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取消貸款利率七折下限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對信託行業有什麼影響
這個政策對大企業和政府平台,可能有優勢,銀行為了爭客戶,會降低一些利率;但對中小企業,暫時還不會有什麼利好!考慮到信託多數為地方政府做的,所以,對信託行業的業務有一些負面影響,特別是利潤可能要降低!
㈡ 信託貸款的基本特點
1.信託貸款屬於直接融資
信託貸款屬於直接金融產品。信託貸款受到信託目的特定化的約束,資金從委託人到受託人到融資人手中,處於環行封閉運行狀態,風險傳遞是線性,不同信託項目之間風險互不交叉利益互不滲透。如果一個信託貸款項目發生風險,其他信託計劃不受影響,甚至只有在信託公司具有過錯時,才能影響其固有資產。風險的結構是局部化,而不是系統傳染,擴散化。
與之不同,銀行貸款屬於間接金融產品。資金從資金盈餘方到資金短缺方經過銀行中介,金融風險集中於銀行。間接金融的風險具有傳染效應、羊群效應,如果一家銀行發生風險,可能迅速傳遞給其他銀行,存款人在恐慌心理的驅動下,群體擠提容易造成系統性風險。
金融產品的法律結構影響人們對風險的預期和風險處理方式。銀行對存款人存款自願取款自由,這是銀行的信用,所以銀行要承擔流動性風險;信託則受到信託財產的約束,除非信託文件約定流動性,例如受益權贖回,受託人並不提供流動性的義務,因此,也不承擔流動性風險。
投融資體制涉及的是金融制度如何把儲蓄有效地轉化為投資的機制。信託融資是間接融資的直接化,打通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通道,加速了金融體系從銀行本位向市場本位的轉化。這種轉化對於提高金融效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2.信託貸款具有很強的靈活性
銀行貸款是比較標准化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即利率的彈性比較小。銀行為了減少管理成本、防止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貸款的規則比較抽象和一般化。從借款人的角度衡量,則缺乏彈性。與銀行貸款一刀切的風格不同,信託貸款具有很強的個性化色彩,區別對待。信託網的靈活性表現為定價靈活、風險與收益靈活匹配、放款靈活,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3.與銀行貸款在操作上具有重大差別
信託貸款與信託投資是相互結合和互相轉化的,滿足信託資金運用的最大化,在風險與收益的結合點上力求最大平衡。
信託公司發放信託貸款,常與借款人約定控制企業公章,以及限制擔保、借款、資產處置和關聯交易等重大經營活動,實時掌握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出現了所謂債權股份化的趨勢,這是銀行貸款所不具備的特點。
銀行往往從企業財務指標、管理指標、行業指標等方面評價企業的債務清償能力和風險度,但並不對企業經營管理施加積極的主動影響,其處罰措施之威懾力有餘,影響力則不足,效果往往不彰。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則是雙刃劍,容易招致多家銀行同時收貸,或者導致借款人經營更加困難。
信託公司具有直接投資功能,既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凈資產回報率高,信託公司不但可以保證貸款安全,而且還分享企業資本增值性收益,如果將來上市,長期投資的綜合收益率較高。有的信託公司推出的夾層融資,即通過股權和債權的混合融資,兼顧多種運用方式之利。
信託貸款與投資具有轉化的特點。信託公司在階段性信託投資時,通過公司股東回購股權的方式向企業融資,將股權融資轉換成債權融資,既可以以股東資格指派董事參與經營和決策,還可以在設計產品時讓股東承擔回購義務以及第三人對該回購義務提供擔保,這就擴大了債務償還的保障渠道。
除了股權外,信託公司還可以通過附條件轉移所有權的方式購買企業的不動產、應收債權等資產,向企業融資,或者以擔保信託的模式為信託貸款提供擔保,在我國所有權讓與擔保制度付之闕如的情況下,獲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還迴避了擔保制度所否定的流質、流押之弊。
這些靈活的組合運用方式為金融產品創新注入了新的元素。銀行囿於不能直接投資的限制,在以貸款債權運用存款資金時,不能主動地配合運用物權和股權,限制了產品創新的空間。
4、信託公司發放信託貸款的利率問題
如果檢索關於貸款利率的相關規定,《貸款通則》並未對信託貸款進行直接規定。中國人民銀行1999年3月2日發布的《人民幣利得財富管理規定》第23條規定:「信託貸款利率由委託雙方在不超過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水平(含浮動)的范圍內協商確定。」
但應同時注意到,《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發布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還未發布實施。參考《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銀發[1986] 字第97號,現已失效)我們理解,當時信託公司可辦理信託存款等負債業務,信託貸款業務多指以吸收負債性質的信託存款發放貸款的業務。
而經重新登記的信託公司,已取消了經營負債業務的資格,信託貸款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最新修訂為2007年3月1日實施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業務,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中所指的「信託貸款」不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公布實施後,並未有法律、行政法規對信託貸款的利率進行直接和明確的規定。
據此,可以認為信託貸款利率低於基準利率的下限並未違反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需注意: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利率管理機構,有權對信託貸款適用的利率水平進行規定。
