由於選擇了貸款,新車保險必須「上全保」,會產生較大的保費支出。
因此,在做車貸時最重要的還是要貨比三家,消費者應該選擇具備一定資質和實力的正規汽車貸款服務公司,其在服務、收費等方面不僅規范,而且不會給您留下隱患。
二、《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違反合同的責任
1、第十六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時,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但是應當立即通知另一方;當另一方對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證時,應當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沒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 中止履行合同的, 應當負違反合同的責任。
3、第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採取其他合理的補救措施。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第二十條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一方違反合同時, 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但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6、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而受到損失的,應當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8、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或者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應付金額的,另一方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計算利息的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9、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責任。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的,在事件的後果影響持續的期間內,免除其遲延履行的責任。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10、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