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家庭多人合夥購買:住房一套其中一人貸款。貸款人如何分配
全家人合夥購買房子。貸款是一個人的名字。那麼就應該和全家人一起還貸款。不應該只讓貸款人還貸款。
⑵ 合夥買房我交首付,他交貸款怎樣分配利益
首付占總房款的比例,就是你在的利益分配佔比,其餘部分是你合夥人的佔比。前提是所有的貸款由你的合夥人負責還清。
比如,房屋總價100萬,你首付60%即60萬元,其餘40萬由合夥人辦理貸款,假如貸款本金為40萬、利息為20萬。你與合夥人利益分配比為6:4,貸款利息是合夥人的籌資成本,與你無關,不影響利益分配比例。
⑶ 公司有貸款,不是法人但是算個股東,幾個合夥人那種,個人買房可以辦理房貸嗎
應該可以,咨詢一下當地銀行即可。
⑷ 兄弟倆合夥買房可以同時貸款嗎
買房貸款時是可以選擇其他人作為共同貸款人,為主貸人和次貸人。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確定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
夫妻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另外,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買房時要做好功課。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
朋友合夥買房辦貸款要慎重
朋友合夥買房辦貸款的時候可能會麻煩些,部分銀行對沒有親屬關系的兩人購房放貸會相對謹慎一點。如果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找一家政策寬松的商業銀行,可能相對容易一些。聯名貸款需分主貸人和次貸人,共有人之間還款能力的不同,易對房屋產權歸屬造成分歧。
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⑸ 可以合夥貸款買房嗎
(1)兩個人合夥買的房子不能一個人去銀行貸款 (2)房產證可以辦理兩個,各自署名。 住房商業貸款是: (1)銀行用其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性貸款。
⑹ 合夥買房能貸款嗎
(1)兩個人合夥買的房子不能一個人去銀行貸款
(2)房產證可以辦理兩個,各自署名。
住房商業貸款是:
(1)銀行用其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性貸款。
(2)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抵押貸款是商業性貸款中的一種貸款方式)。
(3)貸款分類:
一,按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
二、按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三種。
⑺ 合夥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面對高昂的房價,很多購房者或許會選擇和朋友、未結婚的戀人、親戚等進行合夥買房。然而,合夥買房雖然把房子買到了,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在決定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一些。
合夥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合夥買房有哪些風險?
1.使用意見不統一
如果合夥購房的房子,日後共同來使用,怎麼分?一套房子,有位置、採光都好的,有差強人意的,大概都想把好的留給自己使用,同時雙方又擁有均等的分配權力,這時候就容易產生矛盾。
2.合作意見不統一該房子如果日後用來出租,出租給誰?租金多少?另一方如果不同意出租,又該如何是好?這些風險,都需要提前考慮清楚,建議合夥人之間可以事先擬定一份協議。
合夥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簽訂書面協議約定細節
考慮好風險,就是要考慮到風險出現後的處理方式。像出資方式、各個出資人的出資金額、貸款償還方式、分擔方式、買房相關費用等細節容易忽略的地方,可以在協議中明確體現出來。
2.不能忽略「隱形共有權人」
合夥買房中涉及到的「隱形共有權人」是指合夥人中如果有已婚的,其配偶也會對該房屋享有一定的權利。涉及到貸款的一些環節時,銀行為了規避風險,也會要求「隱形共有權人」到場簽字。
3.合夥買房明確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雖然合夥買房的出資人姓名都可以登記在房產證上,但還是要在房產證上標明共有方式。因為兩種方式決定著購買人日後對房屋的處理方式不同。以A和B兩個人合夥買房為例,如果是共同共有,日後房子出售,必須兩個人同意才可。如果是按份共有,A出資三分之二,日後房屋出售,A可以不經過B的同意。
4.明確貸款權利和義務
買房貸款,雙方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如果還款中途一方撤資或承擔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擔巨大的經濟壓力。另外,合夥貸款時,如果合夥人中有信用污點,貸款是不會被批準的。
5.只有一個「主貸款人」
雖然是多人共同買房,但銀行只會讓相對更有還款能力的人作為「主貸款人」,其他出資人為「共同貸款人」,抵押合同上的出資人均需簽字表示同意。但「主貸款人」需要承擔其他共同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款的風險。同時,當主貸款人不能還款時,銀行也會向共同貸款人催收貸款。
另外,合夥買房要注意涉及到的利益關系需要留意。比如未來雙方在相關的稅費、物業費上如何分工承擔,又或者之後一方出現資金問題導致無法繼續還款等情況,都是需要提前考慮到的。萬一處理不當,會影響彼此友誼,這就和當初合夥買房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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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合夥購房注意事項
合夥購房注意事項:
一、明確合夥購買的房屋是屬於「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
在一個房屋所有權由兩個以上主體共同擁有時,應對房屋共有的性質作出明確區分。所謂的「共同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不區分份額,享有平等的所有權;而「按份共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同一房屋按照各自擁有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共有物有約定應從約定,若無約定,當無法確定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時,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即使主體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數,也應該視作共同共有。
因此,合夥購房必須明確房屋的共有性質,按份共有還需明確各自享有的份額。
二、明確是否存在其他共有權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即使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也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如果合夥購房者中存在已婚人士,且夫妻雙方對該合夥購買的房屋歸屬沒有作出明確約定的話,即使合夥購買的房屋所有權人中沒有顯示該配偶姓名,但若日後離婚,該配偶也可以對合夥購買的房屋以共有人的名義主張權利。
三、明確一方的銀行貸款是否屬於對共有房屋的出資
由於購買房屋的費用不菲,不少人都會選擇以貸款的方式進行購買。實際上,對一方以個人名義向銀行借款並按月償還的性質如何認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認為一方向銀行的借款也屬於該方出資,是通過融資方式的出資;有的法院則認為,只有實際拿出來的首付和每月已歸還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資。因此,一方如果以貸款的形式出資購買,且該房屋屬於按份共有,明確銀行貸款是否屬於對共有房屋的出資就顯得尤為重要。
四、共同貸款的還貸約定
實際操作中,多人共同貸款買房,銀行只會選定一個還款能力強的人作為「主貸款人」,其他人為「共同貸款人」,抵押合同上的出資人均需簽字表示同意,但「主貸款人」需要承擔其他共同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款的風險。同時,當主貸款人不能還款時,銀行也會向共同貸款人催收貸款。
但如果合夥購房者約定以一方名義向銀行貸款,且由合夥購買方共同償還該筆貸款時,就需明確約定款項的進出賬戶,每月還款也要通過銀行轉賬,這么做可以盡量規避現金交付帶來的風險;如果一方確實要用現金交給借款的一方來還貸,因沒有相關銀行流水,則應由收取現金的一方出具收條,以此保障產生糾紛後可以更好維護自身權益。
⑼ 想在上海注冊公司,為自己買個住宅,是否麻煩,後續有什麼支出,能貸款嗎
應該可以的,但是前提這二套房不能太大,可以,但要交房產稅,你們要超60平方/人了 ② (上海人,以家庭為單位)跟父母共有不超過兩套,自己名下有一套,可再購買一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的);