如果今後規定了信託貸款利率適用的規則,則信託公司必須遵守之。金融管制的經驗與趨勢有時會發生矛盾。
利率市場化應是金融改革的總趨勢。但在經濟緊縮政策下,如果委託、信託類貸款的比例急劇上升已經對宏觀經濟政策的准確性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排除金融監管部門從審慎監管的角度出發,將委託、信託類貸款再次納入利率控制的界區。
有一種觀點認為,貸款通則規定的金融機構包括信託公司,既然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利率應該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確定利率水平,那麼,信託公司也不能成為「特區」。我們認為這種觀點並未理解貸款通則規范的重點――以存款發放的貸款。
信託貸款屬於非以存款發放的貸款,不應該適用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規定,當事人對利率可以自行約定。在實踐中,銀行發放的委託貸款的利率已經由委託人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實際上很多都突破了利率下限。
㈢ 建設銀行信用貸款利率是多少
2021年建設銀行信用貸款利率具體如下:
短期貸款。六個月(含)的貸款利率為4.35%;六個月至一年(含1年)的貸款利率為4.35%。
中長期貸款。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貸款利率為4.75%;三年至五年(含五年)的貸款利率為4.75%;五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4.9%。
拓展資料
建設銀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前身為成立於1954年10月1日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後於1996年3月26日正式更名為建設銀行) 。總行位於北京金融大街25號, 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 國家副部級單位。
建設銀行主要經營領域包括公司銀行業務、個人銀行業務和資金業務,在29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及子公司,擁有基金、租賃、信託、人壽、財險、投行、期貨、養老金等多個行業的子公司。
建設銀行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與多個大型企業集團及中國經濟戰略性行業的主導企業保持銀行業務聯系,營銷網路覆蓋全國的主要地區。2016年6月30日,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全球1000家大銀行排行榜》,建設銀行排名第2位。
2017年2月,Brand Finance發布2017年度全球500強品牌榜單,建設銀行排名第14位。 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名31位。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揭曉,建設銀行排名第203位。 2019年7月,入選2019《財富》世界500強。
「一帶一路」中國企業100強榜單排名第40位。2019年12月,建設銀行入選2019中國品牌強國盛典榜樣100品牌。2019年12月18日,人民日報發布中國品牌發展指數100榜單,建設銀行排名第25位。 2020年1月4日,獲得2020《財經》長青獎「可持續發展效益獎」。2020年3月,入選2020年全球品牌價值500強第13位。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指建設銀行或建設銀行接受委託向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建造、大修各類型房屋的自然人發放的貸款。
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主要包括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即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個人一手房貸款、個人再交易貸款住房貸款即二手房貸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個人住房抵押額度貸款等)、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2014年10月9日開始。建行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對於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根據借款人購房情況及其信用記錄、還款能力等因素區別確定。
㈣ 委託存貸款業務和信託存貸款業務有什麼區別
委託存貸款業務:
1.對象,用途期限,利率和金額由委託人指定;
2.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3.被委託公司按委託的金額和期限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
信託存貸款業務:
1.貸款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等由信託機構自行確定;
2.風險由信託投資機構自行承擔;
3.手續費由信託機構向借款人收取。
㈤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再設定上限,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貸款利率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對金融競爭環境尚不完善的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
㈥ 江蘇信託公司貸款利率
