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公積金賬戶封存可以辦理沖抵貸嗎
法律分析:一、可以,並不影響。辦理場所:原貸款銀行網點。辦理流程:原貸款正常還款一期後持相關資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所有參加提取還貸人員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書》上簽字認可。
二、辦理要件
1、提取還貸參加人員的身份證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參與提取還貸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在內地(大陸)辦理婚姻登記的,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證機關公證的婚姻證明;直系血親參與提取還貸的,需提供關系證明。
3、借款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4、貸款賬號的證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於:對賬單、還款計劃單等。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九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自有資金支付購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四)無尚未還清並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前款第(一)項中的規定期限、第(二)項中的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擬訂,經市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職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參照本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第十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不準貸款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㈡ 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能用它還貸款嗎
不可以。因為住房公積金帳戶處於封存狀態,表明繳存住房公積金已中斷,不符合「申貸前已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如果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達到規定時間後,即可申請貸款。
㈢ 公積金封存後能否沖還貸款
【法律分析】
可以還款。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不影響還貸,委託提取正常劃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㈣ 上海公積金 還貸外地商業貸款,怎麼操作
外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
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附件十六);
(2)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購買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4)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辦理流程:
1、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購買其他房屋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㈤ 公積金被封存狀態 可以沖還商業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帳戶處於封存狀態下不可以申請貸款。
1、住房公積金帳戶處於封存狀態,表明繳存住房公積金已中斷,不符合「申貸前已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如果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達到規定時間後,即可申請貸款。
2、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4、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5、相對於商業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利率較低,還款方式靈活,首付比例低的優點,缺點在於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
(5)上海封存公積金還商業貸款擴展閱讀: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3、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4、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職工進再就業核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封存
㈥ 公積金賬戶狀態是封存的,還能辦理沖還商業貸款業務嗎
公積金賬戶狀態是封存是辦理不了,需要是正常繳存狀態才能辦理業務,建議到銀行或者公積金中心落實。
㈦ 公積金賬戶封存對還貸有何影響
可以繼續還貸。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不影響還貸,委託提取正常劃轉。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等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二、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1)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3)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4)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5)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6)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7)上海封存公積金還商業貸款擴展閱讀:
管理辦法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封存戶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帳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封管辦)集中管理,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帳戶由原單位管理。職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區分,前者稱入管集中封存職工,後者稱單位封存職工。
第四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和封存戶提取實行審批制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封管辦審核,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暫委託建設銀行經辦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分別由封管辦和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二條 1—4項規定情形的,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關系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封管辦提出封存申請。
單位應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人管清冊」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人管清冊匯總表」,並提供有關封存原因的證明材料,到封管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審核手續。
第六條 單位變更或終止的,應提供上級有關部門批文的復印件;職工離開單位的,應提供「上海市職工退工通知單」復印件;職工被判刑、勞教的,應提供法院判決書的復印件;其他情況的,也應提供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
第七條 封管辦應在接到審核資料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封存的書面答復。經審核准於封存的,封管辦應列印出「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交單位。
第八條 單位收到審核表後,應填寫「上海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時,攜帶審核表、轉移通知書及公積金匯繳資料到經辦銀行辦理匯繳及封存轉移手續,經辦銀行應即辦理,並將封存帳戶轉移到封管辦集中管理。
㈧ 上海公積金封存後,公積金貸款怎麼還
1、公積金貸款和封存沒有關系
2、公積金貸款繼續按原來的方式還,如果裡面缺錢,就在農村商業銀行的帳戶里自己存錢還帶。
3、仍舊按公積金貸款計算。
如果缺錢你就往你的賬戶里加錢,當然你也可以辦理沖還貸,上海公積金每年4月或9月,這樣節約利息了。
㈨ 公積金封存還能繼續還貸款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不影響還貸,委託提取正常劃轉。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封存後,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公積金轉移。公積金提取需要攜帶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提取規定的資料到櫃台進行辦理,需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才可以,資料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為准;同一地區找到下一家單位後可以辦理公積金轉移,下一家單位開出公積金接收函,轉交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後能繼續繳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㈩ 公積金賬戶封存後可以繼續還貸嗎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上海封存公積金還商業貸款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註: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