信託的資金成本在6%以下,貸款利率的話江蘇信託公司至少高於成本的3%左右,貸款36%以內,最高利率為年24%。
一般若是客戶不直接咨詢信託產品,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本金利息都受保護,超出此限度的,網貸屬於民間借貸的范疇。
㈦ 信託貸款利率是多少的
可以算的,信託的資金成本在6%以下,貸款利率的話至少高於成本的3%左右
㈧ 請教 信託貸款的利率一般有多少
貸款的成本方要支付20%左右的利息給信託公司的,信託公司給客戶 的收益一般8-13%一年
㈨ 個人理財業務的拓展
1、信託貸款類產品成為理財市場的主導2008年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發行數量保持快速增長,單手資本市場大幅下挫,投資者風險意識增強銀監會加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規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響,理財產品的品種結構普遍發生顯著變化。子2008年2季度開始,風險相對降低、收益相對穩定的信託貸款類產品大幅增加,並保持迅猛增長的態勢,在各類銀行理財產品中已佔據主導地位。
2、公益性、專屬性創新產品彰顯理財業務價值
針對「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部分銀行迅速反應,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質的創新理財產品。此類以慈善、關愛為主題的理財產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寬了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財業務同質化的常規,深化了理財品牌的內涵與價值,增強了客戶的認同和忠誠度,並有效地提升了銀行的品牌價值和社會形象,對於理財業務的長遠發展大有裨益。
3、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更趨規范合理
各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趨向於規范合理,與以往部分銀行對新股申購類、結構掛鉤類產品動輒給出40%或50%的預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頂」的情況形成鮮明反差。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資本市場低迷以及「零收益」實踐等因素影響,各個銀行給出的預期收益水平更加實際與客觀;另一方面,按照銀監會要求,對於無法提供科學、准確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的理財產品,各個銀行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不得給出「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盡管有所回落的預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客戶吸引力,但從根本上講,科學的、與實際收益情況吻合的預期收益率將對商業銀行及其理財產品的美譽度和客戶信任度產生積極影響。
4、產品短期化趨勢更為顯著,期限結構日臻完善
與以往同類型產品相比,各銀行理財產品的短期化趨勢更為顯著。以招商銀行為例,其2008年所發行的全部理財產品中,期限在三個月(含)以內的產品數量佔比達36.8%,期限在三個月至一年的產品佔比達59.7%,而一年期以上的產品僅佔全部產品3.5%。此外,其他各銀行也注重短期化產品的研發和推廣。
5、理財業務分層服務體系逐步構建,財富管理職能日益凸顯
2008年來,針對中高端客戶的專屬產品不斷增加,銀行理財業務更加註重客戶細分,財富管理職能日益凸顯。各銀行對中高端財富客戶的重視程度正在不斷提升,市場細分能力的增強和分層服務體系的構建將成為商業銀行財務管理業務發展的重要基石。 在人民幣理財產品的初創期,投資方向基本為銀行間國債、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風險管理方面,與初期的外幣理財產品相比,人民幣理財產品則更為規范,客戶資金與銀行自有資金相互隔離。應該說,這一時期的理財產品與商業銀行熟悉、專注並具有傳統優勢的領域,依靠銀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產品銷售、資產配置、投資決策、清算分配等職能。
此後,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的走低以及資本市場的走強,商業銀行紛紛探索新的理財產品運作模式。一是藉助信託平台進入股票市場、產業投資市場。銀行通過與信託公司合作,將理財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股票和實業投資。在此種投資路徑打通以後,理財產品形式上的創新層出不窮,比如新股申購、信託受益權轉讓以及由債券、股票、信託融資等產品組合而成的資產配置產品等。二是與外資金融機構合作推出結構性理財產品,實現覆蓋全球市場的投資管理。
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需求,時至今日,國內各家銀行拓展中高端個人理財業務的腳步一直未曾停滯。個人理財業務已經成為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中外銀行紛紛推出各自的個人理財品牌,並在個人高端客戶市場和金融產品創新上展開了異常激烈的競爭。 1、信託理財集合資金用於貸款可能引發潛在風險
由於央行對信託貸款利率下線沒有規定,因此信託貸款可以規避商業貸款基準利率下限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資成本。另外,雖然從實質上看是商業銀行對用款單位放貸,但由於信託貸款與信託理財資金不在商業銀行表內核算,因此可以規避《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不用計提資本,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優化了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基於此,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都開展了與信託掛鉤的理財業務,籌集資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託貸款。
信託貸款對銀行和信託公司而言,都屬於表外業務,貸款的信用風險完全由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承擔。在此情形下,銀行和信託公司對借款人一般不會進行授信盡職調查,對貸款用途也不會開展相關的監測工作,特別是貸款大部分在異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地貸後管理一旦用款單位出現還款風險,擔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擔保責任,將會給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帶來巨大風險,銀行也和信託業雖然對此不負有償還義務,但也將面臨系統性的聲譽風險。
2、對客戶風險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業銀行在編寫有關產品介紹和宣傳材料時,風險提示不充分,主要體現在未提供必要的舉例說明。風險提示只是簡單的列示。如對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本理財計劃有投資風險,您只能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的話語,未對鏟平面臨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進行詳細的闡釋。
對一些掛鉤較為復雜的產品的理財業務,在與客戶簽訂合同前,未提供理財計劃預期收益率的測算數據、測算方式和測算的主要依據。在將有關市場檢測指標作為理財計劃合同的終止條件或中之參考條件時,未在理財計劃合同中對相關指標的定義和計算方式做出明確的解釋。
3、熟悉國際交易規則的專業人才異常匱乏
在全球金融自由化於一體化的形勢下,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尚不發達,可以預期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個人理財業務掛鉤標的投資方向將主要向境外市場發展,其中主要投資產品屬於衍生工具范疇,因此熟悉國際衍生品通行的交易規則、慣例是維護我國商業銀行從事國際衍生品交易合法權益的關鍵之所在,但目前銀行相關從業人員異常缺乏國際衍生交易經驗特別是對國際規則的了解,更無從談及靈活運用國際慣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營銷宣傳不夠
個金融機構在理財產品的營銷上基本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況。在銀行營業廳里,都擺放著介紹理財產品的小冊子或宣傳紙,但缺乏特色產品和個性化方案,這同客戶需求顯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於缺乏必要的宣傳,即使是一些不錯的理財產品,實際上了解的客戶也不多。
5、個人理財業務同質現象嚴重
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產品的同質化趨向。在業務范圍上表現為,把現有業務進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為細致的客戶分層,無法為客戶提供切合需求的個性化服務;在財務策劃上技術人才的支持都無法滿足現實需求,投資產品在廣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滿足客戶的理財需求。從目前國內同業的情況來看,基礎金融產品在同業之間相差無幾,理財產品的市場定位和定價無法展示出各商業銀行的產品特色,同質產品的競爭完全體現為市場價格的激烈比拼,嚴重影響了理財市場的健發展。
同時,金融產品的復制特點加劇了這一現象,一家銀行剛剛發出新的理財產品,其他銀行就能夠立刻跟進,名目雖不雷同,但功能特點相似、投資收益相當,幾乎是克隆。於是現有的個人理財產品基本都是保險、證券、外匯、基金等的投資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會被幾家商業銀行代理,或者同一商業銀行代理的幾家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只是名字的區別,而沒有實質性的差異。對個人客戶而言,這些產品的確眼花繚亂,卻缺少實際吸引力。 從長遠來看,由於理財業務將國內居民財富迅速擴張而引發的對金融業務的外在需求,與商業銀行利用金融創新實現戰略轉型和多元化經營的內在需求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拓展空間。
1、發揮理財業務對銀行經營轉型及客戶關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對商業銀行推進經營轉型與實施客戶關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一方面,大力發展理財業務有助於燙平經濟波動的負面影響,有助於應對利差收窄的挑戰並拉長盈利周期。首先,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能夠提高手續費和傭金收入在營業收入中的佔比,有助於商業銀行實現收益來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結構的優化;其次,利用理財業務平台,商業銀行能夠實現與多個市場、多種業務的對接,並使之成為綜合化經營的重要載體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若能與客戶關系管理有效結合起來,與客戶建立持久信任關系,成為客戶完全可信賴的金融顧問,不僅能夠極大的降低優質目標客戶的流失率,還將促進理財業務與儲蓄存款、銀行卡、電子銀行等不同業務類別交叉銷售和協同效應的實現,進而提升零售銀行業務對經營利潤的貢獻度,增強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與特色服務,獲取客戶的持久信任與忠誠
當前,國內銀行的理財產品具有較強的同質性和可復制性。在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財產品以及超越客戶預期的特色創新產品及服務,提高客戶的認知度和榮譽度,才能在紛繁復雜的產品和激烈的同業競爭中超出。在品牌建設方面,需要商業銀行持續地自身核心理財品牌加以塑造,通過准確的服務定位和文化內涵,與客戶建立情感,從而贏取客戶的忠誠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場競爭力。以招商銀行為例,其全部理財業務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經過持續不斷的培養,更使客戶自然而然低產生一種信任感,這種品牌形象是難以被同業復制的。
在特色產品及服務方面,商業銀行需要不斷更新理念,針對不斷變化的市場熱點和焦點,必須增強響應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產品和信服務,從而獲取同業競爭主動權。理財不僅是一項規劃、一個系統、一種過程,更是規避經濟金融風險的「防火牆」。當金融市場繁榮時,需要通過有效的理財手段實現財富增長;而當金融危機到來時,則更需要發揮其獨特的作用,把握機遇,平穩實現客戶資產保值增值。
3、加大創新力度,探尋理財市場發展新空間
面對錯綜復雜的市場環境,商業銀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場方向,加大創新力度,為理財市場尋找新的加速器。貨幣政策的轉向、相關監管政策的推出和調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經濟措施的實施,都為理財業務的創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發展空間。近期,銀監會相繼發布了《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等多項政策,很多投資對象的價值將被重新發現,更多的市場品種將被發掘。例如,並購貸款類產品可能成為銀信理財業務新的增長點。與傳統的信貸資產類產品相比,並購貸款類產品將在投資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風險控制手段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此外,股權投資及PE類產品預計也將成為優化銀信產品結構、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銀信合作層次的重要領域。此類創新將私人股權投資等納入銀信業務合作范圍,打造個性比較強的高端理財產品,有利於銀行與信託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服務品牌,進一步開創理財市場新的發展空間。
4、由單一產品向綜合平台轉變,由大眾化產品向分層次服務轉變
從國外金融機構理財業務的發展來看,理財業務並不局限於為客戶提供某種單一的金融產品,而是根據細分目標市場以及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預期、風險偏好等為客戶量身定製理財規劃方案。盡管近年來國內銀行理財業務取得了迅猛的發展,但仍處於「關注產品勝於關注客戶」的初級階段,與理財業務全方位、差異化、個性化的本質內涵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從長遠看,國內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也應遵循由單一產品向綜合平台,由大眾化產品向分層次服務,由單純的產品銷售向以金融顧問、資產管理為核心的綜合投資理財服務轉變。
5、建立健全理財業務風險管理體系
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應既包括商業銀行在提供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過程中面臨的法律風險、操作風險、聲譽風險等主要風,也包括理財計劃或產品包含的相關交易工具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銀行進行有關投資操作和資產管理中面臨的其他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戰略、風險管理方式和所開展的理財業務特點,制定具體而有針對性的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規程,建立健全理財業務風險管理體系,並將理財業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中。
在理財業務風險管理體系中,市場風險的防範於控制對於理財產品的投資運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商業銀行首先應根據自身理財業務發展的特點,建立並完善理財業務市場風險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商業銀行研發、銷售和管理有關理財計劃,必須配備相應的資源,具備相應的成本收益測算與控制、風險評估與檢測,內部價格專一等的能力和手段,對需要對沖處置的風險要有具體的技術安排。在進行相關市場風險管理時,應對利率和匯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與調整進行充分的壓力測試,評估可能對隱含經營活動產生的影響,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置和應急預案。
㈩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多少
中國人民銀行自2012年6月8日起:(1)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2)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8倍。
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6個月以內(含6個月) 6六個月至1年(含1年) 1至3年(含3年) 3至5年(含5年) 5年以上
5.60 6.00 6.15 6.40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